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说作者|火小律
本期编辑|ColinWu
中国法院并没有否认比特币具有财产属性,但涉及到虚拟货币和法币的兑换、结算,都是政策所禁止的,并在近期开始执行落地,这将使得通过法律追讨加密货币投资损失变得更为困难。
近期,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撤销了2018年深圳国际仲裁院的一份裁决。这份裁决当时在圈内很轰动,裁决内容确认了比特币具有财产属性。更是被司法部定性为“填补司法判例空白”的裁决。时隔2年却被法院撤销了,原因是涉及与人民币之间的兑换。
同时,近期上海二中院民庭审结了四起涉“虚拟货币”投资国外代币发行融资项目的委托合同纠纷案件。原告委托被告将持有的以太币投向国外代币发行融资项目,被告又通过国内某第三方公司代投,后因该公司涉嫌刑事犯罪被机关立案调查,代投的以太币不知去向。法院也强调,投资损失按人民币计算缺乏依据。
美国军方透露,朝鲜有多个加密货币相关网络犯罪部门:美国陆军公布的一份报告显示,朝鲜有多个专门从事加密货币和相关网络犯罪的部门,且在白俄罗斯,中国,印度,马来西亚,俄罗斯等国家/地区拥有6000多名黑客。这些分支的运作由Bureau 121监管,Bureau 121是这个隐士国家的网络战指导单位。(cointelegraph)[2020/8/19]
注:图片截自司法部官方微博
火小律用图表梳理了基本案情:
公告 | BiKi 杠杆ETF已上线多个币种 BTC3L领涨9.64%:据官方消息,BiKi-币币USDT交易区现已上线ETF杠杆BTC3L、BTC3S 、ETH3L、ETH3S 、EOS3L、EOS3S 、XRP3L、XRP3S、BSV3L 、BSV3S、BCH3L、BCH3S,平台即将上线LTC3L、LTC3S、ETC3L、ETC3S等更多币种
?
根据BiKi公告:平台为回馈更多用户,现已举办“持仓杠杆ETF产品签到,瓜分USDT交易手续费”活动,详情请查看官方公告。[2020/2/19]
云丝路企业和高哲宇之间约定转让股权,55万元买5%股权。由于高哲宇替李斌打理相关虚拟货币,有一定收益,所以三方共同签订了新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高哲宇只需向云丝路企业支付25万元,其余30万元由李斌代高哲宇支付,而高哲宇归还李斌相关的虚拟货币即可。
后因为高哲宇迟迟不归还上述虚拟货币,三方闹上了仲裁庭。
行情 | BitMax交易平台多个币种24小时涨幅超5%:据BitMax(BTMX.COM)官网显示,截止今日11:00其平台上多个币种24小时涨幅超5%:BOLT(5.71%)、ZRX(5.39%)、BCHSV(5.13%)。
其中BitMax支持BCHSV 3倍杠杆交易和ZRX2倍杠杆交易,更多详情可在BitMax平台官网查看。[2020/1/13]
仲裁庭认为,高哲宇未依照约定交付双方共同约定并视为有财产意义的比特币等,构成违约,应予赔偿。对于云丝路企业、李斌全部的请求,几乎全部支持,唯独调整了涉案虚拟货币对应的美金价格,并明确可以按人民币进行结算。
动态 | 多个Youtube频道被黑客入侵进行加密货币局:据CryptoGlobe报道,有多个Youtube频道被黑客劫持进行加密货币局。订阅数超过31万的Youtube博主Adam Jicha发现,有黑客侵入了他的频道并删除了所有内容,他的名字和形象被改为币安公司CEO赵长鹏,黑客假冒身份承诺空投5000BTC进行行。此外,也有被劫持的YouTube账号假冒是Ripple公司CEO Brag Garlinghouse,推广XRP赠品进行行。[2020/1/7]
法院为什么撤销仲裁裁决?
