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人:北京出台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16条”措施,包括建设基于区块链的供应链债权债务平台

来源:北京发布

编者注:原标题为《重磅!应对疫情影响,北京出台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16条”措施》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

促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切实减轻疫情对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影响,帮助企业共渡难关和稳定发展,制定以下工作措施。

一、减轻中小微企业负担

1.停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

疫情期间,对受影响较大的中小微企业停征特种设备检验费、污水处理费、占道费。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水务局、市交通委、各区政府)

2.减免中小微企业房租。

中小微企业承租京内市及区属国有企业房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政府要求坚持营业或依照防疫规定关闭停业且不裁员、少裁员的,免收2月份房租;承租用于办公用房的,给予2月份租金50%的减免。

英国1922委员会将于北京时间7日凌晨1点开会讨论是否对英国首相发起第二次不信任投票:金色财经报道,英国1922委员会将于北京时间7日凌晨1点开会,讨论是否改变规则以对英国首相约翰逊发起第二次不信任投票。据金色财经观察,近日,英国首相约翰逊近期接连发表不当声明,并为涉嫌行为不检的原保守党副党鞭平彻护短,引发信任危机,英国多位部长辞职。[2022/7/6 1:55:33]

对承租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为租户减免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

对在疫情期间为承租房屋的中小微企业减免租金的企业,由市区政府给予一定资金补贴。

对在疫情期间为承租房屋的中小微企业减免租金的特色园、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创业基地、文化产业园、视听园区等各类载体,优先予以政策扶持。鼓励在京中央企业参照执行。

(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委、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局、市体育局、中关村管委会、市文资中心、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北京:近期启动“‘京彩’惠民生 数字嘉年华”数字人民币试点:金色财经报道,北京市将于近期启动“‘京彩’惠民生 数字嘉年华”数字人民币试点活动,消费者可通过“首都金融”官网“北京数字人民币全场景试点系列活动专栏”及微信公众号查看活动介绍,活动之间不具有排他性,消费者可点击感兴趣的一项或多项活动链接了解详情进行参与。本次试点活动是数字人民币研发过程中的常规性测试,是进一步推进数字人民币北京冬奥会场景试点的工作举措,也是北京市积极完善数字金融基础设施,努力建设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的创新实践。[2021/10/11 20:19:50]

3.为经营困难企业办理延期纳税。

受疫情影响纳税申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可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对受疫情影响的“定期定额”户,结合实际情况合理调整定额,或简化停业手续。

4.补贴小微企业研发成本。

对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内的科技型小微企业,根据研发投入实际情况,给予每家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研发费用补助。

5.缓解疫情造成的突出影响。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北京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离不开以区块链为代表的信息技术设施:“2021全球数字经济大会——数字基建与生态发展论坛”于8月3日在国家会议中心召开。论坛的主题是“构筑数字底座,建设未来之城”。 该主题涵盖数字基建的主要内容,例如5G、数据中心、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数字基建”是“新基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实现降本提质增效,提升传统产业市场竞争能力和整体发展水平的关键支撑;是加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全面提升治理效率、能力和水平的重要依托。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王磊在论坛上表示,北京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离不开完善的新型基础设施,尤其是以5G网络、区块链为代表的信息技术设施的基础能力,以工业互联网、智能交通、智慧能源为代表的融合基础能力的赋能能力,以及以重大科技研发、产业技术创新为代表的创新基础设施的创新能力,是加速数字经济发展的基础保障。[2021/8/3 1:31:23]

对符合条件的中小文化企业融资,通过“投贷奖”政策给予贴息、贴租等奖励。

对符合条件的小微、初创型文化企业房租,通过“房租通”政策给予房租补贴。

北京市汽车物流商会会长:建议运用区块链将社会自救的自组织行为进行记录和上链:就完善首都应急物流体系,民建会员、北京市汽车物流商会会长、好明物联网有限公司董事长田明建议建立信息数据共享平台。借助互联网建立面向专业领域的有序化、规模化工具平台,运用区块链技术将整个社会自救的自组织行为进行明确的记录和上链,使得整个社会运作公开透明。把生产、经销、采购、物流以及社会可利用物资等整合到共享平台,实时掌握可调配的物资种类、数量、分布等,根据灾情需求进行系统统一调配,并通过网络自动签发灾区救援通行证,减少不必要中间环节。信息平台可以并入国家应急保障网,对支援外省市也能作出及时反应。(中国经济时报)[2020/3/11]

对受疫情影响的滑冰滑雪场所给予适当额度用水用电补贴。

按照有关规定对经营规范、信誉良好的旅行社,全额退还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待疫情结束后再适时重新缴纳。

对受疫情影响严重或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保障市民基本生活的重点连锁餐饮、菜店、便利店等网点设立项目,对其给予房屋租金等支持,支持比例上限由原50%提高至70%。

