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货币:光明日报刊文:数字货币会取代纸币吗

作者:陈姿含

来源:光明日报

2009年1月3日,比特币问世。伴随着比特币的风靡,区块链这一技术也广为人知。作为支撑比特币的底层技术,区块链被认为将引领第四次工业革命的发展,对社会、经济和领域产生重大影响,而数字货币的出现即为明证。今年6月,美国脸谱公司公布天秤币白皮书,宣布发展加密货币为基础的支付系统。8月,中国人民银行表示将加快推进法定数字货币的研发步伐。央行数字货币可谓呼之欲出。

基于区块链的数字货币具有双重性,一方面可以替代现有的效率低下的跨境支付和结算系统,促进贸易发展;另一方面,由于其具有分散、自主、匿名性质,容易造成经济波动和助长犯罪活动发生。如何发挥数字货币的“天使”特性而消解其“魔鬼”特性,以数字货币引领的未来金融如何走向,这都是当下需要面对的问题。

声音 | 光明日报:警惕以虚拟币为噱头的新式:12月20日,光明日报刊文“警惕以虚拟币为噱头的新式”。文章表示,最近几年来,类似的“币”层出不穷。一些案例中,甚至根本没有实体产品,完全靠虚拟币哄用户通过发展下线的方式来扩大整个虚拟币市场,刺激购买需求,炒作升值预期,最后收割用户。这种打着区块链新技术旗号的局,蕴含的金融风险不容小觑。面对这类新型方式,消费者要提高警惕,不可贪图不切实际的暴利。此外,监管部门也要顺应形势的变化,及时调整对和虚拟币非法交易的界定范围,提高打击的力度。尤其是对那些宣称有各种神奇功效的产品,一定得拨开其虚假宣传的障眼法,看看是否涉及币局,真正实现对犯罪行为露头就打。[2019/12/20]

数字货币的出现

声音 | 光明日报:推动区块链技术在民生领域更广泛、更深入地应用:《光明日报》今日发表题为“大力探索“区块链+”在民生领域的运用”评论文章。文章指出,自问世以来,区块链就以其作为数字货币的底层技术而受到各界褒贬,但把区块链技术等同于数字货币,就像把互联网等同于“万维网”一样,窄化了区块链的内涵。从区块链自身的逻辑来说,它的核心功能主要有3个:一是机器信任,二是价值传递,三是智能合约。这也是适合区块链落地的应用场景。文章中表示,“区块链+”在民生领域的更多应用还需要“脑洞大开”的创新实践。我们既要加快区块链核心技术的突破创新,不断完善监管机制,也要抓住区块链技术融合、功能拓展、产业细分的契机,推动区块链技术在民生领域更广泛、更深入地应用,实实在在地增进人民群众的民生福祉。[2019/10/31]

支付和结算是经济交往的基石。以往,人们都是通过一国央行发行的现实货币进行支付和结算,其优点在于稳定且有信用保证,但问题是手续复杂、速度缓慢。后来出现了电子支付和结算系统,但效率依然没有实质性提升。随着在线支付和结算的出现,效率有所提升,但成本不菲。在上述中心式的支付和计算系统中,货币支付和结算必须在银行设立账户,受到各种规则限制。

声音 | 光明日报:区块链技术可成为版权保护的防火墙:光明日报发文“用新技术筑起版权保护的防火墙”。文中表示,版权保护并不是一个新问题,但随着传播技术及形态的变迁,版权方与侵权者之间“猫与老鼠”的戏码更加复杂。知识付费平台有必要重新审视并部署版权保护工作,在平台乃至行业生态中。版权保护中“确权难”“追溯难”的问题,区块链技术的日渐成熟或可带来更多的可能性。众所周知,区块链是一种去中心化的分布式账本数据库,具有公开可追溯、记录不可撤销等特点。照此,每条原创内容都可以通过“哈希化”生成一个特定的指纹,并记录在区块链中,加之国家版权局的背书,从而完成确权及存证。[2019/8/26]

比特币是以点对点和去中心而著称的数字货币,它可以绕开各种中心式管制而进行支付和结算。比特币本身具有跨国性质,不受任何地理限制,可以在几分钟内发送到全球各地。除了支付和结算之外,比特币还有货币兑换的功能。除比特币之外,全球范围内出现了大量基于区块链的数字货币,如以太币、瑞波币等,这些数字货币都具有分散式特点。

