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密货币:解读美国加密货币行业监管进展与趋势

对于加密货币这个新生行业,监管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尤其在行业已经野蛮发展了几年之后,加密货币已经成为市场中不能忽视的一部分。对加密货币监管的范围和强度需要非常谨慎,因为加密货币总是和区块链技术同时出现,后者被誉为下一代互联网技术。监管过严会抑制技术创新,监管宽松则会影响本国甚至全世界的金融稳定性。受到比特币起源和互联网技术发展的影响,很多加密货币项目诞生于美国或者欧洲,这两地的监管策略也常被讨论,也成为行业发展的风向标。本文重点讨论美国监管政策的进展与展望,根据美国监管机构过往对加密货币监管的措施,以及近期对外的表态,分析美国加密货币行业参与方可能面临的监管政策。

背景

加密货币行业从诞生至今只有十余年的历史,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创新技术和概念不断更新,例如智能合约,PoS,ICO,分叉币,IEO,DeFi等等。加密货币发行在去中心化的区块链网络中,这不意味着他们可以毫无边界地发展,免受监管约束。行业日新月异,同样需要监管跟上他们步伐,但现实是监管政策一直落后于技术进展,甚至很多加密货币的相关业务还处于没有监管的状态。

监管同样是加密货币行业重要的一部分,每次政策的颁布既是限制了业务发展边界,也在扩展合规项目的规模,很多情况下甚至决定了项目命运。这同时要求监管方案要谨慎决定,限制太多会扼杀创新,过于宽松会导致行业的乱象,因此鼓励创新和维持金融稳定性之间的平衡是监管要面临的主要问题。通过项目规模决定监管策略是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案之一,监管机构会预先判断项目的规模以及影响力,针对不同规模的项目采用不同的监管策略。对业务规模较大的项目采用严监管的方式,对规模较小的项目则放松要求。在后面的监管机构采取的行动中也能看出,会优先对体量大的项目进行监管和惩罚。

在美国的法律体系中,对于大部分与加密货币相关的业务,都没有特定的可以遵循的法规可以参考。一般情况下,美国监管机构建议参考「三同」原则对其进行规范,即「相同业务,相同风险,相同规则」。也就是如果没有加密货币针对性的法规,监管方案就是对结合业务找到已存在的法案,按照套用已有法案的要求进行监管。例如在加密货币在发行时,如果代币被归为证券属性的话,就要受到证券交易委员会的监管,对发行方也有信息披露的要求。

美国各监管机构互相独立,根据职能划分有各自的监管领域,加密货币行业涉及到的不同业务也归于不同的机构监管范围。这些机构中有些针对加密货币发布了具体的法案或者指导,有些仍在参考之前的法律规定。其中对加密货币表态较多的是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负责证券业的监督管理,是直属美国联邦政府的独立机关。发行加密货币的过程类似于发行证券,因此SEC对加密货币领域非常关注。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同样是独立机构,负责美国商品期货、期权市场的监管。例如比特币和以太坊被归为商品属性后,涉及他们的期货交易平台就在CFTC的管辖范围内。美国国家税务局隶属于美国财政部,主要提供税务相关的服务以及解决偷税漏税问题。考虑到加密货币买卖会涉及到个人收入的增长,IRS会针对加密货币的纳税问题提出参考意见。美国货币监理署同样属于美国财政部的一部分,主要对与银行相关的加密货币业务发表意见,包括使用区块链和稳定币作为金融系统中结算设施。还有同样属于美国财政部的美国金融犯罪执法网职责在于对加密货币用于犯罪的可能行为加以监控,经常向涉及加密货币业务的企业提出要求。美国司法部会在涉及加密货币的违法行为中进行执法。除此之外,各州政府部门也会参与到与加密货币相关的监管中,例如纽约金融服务部。

彭博社:ChatGPT已可解读美联储声明,并根据头条新闻预测股价走势:4月19日消息,在本月发表的两篇新论文显示,ChatGPT 已可解读美联储声明中的鹰派或鸽派立场,并可根据头条新闻预测股价走势。

ChatGPT 甚至能够以一种类似于央行分析师的方式解释其对美联储政策声明的分类,后者也将语言解释为该研究的人类基准。

同时,研究发现,ChatGPT 根据新闻标题预测的股价后续走势与统计数据有关,表明该技术能够正确分析消息的含义。

这两篇新论文表明,ChatGPT 甚至可以在没有经过专门培训的情况下完成类似的任务。(彭博社)[2023/4/19 14:12:35]

