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aintedfrog
译者:马可薇
来源:区块链前哨
“澳本聪”克雷格·赖特于2008年在诺森比亚大学获得了国际商法硕士学位。同年2月他提交了长达九十页的论文《互联网中介责任的影响》。这篇论文存在严重抄袭,大量文本都是没有给出来源引用,直接复制或者改写自其他文章。
克雷格·赖特在2008年和2011年发表的关于抄袭的观点,现在看来就像是在活生生的打自己的脸。
抄袭的性质远比大多数人想象的都要严重。这是违反版权法的犯罪行为,也是犯罪欺诈行为。
——克雷格·赖特
抄袭根据程度可以分为几种,从简单的不加引用地重述另一位作者的观点,到直接复制粘贴整段的文字,再到直接偷走全篇文章。
这种文字的复制是另一种形式的盗窃欺诈,在某些情况下,这不是偶尔的忘记了标注引用,而是有意识地,他们想将他人的作品占为己有。在这种“特殊的盗窃形式”中,这些作者展现了他们之前从未表现出过的技能水平、知识和专长,他们利用他人的工作和研究来掩盖自身能力的不足。
不止一个人认为,“窃取一个人的思想是剽窃,但如果窃取的是不同几人的思想,那就是调查研究”。这淡化了抄袭剽窃的影响,但更重要的是,它还会影响真正的研究。好的研究者利用他人的思想,但同时也会贡献自己的想法。
——克雷格·赖特
以下的分析内容或不完整,后续有发现会继续更新。
HilaryEPearson,《互联网提供商的责任》
HilaryEPearson,LiabilityofInternetServiceProviders(1996)
赖特在没有著录的情况下盗用了Pearson14页论文的大部分内容。他一字未动地复制了Pearson的开篇段落并将其用作了自己论文的引言。
BCHA链遭攻击,网络产生大量空块:微博网友“BCH爱好者BruceLee”表示,BCHA链目前处于被攻击状态下,攻击是双管齐下的(大概率是同一人所为):
1.先在全网发送大量1聪/字节手续费的交易,和正常的转账交易混在一起,目前BCHA的内存池已经达到80M;
2. 使用远超挖矿利润的算力(也就是赔本挖)连续打出空的区块。
导致的后果是,现在除了viabtc偶尔挖出一个8M的块,正常用户的转账很难获得确认。因为他是赔本挖的,其他逐利矿工不会进来,所以他可以一直打空块霸屏。
应对方法也很简单,用户在转账的时候多给点手续费就行了,比如提升到10聪甚至100聪/字节,那么其他小的算力打包的时候就会率先打包你的交易。不知道这位攻击者是谁,也不知道是出于什么目的,也不知道这种攻击持续多久,还得再观察。
短期来说,这种攻击对于BCHA的价格是没有负面影响的,甚至可以延缓交易所开放正常充提的日期。不过如果他持续很多天都么干,后面就不好说了。[2020/11/21 21:35:45]
左:克雷格·赖特,《互联网中介责任的影响》,P16-17
右:HilaryEPearson,《互联网提供商的责任》,P1
左:克雷格·赖特,《互联网中介责任的影响》,P25、63。
右:HilaryEPearson,《互联网提供商的责任》,P11-13
大部分的抄袭内容都经过改写而非直接复制粘贴。下面列出的是是赖特逐行改写的例子,对应内容用高亮标注了。
以太坊2.0新测试网Spadina启动后用户报告接收到大量错误:以太坊2.0新测试网Spadina启动后,用户报告接收到大量错误,其中许多是与用户相关的技术故障,例如尚未为Spadina(eth 2.0测试网的名称)设置正确的标志。另外,Infura也存在错误和问题。一位参与者表示,测试网的混乱似乎已导致一些区块孤立与数据库需要被清除。此外,目前测试网的参与率仍然很低,远远低于67%的要求,只有大约40%的参与率。(trustnodes)[2020/9/30]
左:克雷格·赖特,《互联网中介责任的影响》,P66-68。
右:HilaryEPearson,《互联网提供商的责任》,P4-5
Pearson的《互联网提供商的责任》中总共有58个自然段,赖特盗用了其中45段,25段全部使用,20段大部分盗用。这种大段文字的有条不紊地剽窃行为很难用忘记引用原作者来解释。
赖特还盗用改写了Pearson的另一部论文,《知识产权与互联网:英美法律对比》,同样没有引用原作出处。
