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巴比特专栏 | 肖飒:区块链项目,需注意哪些司法新动向?

近期,与办案机关交流链圈和币圈的事宜和案件较多,对于区块链项目的法律风险和现实发案概率,想再次提醒一下诸位,

切勿在特殊时期“顶风作案”,远离法律风险,真正用技术成就美好生活。

文章脉络:

积极学习区块链、虚拟货币法律知识;

检方了解币圈,对token不会一概认定涉嫌;

某些区块链项目,被当作的“新标的”。

虚拟币法律知识的更新

继沿海几座大城市的网警朋友积极学习区块链技术和相关法律知识之后,

内陆的经济警察也开始相关法律知识的更新。

Flipboard 即将集成去中心化社交网络 Bluesky 和 PixelFed:5月23日消息,移动社交杂志平台 Flipboard 将与去中心化社交网络 Bluesky 和 PixelFed 集成,将允许 Flipboard 移动应用用户直观地浏览来自 Bluesky 和 PixelFed 的帖子、照片、评论、收藏、回复和自定义流。Flipboard 成为第一家与 Bluesky 集成的大型科技公司。

据 Flipboard 表示,Bluesky 集成将于今天开始向 iOS 和 Android 用户推出,而 Pixelfed 支持将在未来几天内推出。[2023/5/24 15:21:38]

我们发现,浙江某市的区块链内部研讨会议和技术复盘会议中,也出现了警察叔叔参与讨论,而且其对技术本身的研究颇深,出乎大家意料。这与两年前在人民大学与公检法朋友们沟通时的情况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Web3内容平台StoryCo首个故事通行证The Disco Ball StoryPass已开放申请:据官方消息,Web3内容平台Story Co首个故事通行证TheDisco Ball Story Pass已开放申请。该Story Pass将用于在The Disco Ball中获得各种奖励,包括有机会获得免费且稀有的Disconaut PFP、相关商品以及其他体验。TheDisco Ball是一个互动的多媒体故事,发行在StoryCo平台上,社区成为共同创造者和共同所有者。

金色财经此前报道,1月26日,StoryCo宣布完成600万美元种子轮融资,本轮融资由Collab+Currency和Patron领投,Floodgate Ventures、Blockchange Ventures、Sfermion、Flamingo DAO等参投。[2023/1/27 11:32:11]

这充分说明,已经有案子出现了,并且呈现一定活跃态势,司法机关严阵以待,提前用相关法律知识武装自己,以便更好地适应或许会出现的涉币案件潮。

NFT项目Bubble Observers-Observers即将在MOOAR平台开启铸造:12月11日消息,NFT项目Bubble Observers-Observers 将于北京时间12月15日8:00在MOOAR平台开启铸造,铸造价格为100GMT。该NFT基于以太坊,总数为6000个。12月8日至12月12日期间在MOOAR平台开启投票,为Bubble Observers - Observers投票可以抽取NFT或者优先Mint。[2022/12/11 21:36:46]

反观链圈,几乎每一个区块链项目方都有“发币”的冲动,虽然我们理解“激励机制”对项目自身的作用,然而,一旦发币ICO,在我国现有法律框架下会被定性为“非法的公开融资行为”,涉嫌非法集资类犯罪或非法经营罪等。

IDC:2026年中国AR/VR总投资规模将超过120亿美元:金色财经报道,近日,IDC发布2022年V2版IDC《全球增强与虚拟现实支出指南》。

?IDC预测,2021年全球增强与虚拟现实(AR/VR)总投资规模接近125.4亿美元,并有望在2026年增至508.8亿美元,五年复合增长率(CAGR)将达32.3%。(鞭牛士)[2022/12/9 21:33:59]

懂币圈的人越来越多

曾几何时,我们以为坐在对面的检察官朋友对币圈不甚了解,近期发现,并非如此。为了办案准确,他们深入调研,甚至暗访;对于token的价值,并不是全盘否定,而是认为如果token对应有权益等,则token自身是有价值的,

不能把发行代币的行为认定为“”,在实务中,也做出了“不批捕”的决定。

同时,在认定是否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问题上,检方对于“投资者特定与否”的认定相对严格,如果确实“私募”,那么,不构成刑法第176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但是,不一定会按照无罪处理,而是有可能选择计算机类犯罪予以补白。

对于“境外发币,境内无实质销售”的行为,当下,司法机关采取的方式还是相对宽容的,基本不会主动“穿透式审判”,而是“等子弹再飞一会儿”。因此,类似的项目方暂时可以喘息,记住万不要回国内进行“路演”等销售活动,以免遭遇刑事风险。

组织领导罪,浮出水面

与飒姐同在一所高校任职兼职硕导的资深检察官,谈到其学生在某区按摩店门口窥见一群老人家认真听课:什么是区块链,什么是虚拟币及如何投资。

这不禁让我们联想起数年前的P2P线下推广,十几年前的纳米技术线下推广,新瓶装旧酒,还是那个配方:行为。

诚然,行为本身只是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但是,我们必须说明,组织者和领导者是构成犯罪的。其中,读者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活动中的“讲师”应归属于“组织者领导者”的范围之内,应当受到刑法第224条之一组织领导罪的处理。

目前,在内陆一些城市拿区块链技术蒙投资者的不法活动有所抬头,相信办案机关不会坐视不管,传说中的“剿匪”工作势在必行,务必保护好老百姓的钱袋子。在此,飒姐也提醒诸位读者,不要轻信项目方的忽悠,您看中的是“回报”,人家看上的是您的“本金”。

写在最后

这篇文章的目的只有一个:提醒区块链项目方,不要以为司法机关还在懵懂之中,也不要以为这一轮技术更迭会像P2P一样遇到监管红利,不会的。

目前法律的态度非常坚决,发币是非法公开融资,涉币交易所不允许在境内存在,一旦发现立刻取缔。

同时,针对区块链项目的备案,已经如火如荼进行中,但备案不是许可,并不能因此获得“法律金钟罩”,如果涉嫌违法犯罪,该处理的时候绝不会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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