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子衡
近来,对于加密货币,即加密资产,的批判声调似乎陡然升高了许多,既有来自国际上中央银行家或财政监管当局的批驳,也有来自市场领域的警示,更不乏学术层面上的批评。批判或反对的焦点有二:第一,究竟加密资产有没有“价值”?第二,加密资产不断高企的价格是否足以明证其价值?核心在于“价值”问题,如果没有价值可言,就无所谓“货币”属性,更丧失其价格基础。由此,必须回答,加密资产究竟有没有“价值”?若有,那么,“价值”何在?
“加密资产”是“货币”吗?
时任美联储主席的伯南克在被问及如何看待比特币时称,它不归我监管。这是一个严谨的回答,也就是说,他绕开了直接回答比特币是不是货币的问题。为什么要绕开呢?世界上没有任何一部法律规定什么是“货币”。当然,美国联邦宪法规定了联邦政府——国会具有货币发行权,实践中,国会委托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发行货币。由此来看,货币发行权政府垄断是美国宪法所确立的原则,也就是说,不存在其他货币发行主体。具体来说,法律上只规定货币的来源,未设定货币的内容。从来源来上来看,比特币等加密资产根本不是“货币”。那么,从内容或所谓的实质来看,加密资产是否可成为“货币”呢?
观点:美国非农就业数据超预期,美联储或继续加息:金色财经报道,随着美国就业报告数字超过预期两倍,这表明美联储可能会继续加息以遏制通货膨胀,加密货币和传统市场下滑。
此前消息,美国1月季调后非农就业人口增加51.7万人,为2022年7月以来最大增幅。[2023/2/4 11:46:39]
学理上,如何界定“货币”呢?《帕尔格雷夫货币金融大辞典》及《帕尔格雷夫经济学辞典》是有关学术概念的集大成者,但是其中并没有“货币——money”这个辞条,只有一个“moneyintheeconomiclife”,即“经济生活中的货币”,的辞条。但是,该条目行文极其冗长,不成其概念或定义。另外,其中确有“currency——通货”的辞条,即,通货包含票据及硬币——notesandcoins。毫无疑问,列举式的通货概念,并不适用于数字化的通货,或数字货币。经济学教科书中,是否有明确的“货币”定义呢?恰恰,教科书等往往也在回避为“货币”下定义,似乎这是一个无须定义的概念。具体来看,货币银行学中的“货币”,是中央银行视角下的”划分为不同货币层次”下的“货币”;现代经济学中的”货币“,也是指在中央银行及商业银行体系下的“银行货币”。更宽的视角下探讨货币,就要上溯到经济学时代的“货币”讨论了,那时即所谓的“铸币”。”铸币“与”银行货币”并没有形成一个共享的理论基础,在理论学说而言,前者属经济学的范畴,后者则是货币银行学或中央银行学的范畴。也就是说,货币从铸币形态发展到银行货币时代,货币学说就从经济学下的铸币学说发展到货币银行学下的银行货币学说。
观点:通胀飙升可能会驱使散户投资者进入高风险的加密资产:5月26日消息,欧洲最高证券监管机构警告称,通胀飙升可能会驱使散户投资者进入高风险的加密资产,并呼吁建立一个正式的法律框架来管理整个欧盟的行业。欧洲证券和市场管理局主席 Verena Ross 表示,随着通胀上升,投资者将寻求能够试图弥补通胀并带来更大回报的投资,这可能会导致更大的风险承担,这(加密)是我们正在密切关注的事情。
毕马威英国加密和数字资产团队负责人 Ian Taylor 表示,没有确凿的证据表明,由于高通胀,消费者正涌入加密资产。(彭博社)[2022/5/27 3:44:25]
这就表明,货币演进决定了货币学说也需要不断调整与创新。大体说来,货币历史经历了这样几个阶段:前铸币时代、铸币时代、银行货币时代,当前,正在向数字货币时代迈进。那么,正如不能用铸币学说解释银行货币实践一样,用铸币学说或银行货币学说解释数字货币实践,也同样是牵强附会的。
律师观点:针对SEC诉Ripple一案,双方达成和解是最有可能的结果:美国奥兰多Hogan & Hogan律师事务所的律师Jeremy Hogan在一段YouTube视频中讲述了美国SEC起诉Ripple一案最有可能出现的情况。他就表示,根据美国法律,XRP作为一种证券的评估永远不会有一个笼统的“决定”。这位律师认为,这正是我们在销售XRP时看到的情况。随着XRP的用例越来越多,XRP分类账也越来越去中心化,XRP成为证券的可能性也越来越小。
和前SEC委员Joseph Grundfest一样,Hogan也质疑SEC对Ripple采取行动的“真正动机”。他同意Ripple首席执行官Brad Garlinghouse的观点,认为这起诉讼背后可能会对整个加密行业造成“攻击”。此外,Hogan乐观地认为XRP不会被列为证券。美国SEC“没有要求法院声明XRP是一种“证券”,尽管他们可以这样做。此外,正如SEC之前的诉讼所显示的那样,Ripple与SEC达成和解是最有可能的结果。(Crypto News Flash)[2021/1/24 13:21:37]
事实上,经济学也没有定义什么是“货币”,而只是表述了货币的四大功能:价值尺度、支付工具、价值储藏,及国际货币。那么,如何借用经济学时代的学说来解答加密资产是否是货币的问题,能行的通吗?逻辑何在?