声音 | 光明日报:通过区块链等技术降低知识产权保护成本:今日,光明日报刊文指出,充分利用新技术,提升知识产权管理运用的能力与水平。进一步优化和完善知识产权信息平台,力求为我国公民和企业充分、有效地利用全球知识产权信息提供更多地便利。文章认为,要利用人工智能技术提高知识产权审查效率和质量。探索使用区块链等新技术提高知识产权确权效率,降低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成本。[2018/11/22]

虚拟货币的自身缺陷

以比特币为代表的此类数字货币并未依托于有形的信用,而是通过激励和共识机制而生成,这一机制称为“挖矿”。由于没有现实财产作为支持,比特币并非真正的货币,只是存在于区块链之上的一串字符,本质上是“虚拟货币”,一旦用户和购买比特币的人们对其丧失信任,其体系可能会随时崩塌。

比特币容易诱发系统性风险。一国通常由央行调整货币政策。但是,当虚拟货币被人们大量使用时,央行可能会失去通过调节货币供应来影响经济的能力。同时,虚拟货币的发行条件预先确定,并且完全由代码决定,缺乏必要的灵活性。

比特币缺乏必要的隐私保护。区块链以透明的方式运行,利用技术可以识别和跟踪数字货币支付,不仅能识别这些账户持有人的身份,还能识别财务交易历史,账户持有人身份暴露会招致黑客攻击,财务交易历史暴露则会泄露商业秘密。

此外,比特币在国家管控范围之外运行,与现行法律之间产生紧张关系。譬如,为了控制利用货币进行违法犯罪,各国法律均要求用户在银行设立账户、提供基本的个人信息。但是,比特币系统向任何人开放,且用户基本上是用假名注册,不需要严格手续即可获得,比特币支付为、恐怖融资、贩、逃税等提供了便利。对此,2017年,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联合发布公告,严禁各类代币发行融资及“虚拟货币”相关的非法金融活动。

基于以比特币为代表的虚拟货币的种种问题,一些经济实体开始推出基于区块链的稳定币。如天秤币以真实的储备金作为信用支持,实质上是一种权利凭证,所谓的支付就是储备金份额的支付。由此,此种数字货币开始回归到现实信用,而且由于其属于有价证券,不再像比特币那样完全在法外运行。

央行数字货币的优势

比特币这类数字货币兼具天使和魔鬼的特性。如何去其糟粕取其精华,方法之一就是由央行发行官方的数字货币。因为,央行数字货币并非因“挖矿”产生,也不以资产组合作为信用担保,而是以国家信用为基础。

它是现金货币的数字化,不同于支付宝和微信钱包里的货币,不需要和银行账户绑定。和其他数字货币相比,央行数字货币可以脱离网络,像纸币那样在线下支付。央行数字货币可以运行在区块链之上,也可以不运行在区块链之上,仍可发挥点对点、匿名支付的功能。所以,央行发行的数字货币是真正的货币,既回归了货币的本质,又可以达到分散化支付和结算的结果。

概括而言,比特币是虚拟货币,其本质上不是货币,是人们建立在认知共识基础上在区块链上运行的一串具有财产价值的符号,具有较高信用风险。天秤币本质上是一种有价证券,较之于虚拟货币而言,以7000亿美元的信用资产作为基础,但是基于区块链的开放性,其交易很有可能脱离储备金,诱发新的风险。央行数字货币则是国家信用担保、央行发行的法定货币,其在法律的轨道上运行,可以有效遏制违法的数字货币支付活动。譬如,基于区块链数字货币的、逃税等违法犯罪活动难以发觉支付人,这个问题在央行数字货币下可以轻易得到解决,其方法是对电子钱包进行跟踪,通过大数据挖掘找到相关支付人。

央行数字货币既能改造传统货币的不足,也能享受数字货币带来的好处,它同纸币一样是国家的法定货币,是数字经济的必然产物。未来,数字货币是否会取代纸币,既取决于社会的数字化程度,这是法币全盘数字化的物质基础,也取决于法律的规定,这是纸币被取代的形式要件,二者缺一不可。

《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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