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吴文谦律师(Gilbert Ng)及 李书沸 (Chris Lee) 吴说区块链授权发布
背景
香港证监会于 2023 年 5 月 31 日晚上发报了最新 VATP 牌照手册及发牌制度的过渡安排的通函, 为 6 月 1 号的 VATP 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牌照申请做最后的公告。
点击阅读:有关专为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而设的全新发牌制度的过渡安排的通函
交易平台过渡安排
1. 在 6 月 1 日前在香港有 “经营真正的业务并设有真正的业务据点” 的非证券型代币交易平台可以在 6 月 1 日起计 12 个月内继续经营。在 6 月 1 日号后才开始在香港运营的交易所就需要拿到证监会牌照后才可以运营,没有过渡期。“真正业务” 及 “真正业务据点”的考虑因素包括:
LD Capital创始人:支持香港虚拟资产新政,将把办公室搬到香港:11月1日消息,LD Capital创始人Jack Yi发推文称:“一直很看好香港,这次政策宣言表明香港进入Web3时代,为全力支持新政,我们决定把办公室搬到香港”,他认为香港有三大优势:1. 香港本身就是区块链活跃中心、交易所、机构和开发者聚集地;2. 香港背靠大陆人才和市场以及文化优势;3. 香港的Web3政策相对新加坡更友好。不过Jack Yi表示,唯一需要确定的是政策持续稳定性。[2022/11/1 12:05:07]
a. 交易平台是否香港公司;
b. 是否有香港办公室;
c. 交易平台是否由香港员工管理及控制;
d. 关键人员是否长驻香港;
e. 是否已经有香港的独立客户及真正的成交量;
北京西城区发布“金开十条”新政,对区块链等前沿技术创新最高给予1000万元奖励:9月7日,北京西城区金融街“金开十条”新政策发布,明确将全面承接国家金融改革开放任务。新政指出,对入驻北京金融科技与专业示范区的金融科技类企业设立实缴注册金补助、连续三年的房租补贴、上市资金支持,最高给予5000万元补助,同时还设立北京金融科技产业投资基金。对人工智能、区块链、量化投资、智能金融等前沿技术创新最高给予1000万元资金奖励。(新京报)[2020/9/7]
f. 其他证明平台是在香港运营的。
注意,单纯有香港公司注册, 但是员工不在香港驻是不足够的。而且员工需要在 6 月 1 日前已经驻于香港。过渡安排只适用于提供非证券型代币交易平台,而证券币交易平台并无任何过渡安排。即是所有证券币交易平台 6 月 1 日后都需要拿到证监会牌照才可以运营。
央行成立新事业单位金融基础数据中心,近期或推新政:据媒体报道,中国人民银行成立新事业单位金融基础数据中心,负责建设国家级金融基础数据库,预计央行还会发布新监管政策及管理办法,推进监管信息共享,加强金融行业监管。据悉 与业务归口于科技司指导的金融信息中心不同,金融基础数据中心自身就是正司局级机构。早在2019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原本负责数据汇总和宏观经济分析与预测,统一编制全国金融统计数据、报表职能就变为建设国家金融基础数据库,履行金融统计调查相关工作职责。金融基础数据中心定义为:我国权威的金融数据聚集枢纽和领先的数据信息服务平台,连接国家宏观调控部门、金融监管机构、各类金融机构、研究机构的数据信息枢纽。随着金融基础数据中心落地,或将开启金融数据共享时代,可以预见的将会加快我国金融科技的进步,促进我国数字经济的发展。[2020/5/11]
2. 有过渡期的交易所如果符合以下的条件,就可以由 2024 年 6 月 1 日开始被当作为获发牌照:
外媒:马耳他新政府表示仍希望运营“区块链岛”:Maltawinds文章表示,此前“ 没有授权币安在加密货币领域开展业务 ”的声明表明加密货币行业与声称经营“区块链岛”的马耳他官员之间的关系正在恶化。语调的变化可以归因于马耳他总理Joseph Muscat的最近辞职以及他的继任者的到来,似乎当地的加密货币行业开始遇到困难。但新政府日前在接受采访时重申了其作为区块链岛运作的计划。[2020/3/3]
a. 在 2024 年 2 月 29 日前向证监会提交完整的牌照申请;
b. 可以提供证明交易所已经遵守所有牌照法规规定,并被证监会信纳。
