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资产:FATF加密指南解读:交易所必须分享客户数据

金色财经比特币6月22日讯终于,反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完成了加密货币监管指南。

然而这个全新的监管指南却引发了不少争议,因此其中规定包括加密货币交易所在内的“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在给另一个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转移资金的时候,必须要将客户信息传递给彼此。在该监管指南中引发争议的那一部分内容就是:

“各国在发送加密货币资金的时候需要确保.获取并持有所需要的、以及准确的发送方信息和所需的受益人信息,并将信息提交给受益机构......如果有的话。此外,各国应确保受益机构......获取并保存所需的发送方信息以及所需要的、且准确的的受益人信息.....”

CipherTrace推出符合FATF加密合规要求的解决方案Traveler:3月12日消息,加密分析公司CipherTrace宣布推出符合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TravelRule”的加密货币合规解决方案CipherTraceTraveler,该方案适用于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VASP),包括加密货币交易所、托管商、场外交易台、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与TRISA(旅行规则信息共享联盟)标准兼容。[2021/3/12 18:39:20]

此外,监管指南还规定每次加密货币转移交易中必须包含:

FATF:一些稳定币或造成较大的和恐怖分子融资风险:6月30日晚,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发布第31届第3次视频全体会议的系列成果。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FATF拟提交至G20的“稳定币”研究报告。该报告对金融稳定理事会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工作起到了重要的补充作用。报告指出,一些稳定币,特别是那些大型全球稳定币,可能会导致虚拟资产生态系统发生变化,并造成较大的和恐怖分子融资风险。FATF表示将继续密切监视稳定币的风险行为,如通过无托管钱包进行的匿名对等交易等。该报告强调了四个需要进一步关注的领域,包括是否需要对FATF标准进行进一步更新,以及为稳定币和虚拟资产的管辖区制定指南。这份稳定币报告也将在7月初正式发布。(金融科技微洞察)[2020/7/1]

交易发出方的姓名;

动态 | 各国代表在FATF开会讨论如何监管虚拟资产和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金色财经报道,据FATF官网消息,1月9日,各国主管开会讨论了如何监督和管理虚拟资产和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VASP)。自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在2019年6月敲定这些新措施以来,这次会议是主管们首次有机会讨论如何实施这些新措施。 论坛讨论了三个主要领域:1.迄今为止,从那些已经建立VASP监督制度并已经开始监督VASP的国家吸取的经验教训。2.起草VASP法律法规时的常见问题。3.管理者有效监管VASP所需的工具、技能、程序和技术。这次会议确定了需要采取进一步行动的若干领域。这些问题将在FATF全体会议和将于2020年5月举行的监督机构论坛的会议上进一步讨论。据此前报道,2019年6月22日,FATF官网发布《基于风险的角度:监管数字资产和数字资产服务商的章程指南》,该指南将帮助各国和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了解其反和反恐融资义务,并有效实施FATF适用于该行业的要求。[2020/1/11]

使用账户处理交易的发出方账号;

动态 | 多达15个国家正与FATF开发全球数字货币监控系统:据日经亚洲评论发布的报告显示,多达15个国家正计划组建全球数字货币监控系统。该系统将与反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一起开发,系统将收集并分享进行数字货币交易的个人信息和交易数据,此举的目的是禁止在非法活动中使用加密货币。FATF预计在2020年之前彻底完成开发,并计划在未来几年内启动运行。[2019/8/11]

发出方的实际地址,居民身份证号码,或是能够唯一识别订购机构发出方的客户识别号码,出生日期和地点;

受益方的姓名,以及——

使用账户处理交易的受益方账号。

反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认为犯罪和恐怖分子滥用虚拟资产已经成一个严重且紧迫的问题,旗下成员国有12个月时间来采用这份加密货币监管指南,并于2020年6月对该指南进行复审。

旅行规则是一种针对国际银行代表客户互相汇款时的长期要求,本次颁布的加密货币监管指南就算是反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的旅行规则。然而,区块链行业支持者们却认为新的监管指南会对对用户隐私带来伤害,而且实际应用的难度也很大,甚至可能引发反作用。

执法建议

在这份最新加密指南中,使用加密货币钱包传输加密的个人也会被认定为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其中规定:

“如果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是自然人,则应该要求在其营业地所在的司法管辖区内获得许可或注册,不过该要求可能包括若干因素,需要各国根据实际情况去考虑评估。”

反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认为,如果个人使用加密货币购买商品和服务,或者进行一次性交换或转移,那么就不是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另外,反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还建议各国可以要求在其管辖范围内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外国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向有关当局进行登记。

反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认为各国监管当局应采取必要的法律或监管措施,以防止犯罪分子或其同伙成为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或是成为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的受益所有人,并获得或控制权益或担任管理职能。此外,当股东、业务运营和公司架构发生实质性变化的时候,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需要获得监管当局的事先批准。

出于执法目的,反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建议各国考虑使用开源信息和网络抓取工具来识别未经注册或未经许可的业务推广活动。各国监管当局还应考虑公众反馈,报告机构提供的信息以及“非公开信息”,比如情报或执法报告。

如果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无法管理和减轻参与此类活动所带来的风险,则不应允许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参与此类活动。反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还特别强调,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还应该能够冻结或禁止受制裁个人的交易。

短期影响?

美国财政部长史蒂文·穆努钦在周五在佛罗里达州奥兰多举行的反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全体会议上发表讲话时说:

“反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的标准和指导方针通过采用这些监管举措确保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不会在黑暗的阴影中运作。我们不会允许加密货币变成秘密编码账户继续被非法活动使用,而是允许加密货币被正确使用。”

需要明确的是:反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对反政策的建议没有约束力,旗下成员国可以通过立法或编写法规来采用这些监管建议。然而,严重违反反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标准的国家会被列入黑名单,使其对外国投资具有放射性。

数据分析公司Chainalysis等公司警告说,现在正式的加密货币监管指南规则并不会提高透明度,而是会刺激加密服务机构在监管下关闭或放弃业务。

本文编译自CoinDes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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