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
从基于深度合成技术的Deepfake出现开始,深度合成技术一直就饱受争议。从ZAO的换脸引起公众警觉,到“假靳东”的案件,不断降低的深度合成技术使用门槛让传统上“有图有真相”发展到“有视频都未必有真相”。此外,元宇宙、虚拟人等基于深度合成技术的理念也伴随着商业热度滚滚而来,要求法律与监管部门不能忽视这一生机勃勃的技术。
2022年1月28日,网信部门发布了《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标志着监管部门为虚拟空间打造的又一块拼图已具备雏形。该征求意见稿的发布,是监管部门对算法、元宇宙等近期热点领域已知与潜在风险的回应。
《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并不是我国法规首次关注深度合成内容,此前在《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中均涉及深度合成内容,但这些法规更多是从音视频或较为宏观的角度关注,而此次公开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则针对深度合成内容的特点,更有针对性地进行规制。
2023年美国元宇宙商标新申请数量较2022年下降50%以上:金色财经报道,据美国商标律师Mike Kondoudis披露,2023年美国元宇宙商标新申请数量较2022年下降50%以上,其中,1月申请279件,2月申请 238件,3月申请352件,4月申请222件。2023年的1/3有1091个申请,而2022年1/3有2424个申请。[2023/5/11 14:57:39]
二、适用范围
《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将深度合成技术定义为:“利用以深度学习、虚拟现实为代表的生成合成类算法制作文本、图像、音频、视频、虚拟场景等信息的技术。”与其说是定义,不如说是描述。
征求意见稿将以下使用深度学习的技术列为规制范围:
元宇宙“数字孪生”软件公司Sensat完成2050万美元B轮融资,NGP领投:10月21日消息,总部位于伦敦的元宇宙“数字孪生”软件公司Sensat宣布完成2050万美元B轮融资,英国跨国能源巨头National Grid旗下投资部门National Grid Partners(NGP)领投。
据悉,Sensat曾在2019年完成1000万美元A轮融资,当时领投方为腾讯。截至目前,该公司的融资总金额约为3550万美元。Sensat为建筑、采矿、能源和类似行业提供“复制”现实世界的工具,与蓬勃发展的元宇宙市场相呼应,据称现阶段其商业化实施程度领先于Meta。(TechCrunch)[2022/10/21 16:34:29]
当然,使用传统技术、未涉及深度学习技术的相关场景不在《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的调整范围之内。
随着深度合成技术的广泛使用,《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的调整范围远不只是Deepfake,而是包括了数字化工作的各个维度:客服平台的聊天机器人与营销机器人、广泛运用于地震等突发事件或体育赛事中的写稿机器人、相机中的美颜功能、游戏中3D场景或捏脸功能、元宇宙所构建的虚拟空间……不一而足。
爱马仕已提交加密货币、NFT以及元宇宙相关商标申请:9月1日消息,美国专利商标局注册商标律师Michael Kondoudis发推称,奢侈品巨头爱马仕(Hermès)已为其名称提交加密货币、NFT以及元宇宙相关商标申请,声称计划扩展到NFT+虚拟货币、加密货币+NFT交易、虚拟商品市场、虚拟服装/鞋类/时装秀等等。
此前4月份消息,奢侈品巨头爱马仕考虑试水元宇宙,并认为元宇宙是很好的交流工具。[2022/9/1 13:01:41]
三、合规义务框架
《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所设定的合规义务框架围绕着“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与“深度合成服务使用者”两方主体搭建。
特步发布首款元宇宙数字藏品:3月20日,在特步321跑步节发布会上,特步推出首款数字藏品“160X-Metaverse”。特步跑步事业部总经理吴联银表示,160X-Metaverse是特步第一个数字产品,也是特步第一次尝试进入虚拟领域,这也意味着,特步成为国内第一家开启跑步元宇宙的运动用品品牌。(北京商报)[2022/3/21 14:08:13]
梳理后合规义务框架如下:
征求意见稿将服务提供者视为类似社交媒体平台的角色,有义务对平台内的用户行为进行监督。但是,在现实中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的技术同样依赖于第三方的提供,如可能会需要使用外部的引擎来支持自己的服务,在这样的场景下,如何定位各方的主体角色可能是需要推敲论证的,可能更应该将之视为征求意见稿之外的技术开发者,而非服务提供者更加合适。
Facebook推出新基金拟斥资 5000 万美元来帮助实现元宇宙:金色财经报道,Facebook 已经宣布推出一个支持元宇宙的“XR 项目及研究基金”(XR Programs and Research Fund),据悉这是一项为期两年的计划,用于资助Facebook自己的项目和外部研究,因为该公司正在探索线上社交互动的未来。 根据公告,这是 Facebook 试图共同创建未来线上元宇宙的“起点”。该基金的初始合作伙伴包括美洲国家组织(Organization of American States)、Women in Immersive Tech以及非洲组织 Electric South、Africa No Filter 和 Imisi3D。 此外,Facebook 公司还将就相关工作咨询首尔国立大学、香港大学和新加坡国立大学的研究人员。另据 Facebook 透露,元宇宙很难在一夜之间建成,其中许多产品可能要在未来 10-15 年内才能完全实现。[2021/9/28 17:10:58]
