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司长温信祥4月14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要加强对虚拟货币等新型领域风险防范,全方位堵截犯罪资金。
获取非法资金是电信网络分子的最终目的,温信祥介绍,随着工作纵深推进,“资金链”治理已步入“深水区”。犯罪分子资金转移的手法、工具不断翻新,呈现出产业化、专业化、团队化作案趋势,治理工作具有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
央行: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区块链等科技手段提升贷款效率:7月5日消息,为进一步提升银行业金融机构中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金融服务能力,强化“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建设,推动金融在新发展阶段更好服务实体经济,人民银行近日印发《关于深入开展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的通知》。
《通知》强调,要充分运用科技手段赋能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加大普惠金融科技投入。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区块链等金融科技手段,提高贷款效率,创新风险评估方式,拓宽金融客户覆盖面。大中型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依托金融科技手段,加快数字化转型,打造线上线下、全流程的中小微金融产品体系,满足中小微企业信贷、支付结算、理财等综合金融服务需求。(中国人民银行官方网站)[2021/7/6 0:29:16]
在温信祥看来,一是买卖账户情况依然突出。犯罪分子以高额收益为诱饵,吸引部分风险意识薄弱的个人实名开立银行账户或支付账户后出租出售,帮助转移犯罪资金。二是攻防对抗不断升级变化,打击难度加大。犯罪分子将资金伪造成正常的企业、个人资金交易往来,或利用虚拟货币、地下钱庄等渠道想方设法规避监测拦截。三是统筹优化服务和风险防控的压力加大。当前我国已建成多层次、广覆盖、现代化的支付体系,有力支持国内国际双循环和民生服务。但随着风险防控力度加强,需要充分平衡好安全与效率的关系,做到既严密防控涉诈风险,又有效保障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支付服务。
法国央行:以太坊和Ripple或将为央行数字货币提供动力:法国中央银行正在分析如何使用加密货币为CBDC供电。在最近的内部报告中,该银行强调以太坊(ETH)和Ripple(XRP)是可用于发行代币化中央银行数字货币的两种加密资产。报告指出,由于发行CBDC的单位属性(代表货币单位的文件,启用密钥的属性)可以集成在另一个区块链上流通的加密资产中,例如在以太坊和瑞波币上,那么将有可能使用该区块链上的单位。此前报道,法国中央银行呼吁进行数字货币实验。(Dailyhodl)[2020/4/2]
展望下一步,温信祥表示,人民银行将组织金融行业以更严的要求、更高的标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指导商业银行、支付机构、清算机构全面落实金融行业打防管控“资金链”治理各项措施。
欧洲央行:比特币是一种投机性资产 阻碍其成为法定货币:欧洲央行在其网站上发布了一个类似一般服务说明的声明,其中列举了比特币所有令人头痛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其充当高度投机资产角色、妨碍其成为合法货币的缺陷等等。欧洲央行的结论认为:“比特币是一种投机性资产。换言之,你可以对其下注以盈利,但有输掉投资的风险。”欧洲央行还表示,监管或者限制初生状态的虚拟货币市场并不在其职权范围之内。欧洲央行简图:“为什么比特币不是一种货币?”无人支持、不被广泛接受、用户不受保护、价格波幅度过大。[2018/2/14]
具体看,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商业银行、支付机构按照“谁的账户谁负责”“谁的商户谁负责”“谁的钱包谁负责”,持续落实风险防控责任,断开涉诈资金链条,切实做到“支付为民”。二是统筹平衡风险防控与优化支付服务。商业银行、支付机构按照便利度不减、风险防控力度不减,优化服务要加强、风险管理要加强,这“两个不减、两个加强”原则,在风险防控同时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的支付服务,避免“一刀切”防控过度影响正常业务。三是要提升风险防控的精准度。商业银行、支付机构要充分发挥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提升风险识别、拦截精准性。加强对虚拟货币等新型领域风险防范,全方位堵截犯罪资金。四是提高全社会风险防范意识。按照打防结合、预防为先的思路,加大反诈宣传教育,形成对网络犯罪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此外,温信祥提醒,广大社会公众为保障自身资金安全,要牢固树立法律意识,依法使用账户,拒绝出租、出借、出售账户和帮助他人转账,切莫贪图小利,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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