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本文来自链内参,作者:内参君,Odaily星球日报经授权转载。现阶段,社会科技的不断发展使科技犯罪水平逐渐由低层次向高层次进行转变。互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让我们的生活更加便捷,但同时也衍生出更多新形式的网络欺诈等违法犯罪行为。当前区块链技术的发展也面临着同样的难题,围绕这项技术诞生的新型犯罪模式正在增加。一、虚拟货币反与反恐怖融资监管现状
区块链技术最初因为比特币为人们所知,而虚拟货币作为区块链技术最为成熟的应用,经常会被不法分子利用于信息加密、匿名交易,跨境与恐怖主义融资等。因此,自2013年以来,我国就相继出台相关法案提示虚拟货币交易风险,监管的态度是不支持也不鼓励普通民众进行虚拟货币投资,希望借此降低虚拟货币新型犯罪给监管部门所带来的威胁与压力。在国际上,为了加强对虚拟货币的反和反恐怖融资监管,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于2018年10月修订了《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建议》,明确要求将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纳入反和反恐怖融资监管范畴,并对虚拟资产和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进行了清晰的界定。并且在2019年6月发布的《基于风险的虚拟资产与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方法指南》中,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则提出了对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进行反和反恐怖融资监管的具体要求。二、中心化交易所在反与反恐怖融资中的作用
部:电信逐渐高学历化,使用暗网、虚拟货币等手段逃避侦查打击:在近期机关侦破的多个电信网络和跨境网络犯罪案件中,知名大学高学历大学生在犯罪组织中都起到核心关键作用。部国际合作局民警高俊义透露,犯罪集团为了非法攫取国内群众的财产,不断升级技术手段,聘用国际顶尖的安防公司提供安全保护,还常常使用暗网、虚拟货币等手段逃避侦查打击,国内很多高学历的大学生为了钱与之勾连。(中国长安网)[2021/7/27 1:17:44]
作为虚拟货币流通聚集的交易场所,中心化交易平台在反与反恐怖融资的应对措施和发力对于各国监管而言尤为重要。在2019年日本大阪举行的V20会议上,火币与FATF进行直接对话,火币集团合规部负责人表示平台重视虚拟资产合规发展,并将在该领域持续发力,加强作为虚拟资产服务平台与监管机构之间的理解跟合作,以寻求有效管理风险应对方案,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在自身完善的安全风控能力基础上,火币此前推出了“科技助警通道”,并且已经帮助世界多地公检法司开展区块链反、反工作。据公开信息显示,2019年4月,洛阳三套《法治时空》频道播出的节目中报道洛阳某高校教师遭遇电信,涉案资金流入了虚拟货币平台,但在火币及其他科技公司的协助下,该案件成功告破。2020年7月16日,包括奥巴马、拜登、马斯克、贝佐斯及比尔·盖茨在内,多名美国知名人士推特账户遭到黑客攻击。这是今年7月影响极大的一次区块链安全事件,也是一起典型的数字货币反案件,此类案件的难点往往在于黑客会运用各种专业工具进行。
声音 | 苏宁家乐福:未来会统一使用云钻作为会员权益的虚拟货币:2月25日,苏宁易购召开分析师电话会议。苏宁家乐福CEO田睿披露,2019年四季度家乐福首次实现7年来单季度盈利;家乐福SKU数量达六万个,其中进口商品占比约35%。此外,田睿称,会员方面,家乐福4000万会员已与苏宁会员打通,未来会统一使用云钻作为会员权益的虚拟货币。(36氪)[2020/2/26]
在这个案件中,的绝大多数转账都小于0.14个BTC,并且黑客还运用了大量的地址进行混淆,这对反工具的灵敏度提出了很大的要求。但根据媒体得到的消息,FBI最终是根据美国合规虚拟货币交易所Coinbase提供的KYC信息锁定了嫌疑犯。实际上,恐怖融资的整体路径必然绕不过,目前区块链加密货币技术的出现让恐怖融资找到了更合适的渠道。据数字货币资产追踪平台CoinHolmes数据显示,仅2020年上半年,流入数字资产交易所的高风险资产就有13927笔,其中包括黑客攻击、资金盘、暗网、等在内等诸多加密货币地址,资产合计14.7万BTC。中心化交易作为虚拟货币流通及变现的重要窗口,拥有绝对领先的资产追踪技术与完备的KYC系统,这对于反和反恐怖融资的工作推进十分重要。三、虚拟货币反与反恐怖融资的监管思路