3. 另外,这个过度安排还包括 “受规管职能的个人” , 即是持牌代表 (RO)及/或负责人员 (LR)的职能。 如果在 6 月 1 日前已经在交易平台执行相关职能的个人, 也可以有个人的过度期安排, 并在 2023 年 6 月 1 日起计 12 个月内 (在 RO 及 LR 没有持牌情况下)继续执行相关职能的工作,意思是可以作为 RO 或 LR 的职能继续工作。这些 RO 及 LR 如果符合以下的条件,可以由 2024 年 6 月 1 日开始被当作持牌的 RO 及 LR:
动态 | 中关村科学城推出七大新政策四大新项目,其中包含区块链应用场景:北京市商务局发微博称,日前,中关村科学城建设推进大会举行,中关村科学城推出七大新政策四大新项目,其中包括基于区块链技术搭建供应链金融服务等第二批四大科技应用场景,助推更多科技手段与实际应用场景结合并落地。[2020/1/6]
a. 这些 RO 及 LR 必须在 2024 年 2 月 29 日前向证监会提交完整的 (个人)牌照申请。
b. 这些 RO 及 LR 必须在 2023 年 6 月 1 日前在交易所已经执行 RO 及 LR 的相关职能。
c. 可以提供证明并被证监会信纳这些 RO 及 LR 有能力遵守持牌交易所的法规规定。
4. 值得注意的是,在牌照申请程序中,如果证监会发现申请不完整或有任何申请问题是可以解决的,证监会会退回申请,让申请人解决问题,而不是直接拒绝申请。所以有过渡期资格的申请人应该尽早提交申请,而不是临近 2024 年 2 月 29 日才提交申请,才可以有充足时间解决证监会问题。
5. 对于负责人员方面,因为证监会认为交易所不会是一个小规模的营运, 建议负责人员的数目可能需要多于基本规定。
6. 另外,证监会建议 VATP 跟 1,7 号牌一起申请,原因是证券币跟功能币的性质随时改变,同时申请可以确保交易所运营顺畅。两个牌照是同是提交一份综合申请表格的。
VATP 牌照手册总结
a. 服务是否订有详细的推广计划;
b. 服务是否透过直接推广途径,例如在香港媒体刊登广告、广播或其他网上“推销”科技,以进行广泛的宣传 (相反以被动方式,例如以“自行选择”的形式取得服务,则可能不是属于积极推广)
c. 推广是否以有计划的方式推行,以及是否根据计划或程序进行,从而显示出该项为持续服务而非单一推广行动;
d. 服务是否以香港公众为对象,例如以中文书写及以港元计值;
e. 服务是否顾客主动寻求的。
8. 另外,任何持牌交易所在香港以外的地方开展业务,都需要确保充分遵守所有当地的法律和监管要求。
9. 持牌交易所将需要向证监会提供关于业务活动的月度报告,格式是由证监会指定的, 并提供证监会要求的所有信息。证监会亦有权力询问交易所任何关于交易所的事情,交易所必须如实回复。
10. 持牌交易所需要每年聘请独立的专业公司对其业务进行年度审计,包括合规流程,系统,安全等。第一次审計报告应在牌照批准之日起的 18 个月内提交。
11. 除交易所外的所有其他服务或业务都需要得到证监会的批准,持牌交易所只能经营1家中心化交易所。
牌照的基本要求
12. 牌照的基本要求在之前很多不同文章都有梳理,这里不重复了,只提醒比较特别或重要的事项。所有的董事,持牌代表(RO),负责人员(LR),负责经理 (MIC)和最终受益人(UBO)都必须通过 SFC 的"适当人选"测试。RO, LR,及 MIC 的相关的行业经验应是在香港或其他国家的受监管活动的经验。不合规环境的工作经验,如果是因为免除(牌照的要求,也可以被接受。如果是金融科技技术与交易所平台的技术有关,也可以被考虑接受。值得注意的是,至少有一名持牌代表应在香港居住。
13. 财务要求是 500 万港元的实收股本,300 万港元的流动资产,另外加上 12 个月的运营费用。所以交易所需要向证监会提交一个运营费用收益的估算。
14. 用于保管客户资产的信托公司不得从事任何其他业务,只可以单一的为客户保管资产。
15. 没有硬性规定数据中心和存储中心必须要设在香港,但所有使用的数据中心和存储中心都必须得到证监会的批准。
区块律动BlockBeats
曼昆区块链法律
Foresight News
GWEI Research
西柚yoga
ETH中文
金色早8点
金色财经 子木
ABCDE
0xAyA
郑重声明: 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 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 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 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