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TG:币圈新“口袋罪”?

据相关信息,某某比特CEO赵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被带走,现已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可以发现,因币圈匿名性、去中心化引发的刑事风险不再局限于罪这个单一罪名,有扩大化趋势。在此,飒姐团队对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进一步分析,以帮助从业者和参与人员明确其中的风险。

缘何罪个“口袋”?

从写入我国刑法的时间来看,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是早于罪的,罪是作为对犯罪、金融犯罪等特种犯罪而特殊规定的。根据国际反组织的认定,我国防御的刑事立法内容既包括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也包括罪。罪早已是币圈见怪不怪的罪名,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却常常被遗忘,甚至有业内人士认为OTC平台不会构成这一罪名。在此,飒姐团队提醒,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属于广义的,在分析这一罪名的刑事风险时,OTC平台并不因任何理由而具有特殊性。

币记Bitget与币圈判官达成合作关系:据官方消息,币记Bitget与币圈判官达成合作关系,共同拓展市场

币圈判官于2019年进入区块链市场,主要专攻ETH合约 ,现货,数字货币量化(现货 合约)。 致力于技术分析,资金分配 ,风险控制管理。自今年4月份深入合作以来,跟单人数已超十万人,日交易量上千万usdt。4月22号预测以太将创历史新高当晚到达,4月28号再次成功预测以太坊创历史新高,提前带领合作用户布局,拿下上千点利润。实现利润与风险双向控制。

币记Bitget总部位于新加坡,是一家拥有四国牌照的专注于衍生品的全球数字资产交易平台,在日本、韩国、越南、加拿大等地设有办事处。币记Bitget的标杆产品为一键跟单,累计跟单数超过360万,全球拥有150多万注册用户,合约交易量位居世界前五。[2021/4/30 21:11:56]

上游犯罪之外的区别

Manba基金管理人:币圈市场是个自由市场,可买多卖空,因此交易中不存在牛熊:在标准共识揭秘币圈量化玩法,对话行业大咖AMA第2期中,Manba 基金管理人Andy表示在全球资本市场回暖,投资者恐慌情绪逐渐被消化。比特币放量冲破6300后,形势就明朗得多了,此次比特币价格是爆挫性行情,且上方也没有密集成交区,所以上方空间打开。 随着空间的拉锯,底部建仓的获利盘会逐步的释出造成短期的抛压。因此这次只会是反弹不会是反转。希望大家交易操作上保持理性,理性使用杠杆,理性配置仓位。[2020/3/20]

用专业话语评价,在许多人看来,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之间是法条竞合关系。在之前的文章中,飒姐团队已提醒大家,这两个罪名的主要区别之一是罪在上游犯罪的种类上有着明确限定,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并无此规定。

声音 | 李笑来:币圈无大佬,我只是翻了一次身的屌丝:李笑来刚刚在微博上发文表示:“币圈哪儿有什么“大佬”?反正谁说我是大佬我就心里纠正:你看到的只不过是个翻了一次身的屌丝而已 —— 再翻身弄不好还是咸鱼。友谊的小船不翻就已经谢天谢地了。[2019/6/24]

除此之外,罪明确了。

行为是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采取了“提供资金账户的;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的行为。

TFUND布局“币圈顶级赛事平台”915社区:TFUND布局“币圈顶级赛事平台”915社区。据了解,915社区项目是第一个专注于开展数字货币交易大赛的项目。为用户提供实时模拟交易平台,降低用户入场门槛,并通过联合交易所与项目方,举办模拟盘与实盘交易大赛,打造币圈顶级赛事品牌。[2018/5/10]

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规定的行为类型为: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的规定更为模糊,并未详细列明行为类型。

同时,罪要求行为人的行为改变了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的行为要求仅为掩饰、隐瞒,并未对改变资金性质进行规定。

法律模糊空间:利好?利空?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的模糊空间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是行为类型较为宽泛,行为入罪门槛较低,其二是对改变了资金性质的掩饰、隐瞒行为如何处理无法直接从法律规定内容得知。

对于第一个方面而言,行为入罪门槛低意味着刑事风险较高,其他方法的兜底规定更是大大扩张了这一罪名的认定范围。

对于第二个方面而言,单纯由法律规定而言,改变了资金性质的行为应当属于罪,但罪的成立对上游犯罪的类型具有明确要求。上游犯罪认定较宽松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却未提及改变资金性质。

飒姐团队认为,虽然严格依照罪刑法定原则,无明文规定的改变资金性质的掩饰、隐瞒行为不应当受到刑法规制,但由于改变资金性质往往意味着危害性的增强,对于客观存在社会危害性的行为,以社会治理面貌出现的刑法是不会视而不见的。

由于虚拟货币的匿名性与去中心化,将犯罪所得、收益兑换为虚拟货币再兑出为法币的行为不可能不改变资金的性质。这一行为并不是法外自由的处女地,而是风险暗涌的海滩。

如何自救

在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时,司法机关可能会采取“推定”的方法对嫌疑人“是否明知”进行认定,这一背景下,中立的平台很难自证清白。为币圈从业者“自救”保留空间,飒姐团队认为,至少需做到以下几点:

不打折扣地履行反义务;

加强KYC对用户准入的筛选,将风险扼杀在源头;

积极采取合规评测行为,明确业务范围,留存对自己有利的证据;

若存在新加坡基金会、日本金融牌照、我国香港地区金融许可,在国内建议仅保留我国法律认可的业务形态,切勿以身试法。

写在最后

币圈的问题,反映了法律与实务操作的摩擦。完全消除币圈,也很难,毕竟只要有需求,就会有供给。

但是,涉币从业者,应当了解法律常识,对于法律禁止的行为边界有所忌惮。同时,时代在发展,未来区块链技术是否会引发进一步的金融创新,未可知。唯有活下来,才能再图发展。希望诸位不要成为的机器,甄别风险,在冬天里活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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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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