上:克雷格·赖特,《互联网中介责任的影响》,P33。
下:HilaryEPearson,《知识产权与互联网:英美法律对比》,P14
RonaldMann&SethBelzley,《互联网中介责任的承诺》,草稿版
RonaldMann&SethBelzley,ThePromiseofInternetIntermediaryLiability(2005)
这篇标题类似的论文以其参考书目众多而闻名,赖特在其论文中曾多次提及这篇论文及其作者,然而,这和随意且大量地借鉴其内容还是有区别的。赖特复制粘贴了大量的脚注,第19,21-27,30-33,50-51,59页,以及赖特论文的结论部分都基本照搬了《互联网中介责任的承诺》一文。
动态 | 尽管大量ETH被卖出 以太坊上的ICO项目目前仍存在盈利:据Bitmex消息,近期,Bitmex与TokenAnalyst一起跟踪ICO项目ETH余额的一项研究显示,尽管由于最近ETH价格下跌,在宏观层面,这些项目似乎已经出售了几乎与他们筹集金额一样多(以美元计算)的ETH。在项目仍然持有的ETH中,即使按目前230加元的价格,项目仍然存在未实现的收益,而非亏损。据悉,该研究跟踪调查了以太坊上222个ICO项目。[2018/10/1]
以下是赖特对Mann&Belzley原文中不加引用地逐字摘抄长脚注的一个例子:
克雷格·赖特,《互联网中介责任的影响》,P50脚注
Mann&Belzley《互联网中介责任的承诺》P20脚注
赖特在有些部分直接复制了全部脚注块,而在将这些内容复制到自己论文中时,赖特特意删除了Mann&Belzley对自己的脚注列表的引用,具体可见Kraakman条目:
左:克雷格·赖特《互联网中介责任影响》,P51
右:Mann&Belzley《互联网中介责任的承诺》,P50
声音 | 赛迪研究院蒲松涛:2018年区块链行业会有大量公链上线:赛迪研究院研究员蒲松涛近日表示,2018年区块链行业有三大趋势:大量公链将上线、dapp的发展非常快速、专业性机构跑步进场。[2018/9/7]
赖特论文中PartII部分对Mann&Belzley的引用则更加严重。《影响》一文中PartII,SectionA以及SectionB部分基本可以算是《承诺》中PartII,SectionA及SectionB的扩写。以下是赖特论文标注后结果,改写部分用粉色高亮标注,完全一致部分用红色高亮标注,蓝色高亮部分则是赖特著录了参考文献:
以下是更详细的赖特论文SectionII部分,可以更好看出赖特基本是将Mann&Belzley的原论文改写后据为己有,剽窃部分同样用高亮表示:
左:克雷格·赖特《互联网中介责任影响》,P23
右:Mann&Belzley,《互联网中介责任的承诺》,P11-12
就连赖特的论文结构都在很大程度上与《承诺》相类似。在下图中可以看出,赖特论文的目录表中很多条目都与《承诺》相同或类似,并且顺序也保持了一致。
大量官兵职员参与投资虚拟货币,韩国国防部将采取相关措施进行遏制:韩国政府正在准备措施来规范加密货币的投机行为,同时军方当局也在采取措施。 一位军队负责人16号表示:“虽然还没有正确的合计,但是国防部和国防部直辖部队、 陆、海、空各个部队的很多职员和官兵似乎都在投资虚拟货币。”并且他说,”国防部正在采取措施并且将会很快实行。” 国防部正在准备的对策包括首次对安装在一线部队的网络情报信息室(电脑室)的电脑,进行阻止访问虚拟货币网站,以防止职员和官兵在电脑上进行虚拟货币交易。[2018/1/16]
左:克雷格·赖特《互联网中介责任影响》
右:Mann&Belzley,《互联网中介责任的承诺》
HeatherAHarrisonDinniss,《贸易工具:电子商务工具中的知识产权问题》
HeatherAHarrisonDinniss,ToolsoftheTrade:IntellectualPropertyIssuesinElectronicCommerceTools(2001)
同样,赖特在没有来源引用的情况下盗用了这位作者的文稿。
粉色高亮=改写
红色高亮=完全一致
左:克雷格·赖特,《互联网中介责任影响》,P52-53
右:HeatherHarrisonDinniss,《贸易工具:电子商务工具中的知识产权问题》