明确一点,法院并没有否认比特币具有财产属性。
撤销的核心原因,在于第3项,即参考okcoin.com网站公布的合同约定履行时点有关BTC和BCH收盘价的公开信息,高哲宇向李斌支付401,780美元。
法院认为,仲裁庭的这一裁决实质上是变相支持了比特币与法币之间的兑付、交易,违反了政策文件精神。众所周知,无论是2013年的289号文、还是2017年的94文,涉及到虚拟货币和法币的兑换、结算,都是政策所禁止的。上述仲裁裁决踩中了“红线”,只能被撤销了。
声音 | 外媒:多个代币销售项目被批准可能是放宽ICO监管信号:据Bitcoin文章,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批准区块链游戏公司Pocketful of Quarters(PoQ)可在以太坊上发行代币募集资金,还批准去中心化互联网公司Blockstack代币销售申请。此外,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Bafin也批准柏林区块链初创公司Fundament Group通过代币销售募集2.5亿欧元资金。据Bitcoin.com分析,这很可能是监管机构放宽初始代币发行(ICO)融资监管的一个信号。[2019/7/29]
币本位还是法币本位?
这个问题,币圈必须要有清醒的认知。
币价飘忽,究竟是选择虚拟货币、还是法定货币为自己的本位货币,计算盈亏?这是投资的时候必须考虑的问题。
回归法律维权领域,由于政策原因,越来越多的圈友主张“币本位”。甚至在咨询时就明确只要拿回币就行,不考虑兑换成人民币等。
当比特币等主流币渐渐的被认可为虚拟财产,“币本位”成为了最保险最安全的诉讼策略。一旦涉及到法币,很可能会被法院直接驳回。
拿不回币无路可走?
“币本位”背景下,一个很严肃的问题,如果对方还不出对应数量的虚拟货币,是不是等于一场空?未必。
去年上海一中院的案件,法院判决,若被告无法归还涉案比特币,可参考CoinMarketCap.com网站的价格,按每个比特币42,206.75元计算赔偿金额。
注:图片截自上海一中法院微信公众号
问题来了,为什么这个判决就可以折算成人民币,仲裁裁决却不行?原因很简单,取决于双方是否同意折算。民事案件讲究“意思自治”,即如果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只要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法院会尊重双方的选择。
不满意仲裁裁决,都可以找法院?
诉讼、仲裁之间有一条很分明的“楚河汉界”——相互独立、轻易不过界。法院应当充分尊重仲裁的独立性,仅可在有限范围内对仲裁进行监督,避免审判权对仲裁的过大干预。
也就是说,并非所有的仲裁裁决,法院都能审查。
只有在特定的法定事由下,才可以。这类审查多为形式审查,不能涉及仲裁的实体问题。所谓的形式审查有哪些?比如,程序上有没有问题?是不是存在虚假证据?是不是没有仲裁协议?仲裁员是否徇私枉法等等。
一旦裁定撤销,必须上报地方高院或最高法院审核。
上海的另一起解释
吴说区块链获悉,近期上海二中院民庭审结了四起涉“虚拟货币”投资国外代币发行融资项目的委托合同纠纷案件。
原告吴某、李某、杨某、彭某等人委托被告将持有的以太币投向国外代币发行融资项目,被告又通过国内某第三方公司代投,后因该公司涉嫌刑事犯罪被机关立案调查,代投的以太币不知去向。吴某等四人遂起诉要求被告返还以太币。最终当事人出于实际案情和各自利益的考虑,四起案件分别以调解或申请撤回上诉结案。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类似案件的三大风险:第一,代币发行融资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案合同很难得到认可;第二,政府部门明确告知,代币发行融资与交易存在多重风险,包括虚假资产风险、经营失败风险、投资炒作风险等,投资者须自行承担投资风险;第三,“虚拟货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虚拟货币”不是“钱”,投资者要把投资的“虚拟货币”可能的损失以人民币等货币计算就缺乏依据,因此很难确定损失。
欢迎阅读吴说报道精选:主流交易所独家动态、比特大陆系列、监管与冻卡系列、Filecoin系列、币圈乱象揭弊、矿场监管动态等
风险提示
根据银保监会等五部门发布的《关于防范以“虚拟货币”“区块链”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请大家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本文内容报道不对任何经营与投资活动推广进行背书,请投资者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转载请注明来源,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郑重声明: 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 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 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 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