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资产:香港证监会就有关监管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的建议展开谘询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今天就适用于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营运者的建议规定展开谘询。?

根据将于2023年6月1日生效的新发牌制度,所有在香港经营业务或向香港投资者积极进行推广的中央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将需获证监会发牌。

证监会就虚拟资产交易平台所建议的监管规定乃建基于《证券及期货条例》下现行制度中的监管规定,并与适用于持牌证券经纪商及自动化交易场所的有关规定相若。证监会亦藉此机会,建议对现行制度中的某些规定作出修改。

胜利证券获香港证监会同意可管理投资虚拟资产的投资组合:3月23日消息,胜利证券(08540.HK)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谨此知会公司股东及投资者,胜利证券有限公司(胜利证券,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已获得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同意,可管理投资虚拟资产的投资组合,但须遵守证监会的“适用于管理投资于虚拟资产的投资组合的持牌法团的标准条款及条件”鉴于近年来虚拟资产的迅速发展,董事会认为,提供有关虚拟资产的资产管理服务将使集团能够为客户提供更多元化的服务,符合集团策略,并将透过创造新的收益渠道,以及获得有关虚拟资产的行业专业知识,对集团的未来发展产生积极影响。[2023/3/23 13:21:40]

在是次谘询中,证监会特别就以下事项征询市场意见:应否准许持牌平台营运者向零售投资者提供服务;如准许的话,除了所建议一系列妥善的投资者保障措施的有关规定)外,还应实行哪些措施。

香港证监会已原则上批准OSL获得虚拟资产自动交易及经纪牌照:BC科技集团宣布就其OSL平台于香港虚拟资产监管架下营运第1类(证券交易)及第7类(自动化交易服务)受规管活动的牌照申请,已获香港证券及期货监察委员会(SFC)发出原则上批准通知书。

当OSL满足最终批核所需的条件,该牌照将允许OSL为数字资产(包括证券型代币)提供经纪和自动化交易服务。此牌照是根据香港证监会于2019年11月为数字资产交易平台而设立的监管框架而设立。(格隆汇)[2020/8/22]

证监会行政总裁梁凤仪女士表示:“一如我们自2018年以来所秉持的理念,本会依照“相同业务、相同风险、相同规则”的原则,就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监管建议多项妥善的投资者保障措施。鉴于环球虚拟资产市场近期动荡不稳,加上部分主要的加密货币交易平台相继倒闭,各地监管机构达致了明确共识,认为需要对虚拟资产领域进行监管,以确保充分保障投资者,并有效管理主要风险。”

动态 | 香港证券交易所关注区块链领域收购事宜:据Cointelegraph消息,香港证券交易所HKEX正在关注区块链和其他科技领域的收购事宜。该交易所首席执行官李嘉诚已与至少三家投资银行会面,讨论交易所多元化模式。交易所需要通过开拓新业务来保持增长势头。[2018/9/22]

计划申领牌照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的营运者应开始检视及修改有关系统及监控措施,为新制度作好准备。至于无意申领牌照的营运者,则应着手预备以有序方式结束其于香港的业务。

证监会拟在其网站上发布数份名单,向公众列出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的监管状况,并将继续与投资者及理财教育委员会合作,以加强对香港大众的投资者教育工作。

本会欢迎有意者于2023年3月31日或之前,透过证监会网站,或以电邮、邮寄或传真,向证监会提交意见。

备注:

根据《2022年打击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任何人如经营提供虚拟资产服务的业务或显示自己经营该业务,便须向证监会申领牌照。

证监会在2019年就提供至少一种证券型代币的交易服务的中央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引入了监管框架。请参阅证监会在2019年11月6日发出的《立场书:监管虚拟资产交易平台》。

有关规定涵盖妥善保管资产、认识你的客户、利益冲突、网络保安、会计及审计、风险管理、打击/恐怖分子资金筹集,以及预防市场失当行为等范畴。

除了有关在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时确保合适性和代币纳入的规定外,其他的主要建议关乎代币的尽职审查、管治和披露。

证监会早于2018年起已认为,虚拟资产活动所涉及的风险并不限于,还包括投资者保障方面的隐忧。请参阅证监会在2018年11月1日发出的《有关针对虚拟资产投资组合的管理公司、基金分销商及交易平台营运者的监管框架的声明》。

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营运者如在2023年6月1日前于香港设有具意义且实质的业务,便会被视为“原有”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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