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币: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刑事处处长:虚拟财产具有财产属性

据澎湃新闻消息,在“第二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刑事实务论坛”上,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刑事处处长喻海松针对如何解决以“虚拟货币”为直接侵害对象、投资对象、结算方式、手段的犯罪,以及从事涉“虚拟货币”的交易活动和首次代币发行行为在侦查取证、法律适用方面的难点问题提出三点:第一,虚拟财产无疑具有财产属性,但是否属于财物,前置法尚未明确。第二,关于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民法界争议很大,应当坚守刑法的二次法属性,尽量秉持谦抑立场。只要民法等前置法率先明确了虚拟财产的财物性质,刑法上适用财产犯罪就没有任何问题。第三,没有使用技术手段而是直接敲诈勒索、抢劫虚拟货币的,也可以考虑通过手段行为予以评价;在极个别法益侵害程度高、社会危害大,手段行为确实难以罚当其罪的情况下,作为例外,可以考虑将行为对象解释为财产性利益,尝试适用财产犯罪定罪处罚。

律师:案件判决中对比特币财产属性的认定获得最高人民法院层面认可:北京路宁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丁飞鹏表示,近期一例比特币财产损害赔偿案入选全国法院系统2020年度优秀案例具有典型意义,该案判决认为,比特币具备虚拟财产、虚拟商品的属性,应受到法律的保护。该案判决中对比特币财产属性的认定、对涉比特币案件的司法救济等内容,获得了最高人民法院层面的认可,其典型性和指导性,也将会对全国法院系统在未来的涉比特币案件审判实践中产生深远的影响。(证券日报)[2020/12/18 15:36:13]

声音 |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中国法院顺应时代潮流 建设“人民法院司法区块链统一平台”: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今日在世界互联网法治论坛上表示,近年来,中国法院主动顺应互联网时代潮流,紧紧抓住中国推进建设科技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的重大机遇,以司法体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推动人民法院工作发展。在区块链领域,建设“人民法院司法区块链统一平台”,完成超过1.8亿条数据上链存证固证,实现电子数据全链路可信、全节点见证、全流程留痕,有效解决诉讼中存证难、取证难、认证难等问题。(中国网)[2019/12/5]

政策 | 最高人民法院:加大执行业务中以区块链技术为代表的新技术的应用和转化:6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 《关于深化执行改革健全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的意见——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纲要(2019-2023)》,其中表示,加大执行业务中以区块链技术为代表的新技术的应用和转化,提高执行效率,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2019/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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