比特币:律师点评:开群炒币风险大,投资者谨防被高收益表象蒙

近日,“AK带单炒币”事件在微博上引起热议,不少币圈知名大V声讨AK。

据了解,AK自称是一个很有“天赋”的交易员,有着6年交易经验的,“2万元入金之后,一直做到2亿元”。凭借向用户收取3BTC/月的高额费用,在这个瞬息万变的市场中如鱼得水,无论牛熊都能旱涝保收,短短几年,身家千万。

这次争议的焦点很多,诸如:无脑屯币是反智行为、赚钱能力超群但从不晒实盘记录、画线精准预测点位鲜有失手、依靠高额付费群收割韭菜、采用跟单模式而不是设立基金、让群友详细填写个人资料而自己却购买他人微博账号等等。

这一看似偶然的“带单炒币”事件,恰恰反映了币圈这个法律空白之地作恶成本之低获利之巨大。实际上,监管的缺失,也让币圈成为滋生盘、资金盘的沃土,给区块链行业发展带来了极为恶劣的影响。

丁飞鹏律师:虚拟货币高危交易可能会涉及犯罪:金色财经报道,在6月25日举办的《金色百家谈 | 普法:这些虚拟货币交易行为有可能涉及犯罪》直播节目中,北京尚光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币圈刑辩律师丁飞鹏表示,有些虚拟货币交易有很高的法律风险,甚至可能涉嫌犯罪,总结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线下交易过程中,不能进行有效的实名和KYC,而且容易出现“交易地点”和“交易价格”等异常因素,非常高危;

二是通过线下联络线上交易,这种方式缺少平台交易那种“价格排序下的自动撮合”,也有很高的法律风险;

三是交易中虚拟货币的价格与头部平台实时价格有差异的情况下,很容易被认定为“明显异于市场的价格”,这种贪便宜的虚拟货币成交,也有很高的法律风险;

四是交易频次较为密集,流水巨大,也属于高风险交易;

五是在不同的平台之间搬砖套利的虚拟货币交易,极易被黑心平台利用,继而涉嫌犯罪。

此外,违背行业惯例的交易行为也属于高危交易。[2021/6/25 0:06:36]

对此,巴比特专门咨询了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烽以及另一位不愿具名的律师的意见,谈下对此事的看法。

英国律师:在离婚诉讼中,加密货币变得越来越重要:一位英国离婚律师说,随着当事人利用其隐藏自己的财富,诸如比特币之类的加密货币在离婚诉讼中正变得越来越重要。在Radmacher诉Granatino案中为成功的党派担任代理人的Ayesha Vardag表示,自2017年以来,对她的公司提及加密货币的咨询数量翻了五倍。与离岸信托和投资已被用作便利隐藏资产的工具一样,比特币和其他加密货币也可被用于隐藏配偶的真实价值。随着加密货币的确立,它们无疑将进入主流离婚程序。(Scottishlegal)[2021/5/24 22:39:11]

涉嫌欺诈或操纵市场

AK自称在币圈做了6年交易,从2万本金做到2亿。一些人认为这是由于他靠收割韭菜和开收费群所得,本身的技术能力很一般。

安徽省司法厅应用区块链+电子证照技术实现律师预约会见全流程无纸化:自8月1日起,安徽律师到亳州市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只需携带一部绑定律师执业证电子证照的智能手机,即可进行会见。这种便利快捷的会见方式得益于安徽省司法厅开发的“律师预约会见服务平台”。据了解,该平台集律师预约会见、看守所后台审核、自助核验律师电子证照信息等功能于一体,为全国首个依托“区块链+电子证照”技术,实现律师预约会见的全流程无纸化运行平台。(市场星报)[2020/8/3]

对此,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烽认为,AK是否真的如自己所说从2万做到2亿,可能存在捏造或夸大其词的嫌疑。如果是,则涉嫌欺诈。如果同时与操盘手合作拉盘做市,则涉嫌操纵市场。

动态 | 美国政府执法辩护律师Jake Chervinsky担任Compound的总法律顾问:5月30日,美国政府执法辩护和证券诉讼律师Jake Chervinsky发推宣布正式担任加密金融平台Compound的总法律顾问。[2019/5/30]

同时,对于AK声称自己的qq号和微博是买的这一说法,张烽认为,微博购买自他人本身不违法。需要关注的事,他是否利用该微博的粉丝量等一些指标资质去明示或暗示他的投资及相关能力,如果是可能构成。

为何网上声讨者众而维权者寡?

