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货币:部破获首例以数字货币为交易媒介的特大跨国网络案

按照部近日统一指挥部署,机关立案侦办“PlusToken平台”网络案,现已将潜逃境外的全部27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和该案82名骨干成员抓捕归案,彻底摧毁了这一盘踞境内外的特大跨国网络组织。该案系侦破的首起以比特币等数字货币为交易媒介的网络案,涉及参与人员200余万人,层级关系多达3000余层,涉案数字货币总值逾400亿元。

央行会同部打击虚拟货币等行为:今年上半年追赃金额达151.5亿元:8月2日消息,根据“天网2021”行动统一部署,中国人民银行会同部开展预防、打击利用离岸公司和地下钱庄向境外转移赃款专项行动,既持续打击通过地下钱庄行为,又重视打击近年出现的通过虚拟货币等方式行为。通过对通道的精准摸排和打击,今年上半年追赃金额同比大幅跃升,达151.5亿元,有力地维护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中国纪检监察报)[2021/8/2 1:28:32]

江苏盐城于去年初发现陈某等人涉嫌利用虚拟币交易平台组织领导犯罪的线索后,立即成立专案组,并将案情层报部。在部经侦局组织指导下,专案组初步查明该团伙组织架构、人员层级和资金流转等情况。去年6月在部协调组织下,专案组民警分赴瓦努阿图、柬埔寨、越南、马来西亚等国家和地区,加强警务执法合作,积极配合当地成功将藏匿在境外的27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2020年3月,部部署全国机关发起集群战役,将涉嫌犯罪的82名骨干成员全部抓获。

部副部长:重点打击打着“虚拟货币”等幌子的非法集资犯罪:全国机关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推进会暨经侦重点工作部署会4月24日召开,部党委委员、副部长孟庆丰出席并讲话。孟庆丰强调,要进一步突出打击重点,重点打击违法违规经营情节严重、实施“庞氏局”的P2P平台,以及打着“养老服务”“虚拟货币”“外汇投资”等幌子和未进行登记备案、打着“私募基金”幌子实施的非法集资犯罪;重点打击打着“消费返利”“电子商务”“区块链”“爱心慈善”“军民融合”“一带一路”等幌子实施的犯罪。(中国警察网)[2020/4/25]

经查,2018年5月,陈某等嫌疑人通过架设搭建“PlusToken平台”并开发相关应用程序,开始从事互联网犯罪。该平台以区块链技术为噱头、以比特币等数字货币为交易媒介,打着提供数字货币增值服务的幌子,承诺高额返利,吸引广大群众参与。平台下设技术组、市场推广组、客服组、拨币组,分别负责技术运维、宣传推广、咨询答复和审核提币等工作。参与人员通过上线推荐并缴纳价值500美元以上的数字货币作为“门槛费”后即可获得会员资格,会员按缴纳的数字货币价值获得平台自创的“Plus”币,并按照加入顺序形成上下线和层级关系。平台根据发展下线数量和投入资金数量,将成员分为会员、大户、大咖、大神、创世五个等级,并按等级高低发放相应数量的“Plus”币作为奖励和返利。

部开发区块链系统以保证数据存储安全:根据中国知识产权局本周二公布的数据,部第三研究院于2017年11月提交了一项基于区块链的系统专利申请,该系统会将提交到云空间的数据进行时间戳和存储,以提供更透明和防篡改的数据保存流程。[2018/5/9]

为吸引更多人员参与,该犯罪团伙利用互联网大肆宣扬平台加入方式、运行模式、奖金制度、盈利前景等内容,雇佣外籍人员冒充平台创始人以包装伪造其所谓的“国际平台”“国外项目”背景,通过不定期组织会议、演唱会、旅游等线下活动为平台宣传造势,甚至不惜花费重金多次在境外召开千人规模推广大会。据统计,该平台存续期间共发展会员200余万人,层级关系多达3000余层,累计收取会员比特币、以太坊币等数字货币数百万个,涉案金额达400余亿元,其中大部分数字货币被用于发放会员“拉人头”奖励,还有部分被变现用于陈某等人日常开销和个人挥霍。

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犯罪手段不断翻新,隐蔽性、迷惑性不断增强,机关将进一步创新思路,始终保持对违法犯罪活动的严打高压态势,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开展源头管控和综合治理,切实维护国家正常经济管理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同时,提示大家,参与活动不仅会造成财产损失,还可能涉嫌违法犯罪,切勿相信高收益、高回报的“投资”陷阱。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记者林靖

编辑:王海萍

流程编辑:王梦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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