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肖飒:新法出台,多家交易所紧急撤离日本?

编者按:本文来自肖飒lawyer,作者:肖飒,Odaily星球日报经授权转载。今年3月12日,BTC曾一度跌破4000美元大关。否极泰来,不日将迎来半减期;币价也一路高涨破万。本次破万,是比特币出现以来的第五次。但逢此行情,BitMEX、Deribit等币行却纷纷发布公告,宣布停止日本市场的服务。根据币行发布的公告,其撤出的理由在于,其没有持有日本金融厅发放的营业牌照。而根据5月1日生效的《资金决算法》,无牌交易所在日营业,将面临严厉处罚。今天,我们一起看看日本改正的《资金决算法》在哪些方面进行了改正,帮助大家了解日本市场的变化。劳动节前,多家交易所撤出日本市场

根据BitMEX于4月27日发布的公告,日本居民将在5月1日后被停止服务并限制登录、注册。在5月1日之后,将不能在日本注册并使用BitMEX提供的交易服务。根据其公告说明,本次采取的措施,是为了应对日本金融厅在5月1日发布的虚拟货币改正法案。由于目前提供的服务存在诸多涉嫌对新《资金决算法》的违反之处,难以维持在日本的交易,因此决定暂时中止对日本市场的服务,退出日本市场。随后,Deribit等外国交易所也纷纷发布公告,声称由于不具备金融厅所要求的营业条件,没有获得从事相关业务的许可执照,因此决定停止在日本市场的交易服务,退出日本市场。Deribit的公告中,给出的说明概要如下:在日经营虚拟货币和相关金融派生商品,必须取得正规营业执照。并且,由于法规提出了降低杠杆等硬性经营要求;并在客户资产保管等方面,也提出了如信息保护、广告限制等方面的严格要求,现在在日经营面临困难,因此决定撤出日本市场。国内币行OKEx的代表在TheBlock发表声明称,其正在积极应对资金决算法的改正,公司内正在对如何对在日经营进行合规展开研讨。FTX的CEO也公开发表声明,表明正在积极寻求应对新法的经营策略。根据前述币行发布公告中的关键词,本次修改中的一个重点是杠杆交易;其他相关服务的规制是另一个重点;金商从业者的资格规定则是第三个重点。虽然新法对于不合规的经营者,给予了一定的宽容期间,但仍然导致了诸多有影响力的交易所退出日本市场;可见新法规定非常严格。下面,我们简单整理了本次修改的主要内容,与大家分享。改正法案的主要内容概要

肖飒:目前持有比特币在我国合法: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理事肖飒表示,目前持有比特币在我国是合法的。金融监管规定、司法实践均认可比特币是合法的“虚拟商品”,但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关于对比特币的买卖、炒币行为是否属于合法行为,在法律实践中可以从两个层面来看。一是个人偶发行为,是合法的;二是以交换比特币为业,可能会涉嫌非法经营罪。此外,肖飒表示,杭州互联网法院在2018年审理的国内首例比特币矿机买卖纠纷案,也确认了买卖比特币矿机合同的合法性。(证券日报)[2021/3/29 19:24:37]

1对虚拟资产交易行业相关的制度的完善完善了虚拟资产交易行业的申请注册手续,以及对虚拟资产的名称、业务的内容、方法进行变更等操作相关的事前申请的规定。完善了虚拟资产交易行业广告的表示方法、禁止行为、和在对使用者的情报提供中旨在保护其他使用者的措施;以及使用者的金钱、虚拟资产的管理方法等的规定。完善了与虚拟资产交换行业从业资格相关的规定。下调了交易时必须确认的门槛值。2完善了虚拟资产衍生品交易、融资交易的相关规定对使用虚拟资产进行的衍生品交易和融资交易的行业的从业者,完善了相关金融商品交易业务的申请注册制度。完善了就其业务的内容、方法进行变更的事前申请的相关规定。完善了对金融商品交易从业者的业务管理体制等专门性规定;还完善了其进行广告宣传的方法;规范了从业者对顾客的情报提供范围和禁止行为范围;明确了从业者对顾客的电子记录转移的权利等事项的管理方法。完善了从事使用虚拟资产进行衍生品交易和金融融资交易的行业中金融商品交易者从事的业务相关的规定。完善了与电子记录转移的权利等相关的私募的要件,有价证券报告书的提出要件、免除要件;明确了有价证券申请书等公开内容,以及其他与此相关的配套规定。3其他调整了与虚拟资产相关的用语;明确了其他关于投资信托的投资对象;整理、重述额金融机构的业务范围等业务相关的必要规定。完善了金融商品交易业者在自己资本规制的范围内进行的虚拟资产操作相关的规定。以对虚拟资产和电子记录转移权相关的监督问题为着眼点,明确了法令适用中必须注意的事项。ICO相关规则仍不明朗