巴比特注意到,尽管人们对AK行为存在诸多不满,但大多数只是在微博上展开讨论,而鲜有受害者诉诸法律。

对此,张烽认为,要诉诸法律,首先必须是当事人,还需要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梳理证据,会有成本。同时受害者自身也是存在一定的责任的。

声音 | 律师柏晓俊:STO重构华尔街 现在是最好的布局时机:美国纽约州律师柏晓俊日前表示:“包括证券型通证在内的数字资产将促进新规则的产生,在合法合规的情况下,将有更多高成长性的优质企业上市,新的规则也将在全球范围内促进全球资本流动的扁平化。”柏晓俊认为:虽然现在处于普遍认为的“熊市”,但“牛熊”仅仅是周期性震荡,穿越牛熊,我们应该对长期发展充满信心。现在是优质企业最好的布局时机,特别是要定位比如STO这样法律监管的合规市场,加强规划做好“转型”,真正着眼未来。[2018/11/5]

巴比特通过QQ联系到此前一直发布针对AK事件的博主PantheaP,对方表示,目前在准备报案,出于保密考虑,报案详情不便奉告。

币圈根本没有合规基金?

AK收取巨额入群费用,却不采用开放API或者设立封闭基金的方式来帮助群友获利,也是人们争议的一个焦点。

张烽认为,设立API,从技术上说有一定的安全风险,而投资者可能会将风险直接归咎于他本人。

另外,

设立基金需要牌照,如果没有相应资质会构成非法募集。

目前币圈成立的基金,不可一概而论。有些是股权基金可能是合法的,有些是在境外设立的基金那么这些基金在国内的募集投资行为可能涉嫌违法,有些没有募集就是属于自有资金投资这些没有重大瑕疵,有些属于代投,则需要依据其具体情况分析如是否构成非法募集或欺诈等。

收费带单炒币违法吗?

当前,币圈通过QQ、微信开群提供线上服务,收取群费的行为比较普遍。

张烽认为,如果属于自愿,没有虚构与操纵市场等行为,收费带单炒币双方属于民事行为,要看是否存在民事违约责任。作为律师不建议用户参与付费炒币群。如果一定参与,需要独立思考,同时做好证据积累和搜集整理,及时询问和澄清相关细节,反映和解决相关问题,为维护自己权益打下基础。

另一位不愿具名的律师进一步分析称,需要从以下3点引起注意:

首先,监管机关对炒币行为本身的法律风险提示振聋发聩。

《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以及《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等,都不认同虚拟货币和数字代币的货币属性。《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中也提出代币发行是融资主体通过代币的违规发售、流通,向投资者筹集比特币、以太币等所谓“虚拟货币”,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等违法犯罪活动。

其次,开群提供炒币咨询及信息服务的所涉法律风险较多。

1)当该服务内容虚假,服务主体本身没有能力提供所承诺的各项服务与资质,只是趁机敛财的,涉嫌罪。依据刑法第266条,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借炒币收取人头费,发展下线的,涉嫌组织、领导活动罪。依据刑法第224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其他容易触发的法律红线。目前关于AK的各项传闻,见诸大小媒体,但因事实情节并未得到官方证实,仅以传闻为基础,分析开群炒币易触发的法律风险,具体AK是否触犯红线,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当视案件事实情节而定。

最后,近年来,与虚拟货币相关的投机炒作盛行,数字货币价格暴涨暴跌,可以说是高度的风险聚集地,并且严重扰乱了经济金融和社会秩序。偶尔买卖数字货币,如买卖币种为比特币,将“特定的虚拟商品”进行买卖,法律是容忍的。但不少人打着“虚拟货币”的幌子,进行、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投资者务必增强识别能力,不要心存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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