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陈波等组织、领导活动罪陈滔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二审刑事裁定书。
该裁定书披露了“币圈第一大资金盘”PlusToken案始末,以及所涉虚拟货币总额。
2018年初,被告陈波设立PlusToken平台开展活动,后成立了市场推广团队盛世联盟社区。2019年1月,为逃避法律打击,陈波等将平台客服组、拨币组搬至柬埔寨西哈努克城,并继续以PlusToken平台进行活动。经司法鉴定,2018年4月6日至2019年6月27日,该平台共记录注册会员账号269万余个,最大层级为3293层。
动态 | 韩国加密初创公司Coinplug从金融机构风投部门筹集约640万美元资金:韩国比特币交易、钱包和支付初创公司Coinplug已经从当地主要金融机构的风险投资部门筹集了75亿韩元(约合640万美元)。Coinplug在周四表示,这笔资金来自韩国最大的银行机构之一KB Financial Group旗下的风险投资部门KB Investment等机构。Coinplug表示,通过新的股权融资,它将把重点放在分布式识别技术上,这一领域已经引起了韩国政府和该国主要银行的极大兴趣。(Coindesk)[2019/10/25]
PlusToken在2019年6月被曝出平台提现困难。根据当时已知的虚拟货币钱包地址,其所涉资产价值超过百亿人民币。
声音 | 富加F.plus彭少甫:区块链项目投资急需形成新的中介 自愿性提供监管和信任基础:富加F.plus平台负责人彭少甫出席“2018第三届区块链爱好者年会”时表示:“区块链产业的投资不同于传统投资,区块链与加密货币市场的变化速度非常快,会出现持续不断的创新,因此政府监管与行业创新的平衡非常重要。区块链的项目投资应遵循区块链精神,即不信任的项目不要投资,但这需要投资者具有相当的尽职调查能力,而这超出普通投资人的能力,因此区块链项目投资急需形成新的中介,自愿性提供监管和信任基础,能为项目提供一定的尽职和信用担保。F.plus平台事实上就是一种新型中介机构,筛选并提供优质项目,并提供安全、便捷的服务,期望促进区块链项目交易体系建设。”[2018/11/14]
经司法鉴定,截至2019年6月27日,PlusToken平台共收取会员缴纳的比特币314万个,比特现金11万余个,达世币9.6万个,狗狗币110亿个,莱特币184万余个,以太坊917万个,柚子币5136万余个,瑞波币9.2亿个。
金色财经现场报道 ChainPlus.One联合创始人曹明修:区块链尚未达到成熟应用场景:金色财经现场报道,在“2018联盟链的未来暨瑞链科技区块链产品发布会”上,在现场问答环节中,ChainPlus.One联合创始人曹明修指:从应用层项目的数量上而言,中国一年的项目数量是其他国家加在一起都不能相比的,但质量上而言,最好的1%项目出自中国的却并不多,来自中国的资金确实占据了世界上最顶尖20%-30%的比重。区块链尚未达到一个成熟的应用场景,比特币或者区块链在经济学做出的尝试比较少,还是很古典的、基于密码学的东西。比特币没有基于博弈的东西,而是假设了多中心化不存在任何通胀,它还假设了通胀是不好的,但这两种假设具有比较强的主观色彩。[2018/5/31]
据披露,2019年6月28日后,仍有非法数字货币转入平台的钱包地址,共计比特币6349余个,比特现金1864余个,达世币1671余个,狗狗币3556万余个,莱特币23294余个,以太坊82897余个,柚子币110万余个,瑞波币876万余个。
以目前的市价计算,PlusToken累计收取仅比特币的价值就超过3460亿人民币。
案发后,机关从被告人陈波等7位被告处扣押部分该平台数字货币,其中比特币约19.4万余枚、以太坊83万余个、莱特币142万余个、柚子币2760万元个、达世币7万余个、瑞波币4.8亿余个、狗狗币60.5亿余个、比特现金7.9万余个、泰达币21万余个。以目前的市价计算,机关从被告处扣押数字货币约合人民币250亿。
据此前披露,PlusToken平台打着提供数字货币增值服务的幌子,承诺高额返利。参与人员通过上线推荐并缴纳价值500美元以上的数字货币作为“门槛费”后即可获得会员资格,会员按缴纳的数字货币价值获得平台自创的“Plus”币,并按照加入顺序形成上下线和层级关系。平台根据发展下线数量和投入资金数量,将成员分为会员、大户、大咖、大神、创世五个等级,并按等级高低发放相应数量的“Plus”币作为奖励和返利。据检察日报报道,其中大部分数字货币被用于发放会员“拉人头”奖励,还有部分被变现用于陈某、丁某、彭某等人日常开销和个人挥霍。
2020年9月22日,江苏省盐城经开区检察院对Plustoken公诉案一审宣判,以组织、领导活动罪判处陈某、丁某、彭某等16名被告人二年至十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涉案赃物、赃款及孳息、犯罪工具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原公诉机关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法院此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裁判文书显示,扣押的数字货币依法处理,所得资金及收益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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