链闻消息,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关于参与境外虚拟货币交易平台投机炒作的风险提示,称人民银行会同中央网信办等七部门在2017年发布了《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明确虚拟货币交易和ICO行为是非法金融活动,并开展清理整顿工作,但为逃避监管打击,一些虚拟货币交易平台注册或将服务器设置在境外,继续从事相关活动。互金协会的风险提示称,一些虚拟货币交易平台在诱导消费者入场后,「会采用各种操纵市场手段侵占消费者财产。一是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平台通过高买低卖,高频交易等恶意操作程序侵占消费者财产。二是平台使用横盘、拉盘,砸盘等技术手段操纵交易,消费者完全不知道实际交易情况。三是平台常通过宕机、拔网线、冻结资产等手段使交易突然停滞,参与杠杆交易的消费者因无法主动平仓引发爆仓而损失惨重。」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提醒称,任何机构和个人都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监管规定,不参与虚拟货币交易活动及相关投机行为。
中国互金协会:警惕虚拟货币局:9月25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于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风险提示,提醒投资者警惕虚拟货币局。[2020/9/25]
中国互金协会区块链报告:警惕对国外开源程序的技术依赖:4月14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区块链研究工作组对外发布《中国区块链金融应用与发展研究报告(2020)》(下文简称《报告》)。《报告》认为,全球区块链技术正在加速演进成熟,金融领域的应用探索日渐增多,主要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对区块链技术在金融领域应用持相对积极的态度。
《报告》指出,在我国,区块链技术适用的金融场景环节与应用逻辑已较为明晰,但在金融领域的应用仍存风险,比如技术层面尚难以兼顾部分金融场景对安全、功能和性能的要求;治理层面需进一步完善监管、标准、人才等有关安排;业务层面尚存模糊地带且应用创新缺少权威第三方评估等。《报告》认为,区块链技术比较适用于存在多方交易且信任基础较弱的特定金融场景,其分布式架构、块链式结构、共识机制、时间戳等技术安排有助于提升链上信息的篡改难度和可追溯性、缓解信息不对称现象,与加密技术的结合有助于提升隐私保护力度、降低数据泄露风险,而P2P网络的运用有助于在分布式环境下实现高效协同,智能合约的引入则有助于实现复杂业务流程的自动执行,可用于融资、保险科技、跨境支付、资产证券化、金融监管等场景,增加信息可信度、缓解重复交易,提高相关参与方信息交流积极性和业务处理效率,且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道德风险和操作风险。[2020/4/14]
声音 | 北京互金协会:吸收区块链、人工智能作为底层技术:11月17日,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月度闭门会在京召开。协会秘书长王思聪强调,新技术是未来发展的重要引擎,融入金融科技元素,吸收区块链、人工智能作为底层技术,搭建基础服务设施,建设技术驱动型创新型平台是未来立足行业的核心优势。同时建议,逃废债集团化可能是平台下一阶段的风险关口,平台要多关注逃废债集团化问题。[2018/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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