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将上任的美国证监会主席加里.根斯勒会推进区块链和加密数字资产在美国证券行业中的应用。在SEC会采取的各种措施中,一定会设置一个新型的加密数字资产登记牌照,以此推动行业基础设施的发展。在目前全球范围内的加密数字资产发展的各种障碍当中,数字资产登记机构的缺失是妨碍行业发展的最大障碍之一。只有这样的核心基础设施建立之后,才会有真正的加密数字资产行业的兴旺发展。
在主流的证券行业中,有证券登记托管公司来保证公司的股票的权益同市场中流通的交易记账保持一致。也就是说,美国证券行业中交易的苹果公司股票是能够真正对应苹果公司股票的各种权益。这样的证券登记公司是每个证券市场的核心基础设施组成部分。由于这样的登记托管公司的重要性,它通常被定义为系统性质的重要的金融机构(Systemically Important Financial Institution, SIFI)。这样的机构的运行绝对不能中断。如果它中断正常的运行,金融市场就无法正常运行。
谷燕西:美国货币监理署正在加速推进美国银行业的加密数字化:11月5日,区块链和加密数字资产研究者谷燕西发表专栏文章称,美国货币监理署正在加速推进美国银行业的加密数字化。他表示,2020年开始,美国银行业在提供加密数字货币相关的金融服务方面,开始出现全面的加速发展的情形。而且这个加速发展是美国银行业从上而下推动的结果。具体地说,就是美国货币监理署新任领导人Brian Brooks推动的结果。 Brian Brooks从理念上就认为,现在的金融行业正在经历本质上的改变,这样的改变如同互联网对世界的改变一样。[2020/11/5 11:41:10]
区块链技术以分布式记账的方式为金融行业提供了一个新的市场基础设施。在其之上一定会产生和流通数字货币和数字资产。而这样的新型的货币和资产形式的产生和流通都必须是在监管的范围之内运行。在目前的美国市场,美国金融监管已经明确表明市场可以在合规的前提下发行并流通美元数字稳定币。所以在这个发展方向中的下一个阶段就是如何在合规的条件下生成并流通数字资产。
谷燕西:欧洲财长们或应考虑同科技公司合作制定Libra应对策略:9月14日,区块链和加密数字资产研究者谷燕西发表专栏文章称,欧洲的财长们或许应该换个角度考虑对Libra应对的策略。他表示,欧洲的财长们应该调整其策略,允许像Libra这样的数字稳定币在一个可控的范围内运行。这样就能对数字稳定币对货币市场带来的影响有更准确的认识,也有助于其开发出更能满足市场需求的欧元CBC。从技术应用发展带来的趋势来看,科技公司在一些方面比商业银行更具有实现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优越性。因此欧洲的财长们或许应该考虑如何更好的同科技公司合作,而不是将它们作为对立面而排斥了。[2020/9/14]
区块链技术已经支持各种类型的数字金融产品的定制和流通。这样的数字金融产品包括公司的股权,不动产的所有权,私募基金的份额以及艺术品的所有权等等。为了使这些新型的数字金融产品在区块链上流通交易,就必须有一个机制来保证实际权益与其加密数字形式一一对应。而在此方面的自然的选择就是加密数字资产登记公司。
声音 | 谷燕西:下一个Libra很可能会出现在东南亚:CBX研究院创始人兼院长谷燕西在微信群评论称,下一个Libra很可能会出现在东南亚。他预测,下一个Libra很可能注册在新加坡,会同样采用成员联盟形式。会员是东南亚地区合规机构,成员门槛远低于一千万美元;拥有更加符合区块链特征的、更加平等的成员,并会提供一个支持智能合约,基于POS的联盟链。联盟链会支持节点基于单一法币发行稳定币。会有多个稳定币在链上流通。同时,联盟提供类似外汇交易的稳定币兑付服务。[2019/10/27]
在目前的美国证券市场,执行登记的机构包括DTCC以及持有transfer agent牌照的公司。 DTCC负责美国所有的上市股票的登记托管。具有transfer agent牌照的公司可以登记托管那些未上市的公司的股权以及其它权益。在目前的美国证券型通证行业,具有transfer agent牌照的公司来提供实际的权益同其数字化形式的对应。
对于加里.根斯勒领导的SEC来说,它在此方面的一个可能的选择是设立一个新型的加密数字资产登记牌照。现有市场中的参与者,不管是DTCC还是具有transfer agent牌照的公司,都可以申请此牌照以开展此方面的登记业务。SEC的另外一个选择是做出政策声明,说明DTCC在其目前所赋予的职责范围内,同样也可以提供数字资产的登记服务。我认为SEC很可能设立一个新型的加密数字资产登记牌照,而不会将这个业务赋予现有的持牌机构。这是因为加密数字资产的应用范围更广。它不会只限于证券产品,它需要更多的行业参与来保证这样的机构充分发挥其能够发挥的作用。
获得数字资产托管牌照的机构会是在SEC和CFTC的直接监管之下。这是由于它覆盖的范围既涉及证券,也会涉及商品以及其它类型的资产,所以它应该是在这两个金融监管机构的直接管理之下。
这样的一个机构很有可能会是一个非营利性的会员机构。它的组织形式会类似于美国期权清算公司(Options Clearing Corporation)的组织形式。它是由行业会员共同拥有。会员共同决定这个公司的经营和运行。公司的业务是为会员和行业提供基础设施服务,因此是非盈利性质的公司。
郑重声明: 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 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 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 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