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部:大量利用跑分平台加数字货币,泰达币危害最严重

来源:澎湃新闻

4月14日,部刑事侦查局局长刘忠义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随着打击治理工作的不断深入,电信网络犯罪出现了一些新变化、新特点。

一是新型网络犯罪已成为主流犯罪。近年来,随着信息社会快速发展,犯罪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传统犯罪持续下降,以电信网络为代表的新型网络犯罪已成为主流犯罪,成为机关面临的严峻挑战。尽管一年来此类案件在严打高压态势下出现下降趋势,但发案仍在高位运行,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当前,世界主要发达国家的电信网络发案也呈迅猛增长态势,特别是新冠疫情背景下,人们生产生活加速向网上转移,进一步加剧了案件的高发,电信网络犯罪已成为全球性的打击治理难题。

最高法、最高检和部针对电信网络刑事案件出台的意见谈及虚拟货币:6月22日消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部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中表示,电商平台预付卡、虚拟货币等经销商被明确告知其交易对象涉嫌电信网络犯罪,仍与其继续交易,符合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的,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明知是电信网络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以明显异于市场的价格销售电商平台预付卡、虚拟货币等,并予以转账、套现、取现,符合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追究刑事责任。如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2021/6/22 23:57:07]

二是手法加速迭代变化。集团紧跟社会热点,随时变化手法和“话术”,迷惑性强,人民群众很容易上当受。集团针对不同群体,根据非法获取的精准个人信息,量身定制剧本,实施精准。机关发现的类型现在已经超过50种,其中网络刷单返利、虚假投资理财、虚假网络贷款、冒充客服、冒充公检法是5种主要的类型。去年以来,先通过刷单返利取群众信任,后引流至虚假投资平台实施的案件高发多发,发案和损失均在30%以上,被百万元以上的重大案件时有发生。

部廖进荣:每年流到境外资超万亿 虚拟货币转账是整治难点:在9月24日第九届中国支付清算论坛上,部国际合作局局长廖进荣介绍了打击治理跨境犯罪情况。他透露,据初步统计,每年自境内流出涉资金超一万亿,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背景下,不断加剧经济金融安全风险。从犯罪形态来看,部分涉团伙利用虚拟货币收集转移资,这类新型的数字货币通道不可冻结,匿名难以溯源,给打击工作带来了很大的挑战。(新京报)[2020/9/24]

三是攻防对抗不断加剧升级。集团利用区块链、虚拟货币、AI智能、GOIP、远程操控、共享屏幕等新技术新业态,不断更新升级犯罪工具,与机关在通讯网络和转账等方面的攻防对抗不断加剧升级。从通讯网络通道看,利用虚假APP实施已占全部发案的60%,开始大量利用秒拨、VPN、云语音呼叫以及国外运营商的电话卡、短信平台、通讯线路实施。从资金通道看,传统的三方支付、对公账户占比已减少,大量利用跑分平台加数字货币,尤其是利用USDT危害最为严重。机关会同相关部门始终和分子斗智斗勇,不断研究调整打击防范措施,确保始终保持主动权。

声音 | 部第十局原局长艾安军:区块链等技术能推动金融业态加速融合:据光明日报消息,在近日举办的“2019 第六届金融 315 高峰论坛”上,部第十局原局长艾安军在演讲中分享称,区块链、大数据等技术能推动金融业态间的加速融合,同时监管者应合理掌握监管尺度,把握风险治理和技术创新二者之间的平衡。[2019/3/21]

四是跨国有组织特征日趋明显。集团组织严密、分工明确,呈现出多行业支撑、产业化分布、集团化运作、精细化分工、跨境式布局等跨国有组织犯罪特征。集团头目和骨干往往躲在境外,打着高薪招聘的幌子,诱招募涉世未深的年轻人赴境外从事活动,目前在柬埔寨、菲律宾、阿联酋、土耳其、缅北等国家和地区,仍有大量犯罪团伙向我公民实施活动。集团头目通过境外聊天软件,指挥境内人员从事APP制作开发、引流推广、买卖信息、转账等各类违法犯罪,境内境外衔接紧密,跨国有组织犯罪特征日趋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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