四、合规启示
基于此前我们为该领域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经验,我们建议企业可以依据以下思路开展合规工作:
1.梳理深度合成技术应用场景
企业可以通过问卷、访谈等形式,结合业务场景,全面梳理企业深度学习技术的使用情况。在梳理的过程中,可能需要特别关注用户较多的使用场景。
2.风险评估
就相关技术的使用进行风险评估。对算法、深度合成技术的评估主要通过:查阅材料、查看系统、访谈人员、系统测试、攻击测试、算法测试、查看算法等方式进行。如涉及个人信息的处理,可能还需要将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纳入评估机制中。
3.搭建内部制度规则、完善技术
在主体责任、算法审核、用户注册、信息内容、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未成年人保护、教育培训等领域将深度合成技术的风险管控纳入考量。此外,还需要建立内容审核、事件响应、辟谣、协助调查等机制。
4.制定管理规则、平台公约,更新服务协议
针对深度识别技术的使用,要求使用者在使用时:1)不得合成违法违规的内容;2)不得将合成内容用于违法或侵权用途;3)不得将合成内容谎称为自然内容;4)用于合成的素材应当合法合规,对人像、声音等生物识别信息获取单独同意并完成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5)对生成内容的知识产权的归属、数据处理的权限进行约定;6)其他需要约定或声明的内容。
5.标识深度合成内容
通过添加水印、电子签名等方式,对深度合成内容进行标识,避免公众误认。在此过程中,更重要的是设计该法定提示如何在有效告知公众的基础上,避免对业务的正常开展造成过大的冲击。
6.完成算法备案
在法规正式实施后,尽快在相关系统完成算法备案,对备案中可能需要填写的服务提供者的名称、服务形式、应用领域、算法类型、算法自评估报告、拟公示内容等信息,公司可以提前起草进行准备,以便在相关系统上线后尽快完成备案。
附:其他法规中关于深度合成技术的规定
《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
发现未作显著标识的算法生成合成信息的,应当作出显著标识后,方可继续传输
不得生成合成虚假新闻信息
《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
网络信息内容服务使用者和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不得利用深度学习、虚拟现实等新技术新应用从事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活动。
《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提供者基于深度学习、虚拟现实等新技术新应用上线具有媒体属性或者社会动员功能的音视频信息服务,或者调整增设相关功能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安全评估。
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提供者和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使用者利用基于深度学习、虚拟现实等的新技术新应用制作、发布、传播非真实音视频信息的,应当以显著方式予以标识。
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提供者和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使用者不得利用基于深度学习、虚拟现实等的新技术新应用制作、发布、传播虚假新闻信息。转载音视频新闻信息的,应当依法转载国家规定范围内的单位发布的音视频新闻信息。
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加强对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使用者发布的音视频信息的管理,部署应用违法违规音视频以及非真实音视频鉴别技术,发现音视频信息服务使用者制作、发布、传播法律法规禁止的信息内容的,应当依法依约停止传输该信息,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防止信息扩散,保存有关记录,并向网信、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等部门报告。
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提供者发现不符合本规定第十一条第一款要求的信息内容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该信息,以显著方式标识后方可继续传输该信息。
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辟谣机制,发现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使用者利用基于深度学习、虚拟现实等的虚假图像、音视频生成技术制作、发布、传播谣言的,应当及时采取相应的辟谣措施,并将相关信息报网信、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等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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