观点:灰度信托减半后比特币的实际购买量仅为新挖总量31%:Messari分析师Ryan Watkins撰文表示,此前多家分析师及媒体报道关于加密资产管理公司灰度投资(Grayscale Investment)旗下比特币信托(GBTC)的比特币自减半后的持有量有误差,虽然灰度比特币信托(GBTC)一直增持购买大量比特币,但比特币实际购买量少于此前被广泛引用的加密研究员Kevin Rooke的结论,“灰度投资在比特币第三次减半后增持的比特币数量为同期矿工开采的比特币总量的150%。”尽管如此,灰度投资仍然是买入比特币的大机构。截止6月11日,灰度投资持有38万枚比特币,占比特币流通量已经超过2%。Ryan Watkins表示,由于灰度比特币信托(GBTC)的结构,有多数比例是客户使用自己的BTC置换GBTC份额(Share),而剩下的才是现金入金并且实际购买BTC,部分客户在GBTC份额(Share)解锁后选择在二级市场卖出进行套利,根据这些分析,该信托实际从市场上购买大约5,683枚比特币,占减半后总共挖出的新增18,250枚比特币的31%。[2020/6/12]
观点:Libra 2.0可能最终会对央行CBDC构成巨大威胁:数字货币研究所(Digital Monetary Institute)主席Philip Middleton近日在播客中解释了导致CBDC诞生的各种事件,以及数字法定货币的含义。他在谈到推动建立CBDC的各种外部因素时指出:“两大外部事件。一个是去年夏天Libra宣布可能推出。因此,一种由全球主要科技公司发行的私营部门货币,对各国央行和金融稳定构成了直接威胁。第二件事是新冠病。” 在此背景下,英格兰银行是率先就CBDC的前景展开全球讨论的组织之一,迄今为止,该银行已发布了各种探讨CBDC用途的讨论文件。然而,这里的问题是,如果没有私营部门的帮助,中央政府不太可能自己找到答案。两家实体都必须找到一个中间立场,找到一种共同合作的方式。对此,Middleton表示:“我预计许多国家将会试验央行提供货币的那种体制,但是私营部门提供货币的传递方式。实际上,如果你愿意的话,私营部门的经营者也被鼓励在现有的轨道上运营。” 这里要注意的一点是,即使CBDC项目最终成为政府和一个私人实体之间的合作伙伴关系,私人实体也没有真正的发言权。此外,随着Facebook的Libra 2.0的加入,在75家领先科技公司的支持下,它将成为许多央行CBDC项目的重要竞争对手。(AMBCrypto)[2020/5/8]
如何理解“货币”的“价值”属性?