声音 | 肖飒:以太坊、EOS若在国内建立节点 需在网信办备案:在上周,国家网信办《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正式实施后,记者发现不少海外公链、联盟链以及运营团队在中国,但基金会设在海外的公链项目对备案仍持观望态度。中国银行法学会理事肖飒称,如果以太坊、EOS要建国内节点,或者让国内开发者加入的话,也需要进行备案。若拒不备案,项目开发、项目运营、项目获客、项目线上线下活动等等都会受到影响。[2019/2/22]

近期,德国金融管理部门在新的法规中承认了rICO的合法性;在德国进行rICO将无需通过当局的确认、注册。根据相关公告,rICO是指基于开发者FabianVogelsteller在ETH网络下提出的ERC20Token标准而开发的货币。无独有偶,近期法国金融管理部门也在一定程度上承认了ICO的合法性;并且本次在法国对ICO的承认,是官方机关对ICO的背书和批准;这在世界范围内都是相当罕见的情况。而本次通过批准的French-ICO也是一家经营虚拟货币的金商平台。ICO在日本,长期以来也可以说处于法律盲区之中。《支付服务法》和《金融工具和交易法》中虽然对代币在日交易进行了主体和行为等方面的多方规制,但两法都没有对首次代币发行进行规制。本次修法中,如前文所述对代币经营者进行了更多严格的规制,但仍然并没有对ICO的条件、程序、相关手续和违规后果进行明确的规定。目前,根据金融厅网页刊载声明,鉴于国内国外出现多起利用ICO进行的欺诈事件,日本金融厅将限制个人对ICO的投资,并打击利用ICO进行的欺诈行为。可以说目前在日ICO仍然不具合法性,面临较大法律风险。去年,日本企业会计基准委员会讨论了关于ICO的会计处理的方法;但由于“尚不具有国际化的标准”而无疾而终。随着对日本有影响力的诸国开放ICO并提出相应标准,可以期待,不久后的金商法修改等将对ICO做出规制;让我们一起拭目以待。以上就是今天的分享,感恩读者!

声音 | 肖飒:区块链项目的社区将成为法律上的“公共场所”:据人民网报道,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理事肖飒在接受人民网区块链频道采访时表示,基于普通互联网技术的区块链垂直类传统媒体或信息服务提供商,都不属于提供“区块链信息服务”的范畴。这类媒体、信息服务提供商仍属于传统的内容提供者,受网信办其他规定及新闻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即使主体在国外,但在国内设有技术支持部门的,该技术组织同样需要接受区块链新规的规制。就数字货币交易所而言,从2017年9月4日《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发布起就被定性为非法,与本《规定》无关,《规定》主要约束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媒体和区块链公司。

互联网从不是法外之地,区块链同理。新规一旦成为现行有效的规则,那么,区块链项目的社区将成为法律上的‘公共场所,任何人不得编造假消息,也不得以讹传讹。[2019/1/11]

声音 | 肖飒:在中国,STO不仅是一种违法行为,还可能会构成犯罪:据新浪财经消息,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理事肖飒在清华x-lab公开课上作了《区块链应用创业的法律边界及案例分析》的演讲,分享了STO,中国法律将怎样对待、“区块链”新规解读与未来趋势、区块链项目落地需要注意细节、区块链项目到底能不能发币、区块链与ICO的风险五个部分。肖飒表示,在中国,STO不仅是一种违法行为,还可能会构成犯罪。未来如果中国的证监会对STO和ICO进行监管,将会是建立在一个前提上的,这个前提就是我们对证券的定义宽泛了。[2018/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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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安下载ETH:什么是以太坊2.0测试网?如何参与?

编者按:本文来自以太坊爱好者,作者:阿剑,Odaily星球日报经授权转载。一.什么是以太坊2.0测试网?所谓“以太坊2.0测试网”,指的是在以太坊2.0正式启动以前,为测试技术标准的安全性、各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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