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述冻卡的前世今生,并向冻友提供有效建议!如果你是无辜冻友,请一定耐心看完!
作者?|刘磊律师?
审阅?|钱伟??编辑?|王三峰
一、2020年“冻友”有多难?
2020年是个很特殊的年份,一开始就是疫情,慢慢熬吧,眼看生意有点转机了,原材料上涨了,汇率跌成狗了,利润被压缩了。忍一忍吧!准备出货了,发现海运费涨上天了,和客户解释了很久之后,决定订舱了,又发现没有集装箱了,最后终于搞定集装箱了,要付货款了发现银行卡里的钱被冻住了…我就是这么跌跌撞撞一路走过来的。
——摘自新日国际贸易赵先生《致全国冻友的一封信》
“冻友”这个词相对于人们所熟知的“战友”、“笔友”、“车友”来说,感觉很调侃,调侃背后更多的是“无奈”!这个称呼也就这两年才兴起的,它出现的背景是——“一个个无辜但被、网或案牵连,因而遭受全国各地的区县级局冻结银行账户的人;他们在寻求同类小伙伴以寻求“解冻之办法”时,而在微信或QQ上联系起来的一个个群体,俗称“冻友群”;据统计:“冻友”从事的行业主要为“数字货币交易”、“外贸及外汇交易”。
律师事务所 Eversheds Sutherland 申请 FTX客户资产的产权:金色财经报道,全球律师事务所 Eversheds Sutherland 已就冻结在非美国 FTX 客户账户中的资产提出早期简易判决,从而合法地将这些资金与破产财产债务人索取的资金区分开来。Eversheds Sutherland 合伙人 Sarah Paul 表示,根据交易所的服务条款,FTX.com非美国客户的临时组对资产拥有明确且明确的产权。Eversheds Sutherland 律师 Erin Broderick 指出,在 Celsius、Blockfi 和 Voyager 等其他加密货币破产案中,债务人已在诉讼程序的早期寻求确定客户财产权。[2023/3/25 13:25:35]
二、“冻友”这个词是怎么来的?
据部官方公告统计显示:
2020年初至2020年11月9?日,山东省机关共破获电信网络案件1.7万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9795名,同比分别上升52.26%和67.67%;共收缴涉案手机卡12.4万张;破获买卖对公银行账户案件2645起,收缴对公银行账户4000余套;
律师事务所Rosen计划对比特币矿企Argo Blockchain提起集体诉讼:2月13日消息,律师事务所Rosen计划对比特币矿企Argo Blockchain提起集体诉讼,正在调查潜在索赔名单,鼓励在Argo损失超过10万美元的投资者联系该律所,并提醒投资者在针对Argo提起的联邦证券集体诉讼中寻求首席原告角色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27日。
金色财经此前报道,ArgoBlockchain去年曾因财务问题濒临破产,2022年12月28日,Argo Blockchain同意向Galaxy Digital以6500万美元价格出售其位于德州的Helios采矿设施,以避免破产。[2023/2/13 12:02:48]
2020年1月至9月,湖北省机关共破获电信网络案件509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563名,打掉窝点786个,同比分别上升11.84%、1.2%、19%;共止付嫌疑账户8.84万个,冻结嫌疑账户2.53万个,冻结赃款16.69亿元;返还群众资金1269万元;
2020年前8个月,全国共破获电信网络案件15.5万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4.5万名,同比分别上升65.6%和74.1%,为群众直接避免经济损失约800亿元,96110反诈预警专号累计防止870万群众被。
动态 | 律师Mark Scott涉嫌收受5000万美元,帮助OneCoin联合创始人Ruja Ignatova4亿美元:纽约法院对涉嫌参与加密货币庞氏局OneCoin一名美国律师Mark Scott的审判正在进行。一名检察官告知陪审团,Scott收受了5000万美元,帮助OneCoin联合创始人、目前在逃的Ruja Ignatova4亿美元。尽管Scott坚称他不知道OneCoin是一个局,但检察官Nicholas Folly表示,针对Scott的证据是“压倒性的”和“显而易见的”。(Cointelegraph)[2019/11/21]
如果说:“电信的子和被的受害人是一对死敌,水火不容!那么,“冻友”就是受害人请老大,在查找子过程中无辜躺的那拨人”。
同为“受害人”,跟被的受害人不同的是:“被的受害人只恨子,而“被冻”的受害人,既恨子、又恨被的受害人、同时还恨GA机关,——“被冻的受害人”就是“冻友”。
所以,在这种关系当中“子越多,受害人就会越多;受害人越多,拔出萝卜带出的泥——“冻友”就会越多;随着电信犯罪分子越来越多,“冻友”便越来越多,于是“冻友”这个词就变得越来越普遍。
动态 | Diginex成为第一家加入Steptoe & Johnson律师事务所的区块链联盟的亚洲公司:总部位于香港的数字金融服务初创公司Diginex已成为亚洲第一家加入由Steptoe&Johnson律师事务所领导的区块链联盟的律师事务所。(cointelegraph)[2019/10/9]
三、2020年为何这么多人被?
是因为2020年子的技巧有了质的飞跃吗?还是因为疫情,民众的心智有了明显的降低?
