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邓建鹏:FATF指引是对“虚拟资产”的明确判定,中国监管当局应参考其财产性质的认定

就反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发布的新指南,中央财经大学法学教授邓建鹏谈到以下四点:

1.这一指导性文件的发布说明在全球范围内,越来越倾向于把以比特币为代表的虚拟货币看作是有典型金融属性的虚拟资产,认为其在恐怖主义融资和方面有相应应用,未来甚至可能扩大;

中央财经大学邓建鹏:加强央行数字货币金融监管、风险防范等方面研究:近日,北京工商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在线举办“中央银行数字货币的国际实践及影响研究”开题研讨会。中央财经大学教授邓建鹏认为,央行数字货币具有匿名、可控等特点,建议加强金融监管、风险防范以及法律边界和规制建设方面的研究。央行数字货币与第三方支付如何协调问题、以及数据权属和应用问题,需要在央行数字货币的设计框架中充分研究。(中国网)[2020/5/7]

2.这份文件以及国际范围内的明确认定,对中国监管当局提供了很强的建议:承认它具有典型的金融属性和金融风险,以及未来在相应立法和司法解释中,正面承认它具有典型的财产性质。以此为基础,在立法和司法解释里面,应该考虑承认,在实践中它部分具有私人货币、或近似国外货币的实质与功能。

声音 | 邓建鹏:注重科学立法对区块链监管与治理的引领推动:1月16日,中央财经大学邓建鹏发文《区块链法治化监管需要大智慧》称,以区块链为底层技术的资产,容易具有“气态化”特征,区块链“气态化”趋势挑战了政府的监管能力,这种颠覆式创新冲击了既有规则和市场秩序,加剧了国际竞争与挑战。对此,应摒弃政策高度波动与运动式执法,考虑引入监管沙盒机制,有助于监管者在创新监管中发挥建设性作用;注重科学立法在区块链监管与治理中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注重顶层设计与行业自律;严格执行法治精神,使监管与风险处置法治化。(人民论坛网)[2020/1/16]

3.基于上述的认可或者承认,国内立法和司法解释应及时回应,考虑做出相应修订,一是在反恐融资和反方面将虚拟货币纳入其中,同时对虚拟资产合法持有人的正当权益,在法律和司法上给予明确保护。

声音 | 邓建鹏:针对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立法者急亟需明确其法律地位:今日,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邓建鹏在《区块链监管困境的全面思考》一文中表示,当前针对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立法者急亟需明确其法律地位,切实保持虚拟货币持有者合法权益,进而统一司法上的认识和判定。[2019/5/17]

4.这个指导性文件对于虚拟资产的正常发展和健康使用有积极作用,为各国的立法提供指南,为各国如何有效打击相关的违法犯罪提供参考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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