目前美国监管机构对加密货币采取的措施

除了针对某些犯罪行为的联合行动外,总的来说美国监管机构还是在各自领域单独对加密货币行业采取行动,在某些方面,监管机构还会存在竞争关系。下文是对各监管机构已采取措施进行的总结,这有助于我们分析监管未来可能采取的行动。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

SEC的监管权力在证券领域,如果加密货币具有证券属性,或者交易具有证券属性的代币,都会受到SEC监督。SEC在2019年4月发布了区块链token监管指导方针,使用Howey测试对加密货币进行分类判断是否具有证券属性。目前除了比特币和以太坊以及稳定币明确为非证券型代币外,其他代币都被判定为证券的可能。

由于非法发行证券,已经有十几个项目受到了SEC的起诉和惩罚,尤其是融资规模较大和市值高的项目,例如EOS,Tezos,Ripple等,其中Ripple还在与SEC交涉中,Gram也就是Telegram发行的代币在受到SEC监管后被直接叫停。STO是针对发行证券型代币采取的方案,主要是通过证券发行豁免条款来省略IPO的过程,例如RegA,RegD,RegS。这些豁免条款有发行规模,合格投资者或者一年内不得向美国投资者出售的要求。其中参考RegD和RegS的发行无需获得SEC审核批准,但需要向SEC报备。

SEC还负责加密货币ETF的申请审核,至今为止十几个ETF申请均未获得通过。风险范围较小的加密货币信托产品得到了SEC的批准,例如灰度旗下的GBTC和ETHE,这两者都是向SEC报告的产品。GBTC的赎回功能,就是在被SEC处罚之后关闭的。除此之外,SEC还要关注加密货币交易的监管,2020年的《数字商品交易法》提到在交易数字商品时,要符合证券法的要求。合规的加密货币交易所在选择代币交易种类时,也会谨慎做出选择,避免可能的证券型代币。

网信办:加强对《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的宣传解读:金色财经报道,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网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其中指出要加强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的宣传解读。[2021/11/18 6:57:19]

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

被归为商品属性的加密货币则归属于CTFC的监管范围,尤其是涉及加密货币衍生品交易所的监管。在美国从事加密货币衍生品交易所需要获得CFTC的批准以及取得衍生品清算组织许可证和指定合约市场牌照两个牌照。CFTC在2017年12月批准芝加哥期货交易所以现金结算的比特币期货上线,2021年2月批准了以太坊期货。2019年9月批准了Bakkt上线实物交割的比特币期货合约。

2020年9月美国国会众议院议员提出了《数字商品交易法》,此法案扩大了商品交易法的范围,成为CFTC参考监管框架。在CFTC注册的交易所要遵守相关要求,包括交易所信息报告,利益冲突,最低资本要求,网络安全,隔离用户资产等。交易所对CFTC注册优先于向各州和地区的注册,这样可以节约合规成本。交易所注册登记是自愿的,不过注册是受到强烈建议的。CFTC会对在美国违法开展业务的交易所采取行动,BitMEX经过调查显示一直为美国居民提供服务。2020年10月CFTC对BitMEX提起诉讼,原因为未注册为期货委员会交易商,未注册为指定合约并提供非法期货,未对用户进行KYC等。

美国国家税务局

IRS重点关注于加密货币相关的税务事宜,早在2014年就发布了加密货币纳税指南,解释关于与加密货币相关的收入如何纳税的问题,其中与加密货币相关的交易、挖矿等收入是需要纳税的。2019年IRS对2014年发布的指南进行了更新,新增了关于分叉和空投所得收入的税务要求,并向一万多个加密货币持有人发送信函要求他们为加密货币的相关投资而纳税,这些用户信息源自Coinbase交易所。IRS还会使用访谈、搜索、社交媒体以及银行、信用卡和Paypal等交易记录,来调查用户是否出现逃税情况。

IRS在2020年的纳税申报表中增加了一个新问题,询问纳税人在这一年内是否交易或购买过包括数字货币和加密货币在内的「虚拟货币」,但这个问题不涉及税务问题。IRS解释如果仅涉及法币购买加密货币,则无需在纳税表格上打「是」。IRS仍在不断更新有关加密货币的纳税指导,在2021年4月补充了比特币分叉币的纳税方式案例,纳税人需要根据国内税收法案第61部分进行纳税,在计算纳税人获得分叉币的收入时,如果当初比特币是放在托管到中心化交易所中,纳税人没有在分叉的一瞬间收到分叉币空投,那么要按照交易所分给纳税人分叉币的那一刻计算税收。

