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研究员陈风表示,DCEP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发行,以国家信用作为背书的法定货币。其中DC表示数字货币,EP表示电子支付,这意味着央行数字货币将同时具有法定货币与电子支付的双重职能。陈风认为,央行DCEP并不是一种“破坏性创新”,而是对央行货币体系M0、M1、M2的技术性补充,与原有的银行货币体系完全相容。而与第三方支付平台不同的是,DCEP的最大优势在于法偿性,具备国家信用背书,不仅更加安全可靠,而且任何交易主体都不能拒收。这使得DCEP原则上覆盖所有支付场景,不受账户体系约束,一定程度上打破了支付行业的账户壁垒,使用范围更广。央行数字货币保持了现钞的属性和主要特征,不仅脱离了银行账户的限制,更是在技术的加持下满足了便携和匿名的需求,是替代现钞的最好工具。
中国人民大学杨东:数字货币只是表象,重构支付网络才是远大宏图:近日,中国人民大学监管科技与金融科技实验室执行主任,人大区块链研究院执行院长杨东在一场线上讲座中表示,区块链技术最大的应用场景是金融领域和政务领域,金融与区块链技术具有高度融合性。日前,整个加密货币体系越来越丰富、多元、全面,金融应用场景也更加成熟,如在点对点的金融、区块链ABS、贷款清算、跨境支付等领域都有所突破。
杨东特别提到了最近一个现象级杀手应用Defi,Defi是一种去中心化金融,点对点的金融借贷。杨东认为,过去之所以没有实现,是因为资产的可信度核心在数据和画像,而这两项没有达到一定的准确度,但在区块链技术上是能够实现的,尤其是今年以来,数字化在加剧,数据、画像的准确度也在不断提高。杨东断言,点对点的融资正在成为趋势,同时,数据上链也正在成为趋势。
杨东最后强调,数字货币只是表象,重构支付网络才是远大宏图,重构一个支付体系比构建数字货币重要的多,区块链时代的开启,也是再造“清算体系”的最好机会。(证券时报网)[2020/8/21]
声音 |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发行货币或融资工具未经政府核准即涉嫌非法:据人民创投报道,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金融与证券研究所副所长赵锡军接受采访时表示:如果通过ICO形式发行的是货币,要受到与货币相关的法律法规监管。如果发行人推销的是一种融资工具,比如通过ICO方式筹资,参照目前法律,公开的、向不认识的潜在投资者的筹资行为,要受到证券类监管机构监管。ICO行为必顺要提前走合法程序,经过核准方能进行,否则就涉嫌非法集资。[2018/7/26]
中国人民大学金融科技与互联网安全研究中心主任杨东:投资者保护与教育是当前区块链行业的首要工作: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中国人民大学金融科技与互联网安全研究中心主任杨东教授在今晚的“3点钟”微信群中进行了“投资者风险提示和保护”的主题分享。杨东认为,投资者保护与教育是当前区块链行业的首要工作,原因有三:1、当前存在较为严重的风险与乱象;2、韭菜、投资者是风险的主要承担者;3、投资者是区块链应用于金融业态的重要基础,金融科技必然回归到投资者保护。[201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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