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警惕虚拟货币交易死灰复燃

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银保监局、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北京证监局日前联合发布防范虚拟货币交易活动风险提示。经调查,当前部分虚拟货币交易平台正在面向境内居民提供虚拟货币交易服务,甚至通过数字货币抵押推出“零息借贷”“双币理财”等项目。

“这严重违反了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2017年9月份发布的《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涉嫌从事非法金融活动,扰乱经济金融秩序。”北京银保监局相关负责人说。

央视网:警惕虚拟币市场的“情绪繁荣”:比特币的暴涨与暴跌,堪称新世纪最为剧烈的财富神话。全球多个金融机构、政府都警告过,比特币背后既没有金本位的内在价值,也没有法币的主权信用,更缺乏实际经济活动的支持和正式的安全保证。本质上,虚拟币是以共识为基础的一种商品,虽然被拥趸奉为“数字黄金”,但在当下的市场中,其实际价值、波动性、投机性、无政府性,都使得比特币不再是一种避险的投资工具,而是投机工具。对虚拟货币交易的系统性风险,我们必须保持足够的警惕,避免成为虚拟币市场甚至幕后操控者的牺牲品。(央视网)[2021/5/21 22:28:50]

这位负责人表示,投资者需准确认识代币发行融资活动的本质属性。所谓“代币发行融资”,是指融资主体通过代币的违规发售、流通,向投资者筹集比特币、以太币等所谓“虚拟货币”,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等违法犯罪活动。

DFINITY官方提醒社区成员警惕虚假空投网站:DFINITY官方提醒社区成员警惕虚假空投网站dfini.org。[2021/1/25 13:27:41]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代币发行融资中使用的代币或“虚拟货币”不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根据监管安排,自2017年9月4日《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发布之日起,各类代币发行融资活动应立即停止,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从事代币发行融资活动。

声音 | 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警惕虚拟货币: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发布了题为《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警惕虚拟货币》的文章。文章表示,近年来,虚拟货币不断地引发关注。目前各类虚拟货币都是非法定货币,不具有法偿性和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一部分发行者和交易者依托互联网、借助交易平台对虚拟货币进行炒作,更有甚者借助虚拟货币概念,从事、等非法活动。我国已明令禁止虚拟货币和法定货币的直接交易,各金融机构、支付机构、任何所谓的代币融资交易平台都不得从事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之间的兑换业务。请社会公众理性看待虚拟货币,认清投资风险,警惕非法局,维护个人资金安全和财产权益。[2019/9/28]

“区块链各组件技术的成熟度存在差异,不同金融场景对区块链在安全、功能等方面的要求也不尽相同,要防止有人借机蹭热点,或者加上他们自己的东西。”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李东荣说。

李东荣表示,当前,区块链更多应用在供应链金融、贸易融资、市场证券化等存在多方交易且信任基础较弱的特定场景,并不是所有的业务都要用区块链,也并不是所有的数据都要上区块链。“应负责任地向社会普及相关的金融、科技知识,找准应用场景,使区块链的技术创新优势、经济社会价值真正得到彰显。”

那么,面对当下虚拟货币交易“死灰复燃”的迹象,投资者应如何防范风险?

“我们已经对辖内各金融管理部门、网络电信管理部门、部门对虚拟货币交易、ICO及变相ICO持续保持监管高压,综合运用现场约谈、行政调查、封停网站、刑事立案等手段予以打击。”北京银保监局相关负责人说。

这位负责人表示,根据现行监管规则,任何人员、机构不得宣传有关虚拟货币项目或平台,不得开展虚拟货币业务销售或交易,不得向投资者开展虚拟货币交易或变相交易业务,不得从事或代理从事境内外虚拟货币发行交易活动,各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为任何虚拟货币交易买卖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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