显然两者都不是!笔者看来大概有以下几个原因:
其一、疫情期间,导致一部分人没了正常收入,于是有些人就跑到国外干起了网络的勾当,也就是说疫情导致了从事电信网络的人群基数增大;
其二、疫情期间,大批门店以及企业倒闭,众多失业人员希望通过网络寻找赚钱的机会,于是因为寻找商机,又进一步增加了受群体基数;
其三、疫情期间,主张“居家在线办公”,这样,民众接触互联网的时间又会增多了,被的可能性进一步扩大。
打个比方:以前有一个鱼塘,老板投放1万尾鱼,在每天上午10:00——下午5:00,提供10个钓位供人垂钓;
韩国律师事务所宣称:比特币“不是法定货币” 呼吁新的比特币交易规则:据报道,韩国一家律师事务所对即将到来的限制数字货币交易的规定提出了宪法上诉。总部位于首尔的Anguk律师事务所上周六通过宪法法院的在线上诉系统提出上诉,称政府在没有法律支持的情况下对数字货币交易作出新规定是对财产权的侵犯。韩国时报的一篇报道指出,该公司在其上诉中宣称像比特币这样的数字货币“不是法定货币”,而是一种可以通过合法货币或具有经济价值的商品进行交易的财产。[2018/1/4]
2020年,老板投放2万尾鱼,且于每天上午6:00——下午7:00,提供20个钓位供人垂钓。
请问,哪个年份,垂钓者钓的鱼最多?
笔者在此做个小提示:有欲望就有被的风险,欲望有多强烈被就有多容易,只有坚信世上没有不劳而获,才能保护自己、击溃局。
每个人都有欲望:小孩子想要糖所以被拐走,老年人因为想要保护孩子而交出退休金,单身男人被女主播勾去了魂,打游戏的把游戏里的变强看得比什么都重要,女人看到打一折的名牌包包走不动路。这一切的被背后都是对眼前事物的贪婪和对风险的忽视造成的。
子正是利用了人的心理,才能屡屡得手,如果我们摆正态度,坚决不相信不劳而获的事情,那么我相信,绝大多数的子都会饿死。
四、为何“冻友”会被犯牵连?
我们尝试站在的角度,换位思考:如此之多的受害人每天迫不及待的来立案窗口报案,作为基层机关,换做是你,你怎么处理?
首先,根据受害人讲述的事由,分析被的原因;然后,根据受害人转账的线索,看看能否帮受害人挽回损失,毕竟受害人最关心的就是“能不能追回他们的钱?”
其次,根据转账记录,锁定了款的收款人。但是,经查,账户内没有钱,因为犯在受害人被得手后,立即将该笔资金转给了其他人。假如受害人是A、犯是B、第一层收到犯赃款的人是C、第二层收到的是D、第三层收到的是E,以此类推……。
如图所示:这就是摆在刑侦面前的一堆账户信息,可能实际情况远比这个复杂的多。机关希望通过这些账户锁定犯罪分子,进而实现追赃,该如何做?
实务中了解到,机关的判断通常是三个原则:
1.收到赃款层级最近;
2.收到赃款时间距离受害人被时间最近;
3.账户存款金额最多。
根据这三个原则筛选出来的账户,最容易被“冻结”!
试想,这种判断模式下,有多少无辜的人要“躺”?“冻友”一定会问:“无辜的人为何会“躺”?”
因为:在任何一个商品经济社会,法律绝不可能苛求卖方,在出卖商品或提供服务过程中,对买方的支付资金进行合法性审查,否则,正常经济生活将无法进行下去!
这就意味着:C与B之间、D与C之间、E与D之间,可能存在正常的交易关系,作为收款方,是基于合法的理由收到该笔款项的。甚至B也不是真正的犯,B与A之间也可能存在正常的交易关系,比如B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代真正的犯罪分子收款。
但是如上图所示,机关只能看到与受害人银行流水相关的交易记录,无法从流水中判断背后的真实交易情况。所以若收到赃款的是无辜人员,应当积极向提供证据证明真实的交易情形。
五、“冻友”向机关提交材料自证清白是否可行?
当然是可行的,如果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收到赃款背后系正常合法经营行为,针对该笔收款,能够提供“合同、发票、发货或提供服务的凭证”,那么机关自然没有道理继续冻结。
但是,有一些领域,要么根本没有证据支撑收到赃款背后的交易行为,比如说买卖双方无合同、无发票,买方上门提货,款货两清;要么,因收款背后的交易行为属于我们国家不支持的、甚至违法的行为,比如,私下换汇、网提现。针对,该种情况,有没有办法解决?
六、哪些领域的“冻友”,不易提供证明材料,或交易不受法律保护?
首先,涉及到“外贸及外汇”相关的领域,被冻结的人作为卖方,比如“冻友”向境外的客户卖黄金、首饰、蔬菜瓜果、服饰等等,外国客户要求拿外币来结算;或者外国客户指定第三方代付人民币,冻友一旦收到了外币,再将外币通过地下钱庄兑换成人民币;或者外国客户指定的第三方代付向你直接支付人民币。一旦收到的人民币涉及赃款,你能否提供证据证明收到的赃款与卖出的货物是一一对应的关系?
其次,像数字货币领域,买卖交易没有合同和发票的,但是有转币支付记录,然而这些记录仅仅是一串数字,机关哪里看得懂?更别说跟大量的“买币、卖币”记录和银行流水一一对应起来!
最后,像网络、跨境买卖股票、基金,在提现环节收到了赃款,虽然通过网站信息能还原收款背后基于何种原因,但是,网络、跨境买卖股票、基金这些都是违反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尤其是网络,机关哪里会跟你论证“法律责任的剥离问题”、“法律管辖的问题”、“赃款的认定问题”,通常都是一股脑儿全给你冻结了。于是这些“冻友”就成了案板上的肥肉,只能任人宰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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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全文字数较多,本文分上下两部分呈现,下半部分内容预告如下:
七、现有的法律框架下,“冻友”有哪些救济途径?
八、笔者结合实际案件处理经验总结的一些感悟
九、我们律师团队为“冻友”成功解冻的部分经典案例分享
十、笔者感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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