“价值”是经济学的“元概念”。重商主义者从商业活动的实践经验累积出发,而得出“结论”:只有金银才是“财富”。这种认识或判断是基于财富的安全性或流通性而言,藉此,后来人很自然地将重商主义所言及的“财富”与“通货”或“货币”贯通在一起。重农学派的魁奈则反对这种认识或立场,他并不去讨论什么是财富的问题,而是提升了高度,研讨财富的来源问题。魁奈认为,财富来源于土地。亚当?斯密在法国拜访求教魁奈后回到苏格兰,开始着力研究财富的价值来源问题,直到大卫?李嘉图开创了劳动价值说,当然,约翰?洛克更早便提出了劳动价值说。至此,经济时代的“价值”说便确立起来。后来者自觉不自觉地将价值与财富等同起来,先是用wealth,后来就使用value。
价值是否等同于财富,或财富的来源呢?这些问题带来更为复杂的哲学思考。必须说明的是,价值并不是经济学的“原概念”,而是经济学时代关于财富的思考与辩驳中所衍生出来的。问题是,即便是劳动价值说,也没有完全否定贵金属的价值,马克思更宣称,“金银天然不是货币,但是货币天然是金银。”进而,劳资阶级对立和劳动的异化等问题便浮现出来。至此,“价值”的哲学含义和社会意涵完全超越了重商主义的财富观以及重农主义研判财富来源的初衷。
现代经济学摆脱了经济学时代价值哲学思考的桎梏,而更关注价格问题,“价值本质”也为“数量事实”所替代,在货币学说上正是所谓的“数量说”替代了“价值说”,乃至铸币时代向纸币时代过渡期所设定的数量约束的“纪律”,也在银行货币的政策实践中被一再突破,就是说,数量并不是“限定的”,而可以是“无所限制的”。
只要有价值,就可能被普遍接受,进而,同时兼具两者,则其即“可”成为“货币”。对此,不得不明确宣示,在理论上或实践中,并没有这一一条货币的价值铁律存在。这种认识或理解过于粗糙、简陋,本质上仍属一种或然性的表达,即或“可”成为货币,而非确定。
加密资产有其“价值”,但尚不具备“货币”的“价值”属性
认为加密资产完全没有价值者,其理由在于,加密资产既不构成可供消费的商品,也不构成可被接受的服务,其价值是虚拟的,本质是”虚无”,是“空气”,故而,毫无价值可言。这样一种理解,事实上,是似是而非的。在货币历史上,反对贵金属作为货币的意见与其相似,之所谓“黄金寒不可衣,饥不可食”。加密资产不具备物理属性,当然,也就不具备基于物理意义上的价值,既不是可消费的商品,也不是可接受的服务。权益性资产,有如股票、权证、专利等,同样是不能消费的,也不构成可接受的服务。
加密资产的价值不在于物理层面上,那么,它是否有如股票、纸黄金等,价值体现在于权益层面上吗?反对者正是基于没有物理性的价值而否定其权益性价值,认为既有的权益性资产具有间接的物理属性,或可转化为消费或服务。那么,支持加密资产价值拥有者,也认为通过加密资产的法币交易,同样可以获得货币性的价值,可转化为消费或服务。如此就把价格与价值混为一谈了,即价格意味着价值。
加密资产的价值或其功用性,根本而言,在其数字社区内发生或体现。
任何否定加密资产价值的意见或立场,必须正视加密资产的数字社区内的功用性。这是一个基本的事实与原则。如何衡量或流转数字社区内的加密资产功用?是一个内在的实践,也就说根本无法从外部判定。
2010年5月22号,下午7点17分26秒,家住美国佛罗里达州供职于在线零售公司GoRuck的拉斯洛·汉耶茨,用10000个比特币买了两个比萨饼。是为比特币比萨饼日。这是一个划时代的实践或事件,标志着数字社区内的加密资产开始并成功谋求外部功用。
不论运行得好或坏,加密资产在其发生的数字社区内部衡量或运转是一个初始设定的问题,处于一个自行演化的状态或进程中。如果试图跨出自身所处的数字社区,进入到其他数字社区,就需要实践来证明其功用性。进而,进入物理性或现实性的社会经济体系中来,加密资产的“价值”便不是一个宣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进程。换言之,加密资产可交易,可法币交易,且价格在走高,等等,这些都不是货币的价值属性的体现。因为,太多的商品或服务都能做到这一点,但是,加密资产只有成长为跨社区的“数字通货”,才具备成为数字货币的初始可能性。什么是数字通货?什么是货币的价值属性呢?这些都是须在实践中回答的问题,这也就是货币史上,货币形态千奇百怪神或彼此大相径庭的原因所在,也就是说,新的货币形态或种类的衍生、发展,是一个满足现实经济需求,解决现实经济问题中被发现、被修正的持续的过程,并非是一个论证设计或可大胆设想的结果。由此,断言某某或各类加密资产初始便具备“货币”的“价值”属性,不仅是武断的空言,更是无端的臆断。
须强调的是,供求关系决定了加密资产的市场交易的边际价格,但是并不能直接被认定为其“价值量”,加密资产的价值问题还是要基于其数字社区内的功用性来显示。总之,基于其数字社区的功用性,加密资产或可成为数字货币的载体或通道,但是,宣称其初始便具备“货币”的“价值”属性言之尚早,空言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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