声音 | EOS pacific创始人解读EOS宪法2.0:删减多条目是为仲裁机构减轻压力:今天,EOS pacific创始人王栋在引力生态峰会上表示,BM推出的宪法2.0版最核心的有以下几个方面:

1、CODE IS LAW。所有的法律都应代码化,即使代码有BUG。

2、BM进一步诠释合约,把整个合约清晰定义。如果各方理解有不同,才需要仲裁员出现。仲裁机制主要的工作范围已经大幅度缩小。

3、私钥的丢失是个人的责任,不是通过仲裁可以解决的问题。

4、在智能合约定义的范围内,仲裁能冷冻Token的转移。

王栋还表示,EOS宪法从1.0版的20条减到9条,把很多东西去掉,就是让Token不要根据自己对宪法的理解套用自己的情形,无限的给仲裁机构施加压力。[2018/7/15]

美国货币监理署

OCC是美国最大的银行监管机构,MichaelJ.Hsu在今年5月10日被任命为新的负责人。在5月19号的上任致辞中,他表示将审查未解决事项,包括和加密货币有关的问题,因此可能会出现政策上的转折。

2020年OCC在BrianBrooks的领导下政策方向一直是对加密货币存有积极态度的,包括允许美国银行托管加密资产以及稳定币的储备以及允许美国银行运行区块链节点并使用稳定币支付。不过这里的区块链节点指的不是无需许可的共有链,而是需要认证的许可链,稳定币也指的是符合监管审查的稳定币。除此之外,OCC在2020年致力于推动联邦层面的监管统一和加密货币公司拓展银行业务。加密货币的支付公司可以申请国家信托银行牌照,之后无需在各州分别申请牌照。加密银行获得牌照后,就可以提供加密货币相关的业务,例如支付等,为金融科技的初创公司提供监管框架以及便利。

美国金融犯罪执法网

FinCEN重点关注与加密货币有关的防范恐怖主义融资和反的方面,最早在2013年就发布了关于管理,使用或交易加密货币的指南。这里加密货币被称为可转换的虚拟货币,因为它可以与真实货币进行兑换。在从事CVC相关业务时,需要在FinCEN旗下注册申请为MoneyServicesBusiness,保存和报告记录以遵守反和反恐怖融资的规定。2015年RippleLabs在推出XRP时因没有向FinCEN注册而受到起诉。而且无论这些MSB总部位于何处,都需要遵守FinCEN的规定。出于这项规定,币安暂停了美国用户的访问,重新开设了币安美国交易所。

尹振涛解读数字货币政策:对数字货币的监管还可以更严厉: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法与金融研究室副主任尹振涛认为:对数字货币的定位不明确,各国对数字货币的监管都在同一起跑线上;各国的监管差异体现了背后的经济博弈;从效果上看,当前国内监管做的还不够,在某些领域,我们还可以更严一点;禁止ICO不应是阻碍区块链发展的借口;数字货币交易被禁止,风险仍留在国内;未来各国的监管会渐趋一致。[2018/3/22]

2019年FinCEN发布了一份关于CVC的指导,提醒一些从事相关业务的企业需要注册MSB,否则将违反《银行保密法》。2020年12月FinCEN提议增加对非托管钱包的监管,如果交易所向个人钱包发送超过3000美元的加密货币时,需要验证非托管钱包用户的姓名和地址。并且要向FinCEN提交金额超过10000美元的交易信息,这项规定受到了很多人的反对,在拜登上台后被暂停。FinCEN的举措让加密货币更贴近于对银行账户的监管,FinCEN还提议修改BSA,希望将加密货币账户作为需要报告的账户类型。

美国司法部

DOJ负责美国的法律执行和打击犯罪,活跃在与加密货币相关的违法案件中。例如臭名昭著的暗网丝绸之路,DOJ查获了价值10亿美元的比特币,这是涉及加密货币数量最大的一次案件。在BitMEX违反反法的案件中,DOJ对其创始人提起了刑事诉讼。2020年10月DOJ发布了关于加密货币的执法框架,这份执法框架中分为加密货币的非法使用场景,目前已有的执法框架以及对未来的展望。其中明确执法机构可以对任何与加密货币有关的非法行为进行起诉,包括各种欺诈以及其他刑事指控。可以参考的法规包括反和反恐怖融资的《银行保密法》,和证券欺诈相关的《证券法》。最后在方针中呼吁全球的相关机构一同合作来保证加密货币不被用于非法平台,并鼓励各司法辖区采用一致的监管方针。