左:克雷格·赖特,《互联网中介责任影响》,P31
右:HeatherHarrisonDinniss,《贸易工具:电子商务工具中的知识产权问题》
在论证META标签部分时,赖特从PaulGraham论文《META标签——最新动态》中复制了一段脚注,没有给出引用。
左:克雷格·赖特,《互联网中介责任影响》,P52
右:PaulGraham,《META标签——最新动态》,摘要
维基百科
维基百科的使用条款规定,“只要有适当的声明”,网站上的任何资料都可以被自由地分享并由他人使用。赖特在他自己的论文中使用了维基百科上的内容,但没有引用出处或者贡献者。虽然这种行为不对,但可能相较前面的例子影响要小,但仍应引起注意。
截图显示的是维基百科“替代责任”条目,赖特逐行改写其中一段冗长的段落,同样没有来源引用。
左:克雷格·赖特,《互联网中介责任影响》,P39-40
右:维基百科“替代责任”条目,2008年2月26日版本
类似的例子还有很多,“网络著作权侵害责任限制法”,“外国情报监视法”。
粉色高亮=改写
红色高亮=完全一致
左:克雷格·赖特,《互联网中介责任影响》,P28-29
右:维基百科“网络著作权侵害责任限制法”条目,2008年1月20日版本;
“外国情报监视法”条目,2008年2月22日版本
其他来源
还有一些其他未声明来源的的部分,但这些相对来说都不算严重,有些可能算是剽窃的灰色区域。这里就不放具体图了,但是可以从下面列表中找到具体内容:
CrispianBalmer,《法国法庭要求雅虎限制用户进入纳粹网站》,ABC新闻
DennisCrouch,《通过中介销售的产品可能造成个人管辖权的专利侵权》。Patently-O
《违反保密协议》,HSE.gov.uk
《什么是专利?》,IPAustralia.gov.au
JosephW.Glannon,”民事诉讼程序“,2006年课程大纲
《欧洲法院司法部长表示,在民事案件中不处理交通信息》,欧洲数字版权时事通讯
列表并不完全,后期随着新发现可能会有添加。
更多
赖特曾于2011年在InfosecIsland上分两部分发布了标题为《互联网盗版、抄袭与安全专业人员》。在文章中赖特严厉谴责了抄袭者,并称这种行为是“不诚实”、“不道德”的欺诈行为。
赖特对有抄袭行为的“安全专家”更是鄙视。他在文中举了两个例子,其中之一是JoStewart-Rattray。赖特曾试图通过联系出版问题文章的杂志社编辑来揭露几年前的事情。
赖特赞扬了该杂志对问题文章的迅速删除动作,他声称Rattray曾联系他并表示后悔,但赖特将其归为“卑劣的借口”。
神奇的是,赖特谴责抄袭的这篇分为上下两部分的文章和他的论文一样同样充斥着剽窃来的文字。
第一行与《影响》相同,都用的是Pearson论文的改写:
左:克雷格·赖特,《互联网盗版、抄袭与安全专家》,InfosecIsland
右:HilaryEPearson,《互联网提供商的责任》,P1
博客的第二部分则几乎是照搬了赖特本人的论文内容,包括抄袭部分。下图中的高亮部分文字都是来自Pearson或Mann&Belzley:
克雷格·赖特,《抄袭与安全专家,第二部分》,InfosecIsland
2020年4月10日更新
自从本文昨日发表以来,在社交网络上引起了大量的讨论。显然赖特本人也看到了这些评论,他迅速承诺会修改论文并将新版本发布到SSRN上。
目前赖特论文页面显示为正在修订:
该论文的较早版本目前已无法从SSRN下载,且已经被新版本替换。
截图显示的是旧版本第16页与今天发布的新版本的对比:
左:克雷格·赖特《互联网中介责任影响》,P16
右:克雷格·赖特《互联网中介责任影响》,P16
可以看出赖特添加了对Pearson的引用,但考虑到赖特对该作者14页论文的大量且详尽的借鉴,这种简略的引用怕是并不能解决问题。
原文链接
https://medium.com/@paintedfrog/craig-wrights-llm-dissertation-is-full-of-plagiarism-f21439ea8a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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