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密货币:律师张凌:网信办对于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的安全评估工作的监管,无需另行立法

巴比特讯,8月16日,瀚一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凌发表专栏文章《网信办发布了安全评估公告,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需要注意些什么?》。针对8月9日网信办发布的《涉安全评估条款说明的公告》,张凌表示,关于网信办对于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的安全评估工作的监管,由于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目前多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直接参照适用现有的《具有舆论属性或社会动员能力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安全评估规定》比较便捷,而无需另行立法;另一方面,由于《评估规定》适用的对象是具有舆论属性或社会动员能力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具体要求均是专门针对该等服务提供者设定,相关要求能否完全适用于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还存有一些疑问,有待网信办在监管实践中予以进一步澄清。

Ripple团队加入新律师以代表Brad Garlinghouse利益:Ripple代表律师之一James K. Filan在推特表示,来自Cleary Gottlieb Steen & Hamilton LLP律师事务所的Nicole Tatz已经加入了Ripple团队。她将代表首席执行官Brad Garlinghouse 的利益。(u.today)[2021/6/11 23:31:03]

动态 | 律师公布了一份“印度禁止使用加密货币”的草案:据律师Varun Sethi分享的信息称,印度禁止使用加密货币的草案已经公开。第二部分草案的一部分写道:“任何人不得在印度境内开采、生产、持有、出售、买卖、发行、转让、处置或使用加密货币。本法案的任何规定均不适用于任何为实验或研究目的而使用任何加密货币基础技术或程序的任何人,包括向学生传授的人,前提是不得使用加密货币来支付或接受此类活动的付款。本法任何规定均不适用于使用分布式分类账技术创建网络,用于交付任何金融或其他服务,或用于创造价值,而不涉及使用任何加密货币进行支付或接受支付。”考虑到这么长的时间,政府表示正在“研究技术”和“理解加密货币”。据今年5月报道,印度官员提交的一份RTI文件,询问是否计划对加密货币实施全面禁令,但遭到了经济事务部(DEA)的拒绝。拒绝的理由是,审议工作已经结束,有关资料将很快公布。(crypto-news)[2019/7/15]

声音 | 律师李慧:在未订立保管合同的前提下 交易平台无需承担比特币被窃取的损失赔偿责任: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慧今日在“公司法研”公众号上刊文表示:我国法律不保护个人进行比特币交易的行为。个人在交易平台进行比特币交易,且将比特币存放与交易平台的,应自行承担交易亏损以及比特币被窃取的风险。交易平台不负有法定保管义务,在未订立保管合同的前提下,交易平台无需承担比特币被窃取的损失赔偿责任。[2018/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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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赢BIT:BITKER即将上线MRX

尊敬的BITKER用户:BITKER将于2019年8月15日17点正式开放MRX/BTC交易对。充币已经开启,提币将在8月16日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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