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第一财经
作者:杜川
4月14日晚,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区块链研究工作组正式发布《中国区块链金融应用与发展研究报告》,报告长达13万字,在深入调研我国47家从业机构及其112项金融领域区块链应用项目后,提出了稳健发展的对策建议。
《报告》认为,中国在区块链领域拥有良好基础,技术研发、标准研制、生态培育、行业管理等工作有序推进,区块链技术在金融领域的适用场景和应用逻辑已较为清晰,相关应用探索逐步深入,落地场景和实践案例不断丰富,主要呈现三方面特点:
互金协会李东荣:应严格按照经营范围和业务规则执行区块链等技术应用标准:12月5日,在瞭望智库、财经国家周刊主办的“2020第五届新金融论坛”上,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李东荣表示,应严格按照经营范围和业务规则提供数字金融服务,执行金融业网络安全等级保护、金融数据安全分级、个人金融信息保护等基础通用规范以及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移动金融APP等技术应用标准,落实有关金融科技产品认证和标准符合性自律备案制度,筑牢金融科技创新“防火墙”,杜绝存在安全问题和风险隐患的产品“带病上线”。(证券日报)[2020/12/6 14:22:14]
首先,应用探索较多,与业务需求结合紧密。调研发现,调研机构区块链应用场景主要涉及供应链金融、贸易金融、保险科技、跨境支付、资产证券化等,分别占比32.6%、11.2%、11.2%、7.9%和6.7%。
历史上的今天 | 北京市互金协会:防范以虚拟货币名义的非法金融活动:2019年3月21日,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在官网发布了关于防范以“虚拟货币”“ICO”“STO”“稳定币”及其他变种名义进行非法金融活动的风险提示。文章称,协会再次就相关风险事项提示如下:一、请在京各相关机构、个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共同抵制和防范以“虚拟货币”、“区块链”、“ICO”、 “STO”、“稳定币”及其他变种为名义进行的非法集资行为及传播活动。二、警惕不法分子以IFO、IEO等花样翻新的名目发行代币,或打着“共享经济”、“通证经济”、“众筹”、“共识经济”等旗号,以IMO方式进行虚拟货币炒作。
2018年3月21日,据CNBC报道,IBM启动区块链计划,推出允许初创公司以低廉价格创建分布式账本的产品。IBM的区块链启动计划凷处于beta测试模式,开发者可以免费使用到商业版发布。IBM区块链的总经理Marie Wieck周三表示,“对于想在IBM区块链平台上构建解决方案的人来说,这一新计划非常适合试点项目和早期开发工作。IBM区块链平台目前拥有超过250个活跃的区块链网络。[2020/3/21]
其次,参与主体多元,探索路径有所差异。根据国家网信办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情况显示,涉及金融领域的备案主体数量占比超40%,类型涉及金融科技服务商、银行、基金公司、保险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等。
声音 | 中国互金协会会长李东荣:有些机构正探索利用区块链技术实现扶贫资金透明使用:在日前举办的第三届(2018)新金融高峰论坛上,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李东荣表示,金融业数化转型应注重围绕实体经济需求,特别是普惠金融的需求,充分发挥新一代信息技术在资源配置精准化、业务流程自动化、风险管理实时化、决策支持智能化等方面的优势。有一些机构探索利用区块链技术,实现扶贫资金透明使用、精准投放和高效管理。[2018/12/2]
此外,底层技术研发力度有所加强,普遍关注信息安全和性能突破创新。约40%调研机构表示采用了自主研发的底层平台。在重点调研分析的11家已采用自研底层平台的机构中,近半数平台已开源或计划部分开源,多数平台已支持每秒千级的交易处理速度,半数以上平台在特定实验环境下可实现每秒万级的交易处理速度,性能对部分金融场景的应用约束有所减弱。
《报告》认为,区块链与金融的融合发展当前仍处于相对初步的阶段,在技术成熟度、自主创新度、场景契合度以及制度规则完备程度等方面还面临一些实际挑战,迫切需要金融业界扎实做好各项基础工作。
基于此,《报告》对区块链技术在金融领域应用提出了对策建议:在政策监管层面,要加强研究跟踪,立规制促合规;在行业组织层面,搭建平台桥梁,研标准聚合力;从业机构层面,探索核心技术,抓应用推场景。
在政策监管层面,一是加强对区块链安全风险的研究和分析,密切跟踪发展动态,积极探索发展规律,坚持“凡是金融活动都应纳入监管”的原则,严格落实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现有监管规定,引导、规范金融机构和技术企业共同推动区块链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可靠、可控、可信应用,促进区块链技术与金融的深度融合;二是充分利用包括区块链技术在内的监管科技加强监管能力建设,提升监管效能,同时加强地方政府及金融管理部门人员运用与管理区块链技术的知识能力,逐步建立起与区块链技术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监管体系;三是密切关注加密货币等应用在跨境资金流动、恐怖融资、和逃税等方面可能带来的问题和挑战,持续跟踪国际监管动态,积极参与相关跨境监管规则与标准的研究和制定;四是对于有违技术发展规律和损害金融秩序的不法行为和乱象,应保持高压态势,持续采取措施重拳打击,坚决遏制歪风邪气,并切实引导将区块链技术发展与此类乱象有效切割。
郑重声明: 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 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 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 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