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文章可能会动一些人的奶酪,但为了呼吁老友们悬崖勒马,谨慎对待法律风险,还是得说。如今一些平台做的很野,内容低俗,图片剽窃且无独创表达,放任炒作工作室收割韭菜,不交割藏品......乱象频出,支付公司分期付款加了杠杆。略待时日,飒姐认为官方或半官方机构会针对NFT炒作进行风险提示,咱们拭目以待。建议数字藏品从业机构,自查自纠,减小法律风险冲击。
NFT交易行为模式
数字藏品交易行为,分为偶发交易行为和经营交易行为,前者顾名思义是数字藏品占有者与购买者之间基于对IP热爱等原因偶发买卖行为,通常法律并不禁止,除非买卖标的物有朝一日被法律定性为“违禁品”或出现黄等内容问题。
后者指的是以销售数字藏品为业的行为,可分为两大类:一次销售;允许多次转卖。从现有法律框架和目前政策走向看,NFT的一次销售受到广泛认可,大厂也多有请示,结论是一次销售并无重大法律瑕疵。然而,多次转卖的情形,客观上造成了NFT价格攀升,甚至出现炒作,更有甚者,购买人并不是为了买藏品而来,仅仅是为了低买高卖,赚取差价。
声音 | 肖飒:应用区块链存证必须注意四个方面的问题:金色财经报道,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理事肖飒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利用区块链对电子证据进行存证提供了新的思路。但在应用区块链存证的过程中,必须注意以下四方面问题:第一,技术应用必须合法合规。第二,数据必须具有强一致性。第三,应具有便利性。第四,应保证技术的安全性。[2019/12/19]
允许T+0-5交易的平台,基本上会采取两种模式应对合规挑战,一是与各类文交所或交易中心合作。其逻辑很清晰,即:连续竞价、拍卖竞价等频繁发生NFT转移,容易落入37号文和38号文的窠臼,为防止被划入非法交易范畴,借用交易所牌照(不少地方交易所牌照自带拍卖的营业范围)进行规避。但就飒姐承办的某大宗商品交易市场案件的实战经验,此案为部督办,涉案平台也是被该省金融办保留的交易所,起诉罪名为罪,求刑无期,辩护后改为非法经营罪,一审判7.5年。鉴于此,地方交易中心之类金融牌照,并不能挡住刑法第225条非法经营罪的风险。
声音 | 肖飒:《密码法》表现了国家对区块链产业的支持态度:金色财经报道,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理事肖飒在接受采访时表示,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并非专门为促进和规范区块链行业的密码技术而产生。只是由于区块链技术中底层技术是加密技术和密码学,这就使得密码与区块链具有天然的紧密联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也将适用于区块链行业,并为区块链产业合规提供新的思路和法律依据。就区块链底层密码技术技术而言,其主要属于商用密码。《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实际上表现了国家对相关产业和以密码为基础的区块链产业的支持态度。未来,区块链企业将处于更为健全、有序的营商环境中,其开发的商用密码将依法受到保护。目前区块链技术与密码法相关的标准化工作已经展开。可以肯定的是,密码技术的发展,将推动区块链技术的整体进步和创新。在密码技术与区块链技术相互促进的过程中,国内和国际相关标准体系及监管框架也将同步建立并完善。[2019/12/19]
二是自己干,采取信息撮合模式。为了实现不与交易所合单干的目的,NFT交易平台多方探寻,终于仿照二奢平台采取了寄售模式,从中赚取手续费5%-10%甚至更高,恰巧飒姐考取了二手奢侈品鉴定师,对该圈模式熟稔。当下二奢平台的玩法是寄售和回收混搭模式,接待人员一般会怂恿顾客低价将奢侈品卖给平台,平台清洗包装后高价卖出,但是,回收二手奢侈品的正主是拥有典当牌照的典当行,目前一些省市为鼓励二手商品交易给了“地方粮票”——二手生活物资流转(营业范围中添加此项业务)。