2018以太坊技术及应用大会定于6月3日至4日在北京召开:据中新网从主办方获悉,2018以太坊技术及应用大会定于6月3日至4日在北京召开,大会将吸引包括2014年IT软件类世界技术奖获奖者Vitalik Buterin在内的海内外技术开发者参会。大会还将发布中国以太坊开发者大调查报告,探访以太坊开发现状及问题。[2018/5/22]

对于因疫情影响暂停举办的展会项目,如年内继续在京举办且参展中小微企业数量超过参展企业总数的50%,给予一定的场租费用补贴。

降低出租车运营成本,鼓励出租车企业对疫情期间继续正常从事运营服务的出租车司机适度减免承包金;市区两级按照管理事权,可对采取减免承包金等措施鼓励运营的出租车企业给予一定运营补贴。

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6.进一步增加信贷投放。

全年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其中国有大型银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20%。对因受疫情影响经营暂时出现困难但有发展前景的企业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中小微企业到期还款困难的,可予以展期或续贷。

7.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加快和扩大LPR定价基准的运用,推动2020年全市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较2019年再下降0.5个百分点。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给予贷款贴息支持。

8.拓宽直接融资渠道。

中小企业股票质押协议在疫情防控期间到期,企业由于还款困难申请展期的,可与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协商,展期3至6个月。积极推进拟上市公司IPO、新三板创新层企业申请精选层辅导验收工作,采取非现场等灵活高效方式进行辅导验收。疫情期间,加快资本市场线上服务平台建设,组织辅导机构加大企业挂牌上市线上培训力度。

9.提高融资便捷性。

加强金融服务快速响应机制和网络建设,开展“网上畅融工程”快速对接服务,充分发挥银企对接系统作用,提升金融服务可获得性,降低服务成本。

完善本市企业续贷服务中心功能,加快建设企业首贷服务中心,持续提高中小微企业“首贷率”、信用贷款占比,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占比提升20个百分点以上。

建设基于区块链的供应链债权债务平台,为参与政府采购和国企采购的中小微企业提供确权融资服务。

10.优化融资担保服务。

疫情期间,本市政府性担保机构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中小微企业降低综合费率0.5个百分点;对疫情期间提供生活服务保障的相关企业,担保费率降至1.5%以下;对疫情防控相关企业,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

11.加强创新型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

进一步降低十大高精尖产业和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地区资金困难的中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力争2020年科创类企业贷款同比增长不低于15%,有贷款余额的户数同比增长不低于15%,针对因疫情造成中小微企业信用评级负面影响的,暂不予以信用降级。对符合条件的中关村创新型中小微企业给予贷款贴息以及债券、融资租赁费用补贴。

三、保障企业正常生产运营

12.实施援企稳岗政策。

对受疫情影响较大,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按6个月的上年度本市月人均失业保险金标准和参保职工人数,返还失业保险费。

疫情期间,对符合首都功能定位和产业发展方向的中小微企业,截至4月底企业职工平均人数与上年平均人数相比持平或增长20%以内的,一次性给予该企业3个月应缴纳社会保险费30%的补贴;截至4月底企业职工平均人数与上年平均人数相比增长20%及以上的,一次性给予该企业3个月应缴纳社会保险费50%的补贴。

对于享受上述政策的企业,根据岗位需要组织职工参加符合规定的职业技能培训,可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享受一次性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符合条件的本市失业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可享受免费培训。

13.促进就业困难群体就业。

用人单位招用本市登记失业人员和城乡就业困难人员,依法签订一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且按规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按月足额发放不低于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1.2倍工资的,可按规定申请享受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

14.保障企业正常安全生产需求。

各生产企业要严格落实本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保障生产工作人员健康安全。优化疫情防控货物、生活必需品及国家级、市级重大工程建设原材料和涉及保障城市运行必需、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项目建设原材料的调配、运输,为企业办理疫情防控应急物资通行证,保障运输通畅。

加大企业复产用工保障力度,积极帮助企业协调解决防疫物资需求,加强防控工作技术支持,监督指导企业在疫情防控达标前提下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15.加大政府采购和中小微企业购买产品服务支持力度。

全市预算单位在满足机构自身运转和提供公共服务基本需求的前提下,要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倾斜力度,进一步提高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金额和比例。

依托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发放中小微企业服务券,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采购远程办公、视频会议、法律咨询、在线检测、网络销售等指定服务产品的,对每家企业给予不超过合同额50%的补贴,最高额度不超过20万元。

16.精心做好企业服务。

发挥12345企业服务热线功能,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和问题。开通中小微企业法律咨询热线专席服务,组建律师专家服务团,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咨询、代理、“法治体检”等多种形式的法律服务。出台涉疫情防控公证事项办事指引,为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提供专门公证服务。

以上政策措施适用于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发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且在北京注册的中小微企业,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0年底。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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