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币圈”、外贸圈等大量的银行卡被“冻结”,形成了“冻友圈”,“冻友们”很疑惑怎么莫名其妙的银行卡就被冻结了呢?、司法机关等实施冻结的法律依据究竟有哪些?今天团队小伙伴就给你们唠唠什么是“冻结”?那些机关依法有冻结权限?冻结的法律依据有哪些?以及解除冻结的法律规定?
冻结,是有权机关根据法律规定,要求金融机构在一定时期内禁止单位或个人提取存款、汇款账户内的全部和部分资金的行为。诉讼活动中,司法机关为了保障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防止财产所有人转移资金、处分财产以逃脱制裁,对涉案人员的财物就地封存、限制资金流动扣押、保管的强制性措施。
盐城破获EOS上平台Biggame 涉案资金达80亿元:据江苏报道,2020年10月盐城建湖发现EOS公链上名为“Biggame”的应用风靡币圈,其交易量长期高居EOS公链日交易额榜首,日均投注金额折合人民币达1000余万元,最高峰时日活跃参人员达1万余人,近一半客为国内人员。
介绍,EOS上的DAPP摆脱了传统中心化应用不透明的机制,用区块链智能合约技术保证了玩法的相对公平,通俗点讲,开发者没办法“出老千”。目前,机关已查明,该平台参人员高达7.3万余人,涉及境内外17个国家和地区,涉案资金达80亿元,违法所得6000余万元,抓获位于广州、上海、安徽滁州等地的藏匿窝点的犯罪嫌疑人25名,查扣涉案虚拟币130余万个,价值人民币2600余万元。盐城是中国抓获加密货币犯罪多的地方执法部门之一,曾经破获涉及400亿元的PlusToken大案。(吴说区块链)[2021/4/15 20:24:38]
在刑事、民事及行政领域的法律法规中,都有关于冻结的相关规定。接下来,我们就从三个领域的法律出发,对于冻结措施的法律依据一探究竟。
崇州:警惕\"世纪金源\"比特币欺诈:四川崇州市局发布信息称,2020年9月23日,受害人吴某过Keep软件认识一位好友,后吴某通过该人介绍下载“世纪金源”APP并在平台充值购买比特币被149000元。提醒对各类使用“币”的名称开展的非法金融活动,一定要擦亮双眼,提高警惕,不要被所谓的“快速致富”所诱惑,理性选择合法投资渠道。[2020/12/21 15:56:14]
行政管理领域的冻结
法律?依据
在行政管理相关法律规定中,冻结是一种行政强制措施,在税收征收和行政管理领域较为常见,即当事人逾期拒不履行纳税/管理义务,或者行政机关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后,拒不缴纳罚款。行政机关实施冻结的依据是《行政强制法》;冻结机关是法律授权的机关,包括机关、税务机关等。
动态 | 越南部起草保护数据法令 涉及加密货币交易安全问题:越南部正在起草一项关于保护个人数据的政府法令,以保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该部门表示,使用个人信息的新服务,如在线支付、电子商务、游戏、加密货币交易等多层次业务,已经引发了与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安全相关的问题,因此需要制定一项有关个人数据保护的法令。(越南日报)[2020/1/14]
冻结?期限
行政机关采取冻结措施,依据《行政强制法》相关规定,需要在存款、汇款冻结之日起三十日内做出处理决定,如果没有证据证明需要对冻结财产进行处理,则必须作出解除冻结措施的决定。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行政机关逾期未作出处理决定或者解除冻结决定的,协助执行冻结的金融机构应当自冻结期限届满之日立即解除冻结。
天津市机关:警惕以“虚拟货币”“区块链”为幌子的非法集资活动:天津日报6月8日报道,天津市处非办与机关提醒广大群众,务必警惕以投资“虚拟货币”“区块链”为幌子的“投资”“理财”项目。天下不会掉馅饼,高收益必然伴随高风险。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2018/6/8]
解除?冻结
根据《行政强制法》相关规定,在冻结期限内,协助执行的机构即银行只认可冻结机关解除冻结的通知书。一般而言,只要根据行政机关的决定,积极缴纳罚款或者税款等,行政机关就会解除冻结措施。
民商事领域的冻结
法律?依据
民商事领域,冻结通常发生在起诉之前、诉讼进行中或者进入执行阶段,法院依职权或者当事人的申请对相关财产进行诉讼保全而实施冻结。涉及财产保全以及民商事裁判执行查封财产,主要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的财产保全及执行章节、《民事诉讼法解释》的财产保全及执行章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由法院作出裁定,银行协助执行。
冻结?期限
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冻结期限即为诉讼期限。待诉讼结束,法院的判决中会对被冻结财产的处置进行明确,或直接执行,或解除冻结予以返还。
在民事执行过程中,对于银行存款的冻结期限不得超过一年。但同时规定,到期后冻结的申请人可以申请延续冻结,并且对于续冻次数没有限制规定。
解除?冻结
民事诉讼中的冻结,通常是纠纷双方在诉讼中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申请的保全措施,或者在执行阶段被法院判决确认需要履行相应的执行义务。冻结原因明确,解冻思路也比较清晰,满足申请人、法院的要求即可解除冻结。
第一,提供同等价值的、有利于执行的财产,对于冻结的资金进行担保。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人民法院一旦裁定采取保全措施,除作出裁定法院及其上级法院可以决定接触以外,任何机关和单位不得私自解除。但是,如果被保全人提供其他等值担保财产且有利于执行的,经人民法院认定或者经对方当事人同意,可以变更保全标的物。不过在司法实践过程中,通常认定货币即最有利于执行的财产,难以以其它固定资产进行替换。
第二,积极与财产保全申请人沟通;或等待诉讼程序终结。在民事诉讼中,一般情况下,法院并不会依职权主动采取保全措施,通常是依据对方当事人的保全申请。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主动与对方当事人进行沟通,提供其它财产作为担保,请求对方撤销保全申请,也不失为一种有效的方法。当然,也可以等待法院判决,如果我方没有责任,自然而然就会解冻,甚至可以向对方主张一定的损失赔偿。
第三,及时履行执行裁判文书确定的执行义务。
第四,案外人可以提供证据,证明对冻结财产享有合法权利,不属于诉讼双方的争议标的。
下期会继续为大家总结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侦查机关采取冻结措施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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