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大家可能都被某些媒体的标题刷屏了吧。什么美国联邦法官承认比特币在哥伦比亚特区的货币地位之类的。这份文件确实是存在的,于7月24日在美国哥伦比亚特区联邦法院网站上开始公示。见下图:
相关文件开头我以前学过一点点法律英语,了解过一些美国法律,这个文件是MemorandumOpinion,并没有判例的作用,也就不具备法律上的约束力。这类文件的作用在于展示法院一方的意见,给以后的当事人提供参考,意思就是类似的情况本法院法官的意见就是如此,不要重复试探。
美国最大电影院连锁品牌Regal Cinemas接受比特币支付:金色财经报道,据Bitcoin Magazine消息,美国最大电影院连锁品牌Regal Cinemas接受比特币支付购买电影票。Regal娱乐集团是美国最大的电影院运营机构,拥有美国第一大院线的559家影院、7262张银幕,集团主要三个影院品牌:Regal Cinemas、Edwards Theatres和United ArtistsTheatres。[2021/11/24 7:07:13]
就这么简单的性质判断大家就懂了吧,根本不可能形成什么承认其货币地位这么一说的。如果你对比特币或者美国法律还有兴趣,可以接着往下看。
杨林苑:Filecoin通常情况下跟比特币是正相关的关系:6月29日上午10点,中币“新基建,新机遇”暨七周年云峰会论坛三顺利在中币ZAPP(群tv)展开。
在分享今年是否会迎来技术性牛市时,DFund管理合伙人杨林苑表示:“牛市和技术没有必然的联系,现在数字货币最大的问题是认知和使用门槛过高, 目前是存量博弈,真正牛市的到来跟大量新用户和资金进入有关。Filecoin通常情况下跟比特币是正相关的关系,Defi是个好概念,满足了一些套利用户的需求,对大部分普通用户而言还没有必要性,不足以支撑整体性牛市的到来”[2020/6/29]
这份文件有49页长,属于刑事诉讼领域,也就是某人被公诉了,原因是他在暗网搞了一个比特币交易工具,为犯罪分子提供方便,通过“混流”之类的方式,让别人查不到交易来源,涉及交易金额相当于三亿美金。控方给的罪名有三个,第一条是相关的,陪审团已经定了罪,这份文件基本和这个无关;主要是后两个,在没有许可的情况下运营和参与Moneytransmission,违反了哥伦比亚特区的MTA,也就是MoneyTransmitersAct.而辩方提出撤销后两条指控的动议,认为比特币不是Money,他们的"Tumblerormixer"交易也不算Moneytransmission,所以指控不成立。于是乎才有了这份备忘录,也就是法官驳回了辩方撤销这两条罪名的动议,并通过篇幅这么长的一份论证来解释其中的理由和法律依据。
USDT占比特币交易比重约为77.95%:金色财经消息,据cryptocompare数据显示,目前比特币交易情况按照交易币种排名,排在第一的是USDT,占比为77.95%;排在第二的是日元,占比为6.09%;排在第三的是美元,占比为5.62%;排在第四的是QC,占比为2.89%;排在第五的是韩元,占比为1.80%。[2020/5/24]
关键部分哥伦比亚特区是很特殊的,这是美国唯一一个联邦法院的司法权在地方和州法院之上的地方。文件接下来解释了案件事实、管辖权、法律依据,援引了一堆文献介绍比特币、暗网等。这些都不是重点,关键看他们是怎么讨论关于“比特币是不是Money"这件事的。辩方是怎么搞出这种动议的呢,他们的立足是,MTA中并没有定义”Money",而在哥伦比亚特区有效力的地方法典中倒是对Money有一条定义,“Amediumofexchangecurrentlyauthorizedoradoptedbyadomesticorforeigngovernment.”于是乎好像这个authorizedbythegovernment就成了一把刀,逼着法官说,你要想定我罪,就得承认比特币是政府背书的才行,否则就不算Money,就不能按MTA告我。
新品发布会 | 币圈一哥:比特币此次大崩盘是减半涨幅后的修正:4月2日18:00,金色财经举办以“?-ing”为主题的新产品发布会,在圆桌讨论环节针对“如何看待此次比特币大崩盘”的问题,币圈段子手币圈一哥表示,我对比特币的盘面走势只有一个不变的观点:任何、经济、新闻、黑白天鹅事件都是为主力服务的。 根本原因是主力可以根据已知到来或者未知到来的信息作出最快对自己有利的行为,这个行为就一定会表现在K线盘面上。从技术上来讲,这次比特币的大跌即是减半预期涨幅满足后的正常修正也是大环境的错杀!首先,减半预期涨幅后的修正;所有人都知道比特币今年5月减半,都想从中获取减半行情的一块肉,而事实上币圈不可能让每个人都获得肉吃。往往利好都是提前兑现。[2020/4/2]
法官的主要反驳是,“Whenastatutedoesnotsupplyadefinition,acourtgenerallygivesastatutorytermitsordinarymeaning.”就是如果法律没有给出定义,那法院就按照它的原始意义来判断。Money“Commonlymeansamediumofexchange,methodofpayment,orstoreofvalue.Bitcoinisthesethings.”既然比特币可以买东西,可以与其他货币交换,那它就在Money的内涵之内,MTA就是适用的。
具体上其实还有很多法律细节上的讨论,比方说MTA和UCC中还有很多其他与Money有关的定义,各种词典解释,很多相关案件判例,两个法律适用领域不同,MTA和UCC各自的应用历史,RuleofLenity不适用,等等等等,就不一一详述了。总之,就是驳回了辩方撤销指控的动议而已,压根没有探讨比特币法定货币地位这么一回事。
说到这里大家该明白了吧,这个新闻根本不存在什么特别需要关注的,既没有改变比特币的地位,也没有从法律意义上对比特币进行定义,只是某案件中产生的一个法律适用问题的讨论罢了。这个结果也是利于检方的,也就是对这类行为在该特区可以控告更多罪名而已。整个讨论和最后的结论,也是完全限定在美国哥伦比亚特区这个MTA的下面。
比特币是MoneyundertheMTA文件后半部分是探讨另一个法律问题,就是这些提供比特币“混流”交易的活动是否算Moneytransmission的,这个就不叙述了,这里面讨论的技术话题,公钥私钥、地址转换等更多,对这方面有兴趣的可以看看。
还是多读书有用哦,有些东西,可以研究,可以学习,可以探讨,但自己没完全搞明白之前,不要拿钱试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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