其他

美国的金融监管体系分为联邦和州政府两级,除了上述提到的归属于联邦级的监管机构,州级监管机构在州范围内同样具有监管的权力,会对加密货币行业产生影响。NYDFS是纽约州的金融监管机构,拥有超过一百年对金融机构的监管经验。NYDFS早在2015年就确定了关于加密货币相关的监管框架BitLicense,这是美国各州对加密货币监管要求最严格的法规之一,NYDFS也是第一个正式推出比特币监管文件的州。

加密货币行业参与方面临的监管方式

赵长鹏解读钓鱼网站运作方式:币安创始人赵长鹏再发推文,剖析了钓鱼网站运作方式,他首先配图指出钓鱼网站的域名中两个字母下方比正确地址多了两个点。他还表示,用户在钓鱼网站登录后跳转到真的币安。此外一旦登录后,用户就不能再进入钓鱼网站,而是自动跳转到币安(即使登出账号后)。[2018/3/8]

加密货币发行者

目前合规地在美国发行代币有两种方案,一种是发行不会被SEC认定为证券属性的代币,另一种就是在SEC之下注册为STO,发行证券型token。对于第一种方案,加密货币需要通过Howey测试,要求对加密货币项目来说非常严格,如果众人出资投入同一个项目且期待获利,而获利不需要投资人经营,在这种情况下发行的加密货币就会被归为SEC监管。目前已经明确的非证券型项目只有比特币和以太坊,大部分加密货币都会被归入SEC监管。STO通过豁免条款允许证券型代币的发行,但根据此豁免条款的相同要求已经达到发行证券的标准,而且STO申请同样受到监管约束且有成本,因此STO的形式没有受到广泛认可。

最后就导致了很多加密货币发行方选择在美国之外运营或者禁止美国人参与项目,SEC也发现了这一点。不仅要保护投资者,还要保证投资者能够进行投资。因此SEC官员想到了其他替代的监管办法,例如HesterPeirce提出的SafeHarbor方案。

SafeHarbor2.0方案的关键在于鼓励创新的同时保护用户,对初起步的加密货币项目有政策上的优待。Peirce提出加密货币的发行团队有三年的时间来判断他们发行的代币是否为证券,如果在这个时间内团队建立了一个分布式的网络,可以不在团队的帮助下运行,则可以判断这是一个分布式的项目。三年后会由外部律师进行审查,如果该项目不符合充分分布式的规模,则需要在SEC注册。这期间项目需要有区块浏览器以方便公众查看交易。如果SafeHarbor法案获得通过,不仅对于新兴的加密货币项目有帮助,而且明确了对已经存在的加密货币项目的监管。已存在的加密货币项目如果已经达成了足够的分布式规模,则会免于证券监管。根据SafeHarbor法案,以太坊2.0的PoS转型则不会影响对ETH的监管方式。

稳定币发行者

美联储没有作为官方发行统一的美元稳定币,稳定币发行是在金融监管机构的监督下进行的。例如Gemini和Paxos就获得了NYDFS的信托机构牌照,允许发行稳定币并储备法币和加密货币资产。或者申请注册为MSB来发行稳定币,法币资产托管在有资质的机构中。

OCC近期也在关注稳定币发行这一部分,尝试在监管上达成联邦层面的统一。OCC不仅允许银行为稳定币发行商提供托管服务,还允许银行成为稳定币的运行节点,并使用相关的稳定币进行支付。而且支持加密货币服务商申请国家信托银行牌照,简化了发行稳定币的流程。

加密货币交易所

根据现在的规定,加密货币交易所的运营需要注册FinCEN旗下的MSB牌照以及申请各州的MoneyTransmitterLicensing牌照,后者可以从事加密货币的币币交易以及法币交易。在纽约州开展业务前需要申请NYDFS颁发的BitLicense牌照,针对比特币或以太坊开展的合约交易服务还需要获得CFTC批准。如果交易所上线具有证券属性的代币,还会受到SEC监管。在美国的加密货币交易所也需要与IRS合作,为他们提供用户信息以核查纳税情况。

