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1月14日发表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重庆市新型犯罪研究中心曾婕署名文章《从预防犯罪视角对私人数字货币实施刑法规制》,文章指出,为了维护货币的发行和流通秩序,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通过刑法来规范与货币相关的行为,同时用刑罚来惩罚涉及货币的犯罪行为,甚至以重罪予以打击。私人数字货币犯罪属于新型犯罪,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尤其是会给国家的货币体系造成极大的冲击。因此,对私人数字货币犯罪进行刑法规制,及时完善刑法漏洞,是当前治理私人数字货币领域各种问题的首要任务。首先,增设擅自发行数字货币罪。其次,取消司法解释、行政法规对伪造货币罪伪造行为的限制。再次,对持有、使用假币罪进行修正。私人数字货币出现后,私人数字货币的使用不仅包括作为货币使用,也包括作为金融工具或金融衍生工具使用;同时,行为人持有、使用的私人数字货币并非是伪造法定货币。
英国检察官预计加密局会增加,但目前数量仍然很低:根据《金融时报》的报道,英国王室检察署(CPS)预计在未来几年中,比特币(BTC)和与加密货币相关的局数量将会增加,但该机构承认目前暂时还很少见。
伦敦市的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至2020年期间,英国和北爱尔兰各地共发生27,187起网络犯罪报告。其中,有5,581起涉及与加密货币投资有关的报告,占所有报告的网络犯罪事件的五分之一。
同期,一般欺诈案件的总数为822,276例,这表明,尽管加密货币市场广阔,但潜在的欺诈者仍未轻易采用它。
总体欺诈案件中,只有0.6%与加密货币有关,而总体上只有3%与网络犯罪有关。[2021/4/5 19:46:55]
美国总检察长:加密货币无法遵守美国反加密法案:业内人士称,美国参议院正在审议多项威胁加密(encryption)的法案,可能对保护用户隐私的技术构成威胁。这些法案包括《合法访问加密数据法案》(LAED法案)和《消除滥用和普遍疏忽的交互技术法案》(EARN IT法案)。虽然LAED法案仅在最近才向参议院提出,但EARN IT法案已经实施了几个月,并且已经进行了多次修改。隐私倡导者和产品设计师表示,这样的立法还会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人们的隐私,从根本上改变现有的技术,并对短信、文件共享、隐私币等方方面面产生影响。美国总检察长William Barr在该法案出台之日的一次活动中表示,掠夺者所谓的隐私利益不应该超过人们的隐私和安全性。他认为以太坊、比特币和其他加密货币无法遵守这些法案。据悉,Barr长期以来一直是加密技术的批评者。(CoinDesk)[2020/7/15]
武汉市汉阳区检察院:以比特币为犯罪对象的案件,一般以涉嫌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处理:据《楚天都市报》报道,武汉市汉阳区检察院称,由于比特币是网络虚拟货币,所以,以比特币为犯罪对象的案件,一般以涉嫌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处理。但在黄杰一案(武汉市首例比特币盗窃案)中,有证据证明,刘太婆(受害人)购买比特币支付的款项,以及黄杰(犯罪嫌疑人)将比特币卖出后获得的赃款,都是实际支付,比特币的价值得到了清晰体现,所以,办案检察官认为,黄杰盗窃他人比特币的行为应当认定为涉嫌盗窃罪。[2018/5/8]
郑重声明: 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 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 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 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