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贵州经侦:警惕虚拟货币“挖矿”活动衍生刑事风险

近年来,币圈“造富神话”让虚拟货币走进更多人视野,也让众多玩家对虚拟货币交易的前置环节“挖矿”趋之若骛。2021年9月24日,国家发改委、央行等11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通知明确虚拟货币“挖矿”属于落后工艺,对产业发展、科技进步不具有积极的带动作用,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将受到全面监管和清理。“挖矿”活动本身存在较大的刑事风险,社会大众需多加关注并加以防范。

贵州发布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混凝土融合运用新项目:贵州省科技项目“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混凝土质量追溯大数据系统建设与融合运用”发布会日前在贵阳召开。贵州省建材联合会会长倪文勇表示,此次发布的新项目将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混凝土质量追溯大数据系统、混凝土产业链质量数据标准体系等研究上,联通产业链“质量信息孤岛”,提高区块链质量追溯系统中海量、可信的质量数据的储存和挖掘能力,强化质量管控、降低管理成本。(天眼新闻)[2020/4/19]

虚拟货币“挖矿”就是用计算机CPU和显卡运行某种特别算法,计算出符合其特定规则的一个解,这个解就是一个虚拟数字货币。其本质就是生成一个新的区块,然后将新生成的区块和原本的区块加密打包在一起,也就形成了所谓的加密数字货币,在这个过程中,维护虚拟货币平台会给出一些奖励

声音 | 贵州省省长:运用区块链等新技术 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1月15日消息,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贵州举行。贵州省人民政府省长谌贻琴在作该省政府工作报告时要求,进一步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坚持“四个强化”“四个融合”,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提升产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上证报)[2020/1/15]

(一)组织领导犯罪。比特币等虚拟币的热度不断升温,价格也不断上涨,许多人想要通过“挖矿”来实现发家致富,挖矿的人也越来越多,但大多数人对挖矿的了解并不多,许多不法分子就利用这种信息不对称以“挖矿”或者“矿机”的概念来吸引一些人加入到他的组织,并发展一定层级,不断发展下线,实施组织、领导活动犯罪。

声音 | 贵州律师朱山:2019年法律服务应为区块链等新技术革命提供服务:贵州省大数据律师服务团团长朱山认为,法律服务市场日新月异,2019年将进入5G时代,以区块链、大数据、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引领的新技术革命瞬息万变,法律服务应为新技术革命提供服务,同时也应该用新技术研究法律服务本身的规律特点,着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新华网)[2019/1/27]

(二)非法集资类犯罪。一些不法分子在没有任何资质的情况下,打着投资“挖矿”“虚拟货币”等旗号,以高额回报或保本付息为由,鼓动不具备专业知识的投资户购买不等份额,实施非法集资犯罪活动。

(三)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类犯罪。以比特币为例,比特币核心在于密钥,是区块链中认定用户持有比特币的凭证,一旦丢失密钥,虚拟币即成为“死币”,永远丢失。犯罪分子在明知他人持有比特币的情况下,往往会采取黑客手段远程破解电脑,盗窃他人合法持有的比特币密钥,实施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类犯罪。(四)类犯罪。比特币的暴富效应如同漩涡,不断吸引不懂区块链技术的投资客加入,犯罪分子利用投资客的信息盲点,搭建境外平台承诺提供人民币、虚拟币互相兑换服务,收割一定“韭菜”后关停平台,套现离场;或者提供虚假的区块链虚拟货币与比特币或者人民币互相兑换,这种行为往往涉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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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我们在推文就重点关注了鲸探3月19日更新的《蚂蚁链数字藏品平台用户服务协议》(以下简称“用户协议”),新用户协议明显加强了对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同时也加重了相应的处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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