2021年4月美国国会推出了《2021年消除创新障碍法案》,该法案重点关注SEC和CFTC关于数字资产管辖权问题。如果法案通过,SEC和CFTC将共同成立工作组,对美国加密货币的相关业务进行更有效率的监管,其中也包括加密货币交易所方面。2021年5月,新任的SEC主席GaryGensler在听证会上表示比特币属于商品,不在SEC最严格的管辖内,暗示需要针对加密货币交易所加强监管,以避免欺诈或操纵行为。

可以看到交易所一直在各监管方的打击之下的,例如2019年Abra被SEC和CFTC处罚,2020年10月BitMEX受到CFTC和DOJ的起诉,2021年3月币安受到CFTC的调查,5月币安还受到DOJ和IRS的调查。与此同时,在美国注册且拥有合规牌照最多的交易所Coinbase直接在纳斯达克上市,意味着交易所在美国并非完全存在于黑暗之中,但要光明正大的上市需要完全拥抱监管。

通过最近监管机构对加密货币交易所的态度可以判断,未来对交易所监管的力度还将进一步加大。IRS对居民的纳税要求越发严格,以及DOJ在打击加密货币犯罪方面的表态,都意味着交易所还要与监管机构进行紧密的合作。在SEC主席表态之后,未来可能会对加密货币交易所推出更有针对性的严格要求。

DeFi业务

DeFi业务的发展和更新速度极快,这给监管带来的很大挑战,目前处于监管空白。DeFi不仅涉及到发币业务,还开展了本该被监管的金融业务。但DeFi又与传统金融业务不同,去掉了第三方中介,而目前的监管政策主要是针对第三方中介展开的。除此之外,对DeFi的监管找不到运营主体,而且DeFi无法控制参与者的账户,这让目前已有的监管法规很难适用在对DeFi的监管中,现在对DeFi的监管重点在《反法》的执行上。

OCC前负责人BrianBrooks将DeFi比作自动驾驶,交通法并不适用于自动驾驶,目前的法规也不适用于DeFi这个自动驾驶银行。因此需要为DeFi专门制定一个合理的监管。

个人参与

拜登政府新任命的财政部长JanetYellen曾表示加密货币在提高金融系统效率上具有潜力,但同时也会被用于资助恐怖主义并为提供便利,因此目前要研究如何鼓励加密货币用于合法活动以及减少非法活动。DOJ副部长也对外表示,正在评估如何更好地应对来自加密货币和勒索软件的网络威胁。

总体来说,美国监管机构对于加密货币用于违法犯罪具有广泛共识,加密货币用于、恐怖主义融资、黑客勒索等场景是监管机构所担忧的,也是监管机构所打击的方面。出于对这方面的考虑,个人通过进行加密货币交易和储存时,会受到严格的监管制约,例如要求使用托管型钱包并进行KYC,在涉及大额交易时会被上报个人信息等。

SEC主席Gensler在5月6日的听证会上讨论了关于社交媒体与市场操纵的问题。IRS提到了关于对社交媒体监控以核查用户是否存在偷税漏税的问题。FinCEN也强调了对用户钱包和转账的监管,在这种环境下,个人隐私可能会受到侵犯。

思考与总结

总的来说,美国监管机构对加密货币监管是趋严的,在打击犯罪和反法案的约束下,会对加密货币行业参与者要求更多文件和信息,包括加密货币交易所和个人参与者。在这些监管机构中,OCC在前负责人BrianBrooks的领导下最为积极,但在换帅为MichaelJ.Hsu之后,对稳定币及加密货币支付的政策可能会收紧。

严格的监管不仅给加密货币行业中的企业加以束缚,也给用户造成了不便。SEC已经在着手解决这个问题,例如SafeHarbor方案可以让加密货币发行方在前三年免受证券法的监督,要求是三年之后达到足够的分布式。对于整个加密货币市场,SEC主席GaryGensler仍表示出了对市场操纵的担忧,因此短期内加密货币ETF依然难以获得通过。

美国各监管机构职责和分工明确,很少出现统筹合作,甚至对于监管权的问题上还处于竞争关系,例如关于加密货币在证券和商品的定性,意味着分别归属于SEC和CFTC的监管。在州和联邦层面上的监管也存在竞争关系,例如OCC想要颁布联邦层面上对加密货币的支付牌照,但受到了NYDFS的阻碍。美国国会一直努力在打破这种障碍,推出了《2021年消除创新障碍法案》,重点关注SEC和CFTC关于数字资产管辖权问题,两方将联合成立数字资产工作组,更快地推动监管进步。

撰文:崔晨,就职于HashKeyCapitalResearch

审核:邹传伟,万向区块链首席经济学家

来源:HashKeyResear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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