声音 | 肖飒:为币站台将依正犯或单独的罪名进行刑事处罚:9月12日消息,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理事、律师肖飒表示,为参与币项目进行宣传的媒体和提供技术支持的软件外包公司,主观上明知或应当知道是犯罪活动,仍为其提供帮助,或者特定技术开发只用于犯罪行为的,将构成帮助犯。应定的具体罪名与刑罚当依据币发行、运作的本质逻辑、侵害的法益重大性等,依正犯的罪名及刑罚从轻或减轻处罚,或者以单独的罪名进行刑事处罚。[2018/9/12]
类比NFT,二手的数字藏品算不算生活物资呢?平台还能否扮演最大的做市商搞活NFT二手交易活跃度呢?生活物资勉强可以解释进去,可在营业范围中做添加。那么,活跃度和市值管理就是严肃的问题了。
金色独家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肖飒:篡改区块链数据在我国早已有相关法律规定:近日,密歇根州提交新法案:篡改区块链数据或面临14年以下监禁,金色财经特邀请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肖飒对此事件进行解读,肖飒表示:篡改区块链数据在美国将属于犯罪行为,而在我国已经是犯罪行为。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也就是说,最高刑期为十五年。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依照前款定罪处罚。如果修改区块链数据,导致共识机制出现问题,或者影响了链上其他应用程序,造成了财产权损失或者数据灭失,则可能构成我国刑法第286条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2018/6/14]
市值管理要不得
一般而言,对于NFT价格若进行控制,利用利好消息或培训师带节奏等影响某款NFT价格走向,若达到20-40倍增幅(这是飒姐与某学者探讨案件时的观点,但并不是说低于20倍就不是违法犯罪),就有可能被认定为欺诈,甚至。
通过观察,除非资金盘,目前市面上的NFT交易平台主观上并无欺诈的想法,只是单纯想把盘子搞活。这就出现了一些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放纵:一些专职炒作的工作室进入NFT交易场所,拉高价格,收割韭菜,平台赚取手续费,不支持也不反对。然而,割韭菜的行为是“零和博弈”,炒作工作室赚的钱就是参与NFT投资的人的钱,其拉升价格的行为带有明显的目的性,一旦韭菜们被收割得十分惨烈,就会出现涉众问题,在ICO时代类似问题会被按照罪处理,P2P时代会被按照集资罪处理。好了,平台放任的行为,成为割韭菜的必要条件,加之NFT自身法律定性模糊,平台自身没有很硬的牌照傍身,在民警眼里这也许跟帮助别人钱没有啥区别,一方面可能成立主犯的帮助犯,另一方面,还可能出现帮信、等问题(鉴于平台常来白嫖不付律师费,飒姐不展开论证)。看到这里,大厂的朋友也许在暗自庆幸,其实转赠中也有风险,在单个藏品价格高昂的情况下尤其可能发生。
风险提示可能的方向
飒姐认为,对比前几年的炒鞋热,与当年的风险提示会比较类似,但会增加公链和金融属性提示。
一、呈现证券化趋势,日交易量巨大。这就要求不能买空卖空,每笔交易都要完成交付,对于NFT而言要注意控制权的转移。同时,不能采取连续竞价交易,在没有拍卖牌照的前提下不可进行拍卖。
二、部分第三方支付提供分期付款等加杠杆服务,助长金融风险。取消信用卡交易,尽量不做分期付款服务,降低藏品单价,防止出现高杠杆和泡沫问题。
三、防止黑箱操作,平台和大玩家突然跑路,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在数字钱包理财领域,之前出现过很多黑箱操作,也引发过一些风险。NFT领域主要担心大玩家或庄家囤积居奇,饥饿营销,加之多数平台著作权授权合同都有漏洞,在多种因素共同夹击下,一旦出现平台断货或玩家消失,涉众风险分分钟就会出现,且很难通过平台一己之力化解。
四、NFT若与海外公链相结合,将NFT提到数字钱包再到海外平台销售,可能会引发资金外逃,外汇管理体系被架空等问题。
写在最后
希望这篇文章能够引起从业机构重视,及时化解风险,做好KYC,驱逐恶意玩家,减少涉众风险。只有全行业都越来越透明清爽,才能持续健康发展。期待数字藏品平台合法合规经营,长长久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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