动态 | 日本虚拟货币交换业协会提交了虚拟货币“税制修改请愿书”:日本虚拟货币交换业协会(JVCEA)向金融厅提交了虚拟货币《税制修改请愿书》,要求虚拟货币申报分离课税、建立小额免税、扣除盈亏和结转税收等。(coinpost)[2019/7/22]
总体来看,目前世界各国在虚拟货币监管经验与技术方面较为匮乏。虽然部分国家会采取禁止虚拟货币交易的过渡性政策,但从长远来看,虚拟货币的跨国性决定了仅在一国内部采取禁止虚拟货币交易的政策难以取得实质性效果,有效遏制场外、境外非法交易需要国际社会的共同努力和协调配合。参照国际反和反恐怖融资标准的要求,加强虚拟货币反和反恐怖融资的有效监管与防范,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着力:采取适当的监管措施,推动虚拟货币市场稳健发展虚拟货币交易具有去中心化、匿名性、跨国性等特点,如果通过监管全面禁止虚拟货币交易等相关活动,那么虚拟货币交易商、兑换商、电子钱包服务提供商、融资服务提供商这类主体实际上在与监管当局合作上十分受限。另外,市场的稳定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考量因素,近期由于全球几大中心化交易所的不确定性因素,很多的不法分子利用市场恐慌进行犯罪和欺诈,和恐怖融资活动在行业无序的状态下也有所滋生。通过采取适当、有效的监管措施来引导虚拟货币市场实现稳健发展,可以促进虚拟货币服务商与投资者在反跟反恐怖融资方面的自律与积极性,从而促进其主动预防与协助打击相关犯罪活动。推出合规牌照制度,明确相关主体的义务全球各个国家和地区通过修订金融法规定虚拟货币服务商必须持牌运营。在牌照申领条件中规定反和反恐怖融资义务,要求其在发现与虚拟货币有关的违法犯罪活动特别是和恐怖融资活动线索时,应及时向反主管部门、区块链信息服务监督管理执法机构报告,以此或许可以形成对虚拟货币和恐怖融资活动进行防控的合力。
韩国区块链协会会长:对于虚拟货币的看法过于保守,需要用哲学和宗教的视角去看待:韩国区块链协会秦会长表示,为了和更多的使用者讨论并且去学习区块链和虚拟货币,因而开设了Steamit这个社交网站,将会共享协会所推进的项目、本人的想法以及其他行业的消息。在上月20日,秦会长以“海外ICO行业动向”为主题开展了研讨会。他希望大众摆脱中央集权式的思维方式,理解以分散和共享为关键词的新系统,宗教和哲学性的观点是必备的。虚拟货币热潮包含着千禧一代的绝望与希望,应当出台实用性的政策而不是对它的乐观或悲观的态度。[2018/4/2]
从目前来看,以火币、币安为首的全球性虚拟货币交易服务商在合规牌照申领方面具有非常大的积极性。截至目前,火币已经取得中国香港、日本、泰国、直布罗陀等国家和地区的牌照,同时有知情人士透露,当前除了火币在申请积极新加坡PSA和美国MSB牌照,币安在MSB牌照的申请上也已经在筹备许久。通过中心化交易所发放合规牌照,有助于明确相关主体反和反恐怖融资的义务,从而有效缓解监管在虚拟货币反和反恐怖融资工作中所面临的压力。遵循以风险为本的监管思路,加强警企合作以风险为本原则是《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建议》第1条建议所确立的反基本原则。根据该项原则,监管当局应识别、评估和理解虚拟资产活动及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的活动与运营所具有的和恐怖融资风险,基于风险评估采取以风险为本的方法,确保预防或减缓和恐怖融资的措施与识别的风险相称;同时要求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识别和评估其面临的和恐怖融资风险,并采取有效措施以降低此种风险。近几年来,全球各大中心化交易所在反与反恐怖融资工作上持续发力。以火币为例,2018年7月,火币正式启动链上资金监控追踪系统的研发工作;2019年初,火币通过推出“科技助警通道”与福建莆田、湖南长沙、河南洛阳等多地开展相关交流合作;而自今年6月份开始,火币便发出“对黑产零容忍”的口号,以雷霆之势对黑产进行了严厉打击。
韩国最大门户网站NAVER与虚拟货币网站HTS Coin建立合作关系:据报道,韩国最大的门户网站Naver正在考虑与韩国国内第四大虚拟货币网站区块链交易所HTS Coin建立合作伙伴关系。[2018/1/29]
警企合作是行业监管中不可或缺的一环。监管可以利用能直接触达市场资本与用户的虚拟货币交易服务商,有效开展虚拟货币反和反恐怖融资相关工作,而中心化交易所掌握的技术能够协助有关部门时刻监控可疑资产的流向与其现实归属主体,进而大大降低利用虚拟货币进行和恐怖融资犯罪的出现概率。推进虚拟货币反和反恐怖融资领域的国际合作虚拟货币交易具有跨国性、快捷性的特点,犯罪分子可以轻易地选择在监管较为宽松或者不予监管的法域租用服务器、搭建虚拟货币交易网站,或提供虚拟货币存储服务,或者通过互联网实施虚拟货币犯罪活动,使得一国的反和反恐怖融资监管失效,而主要以双重犯罪为前提的国际司法协助与引渡也难以奏效。为此,有必要在虚拟货币反和反恐怖融资监管方面开展广泛而有效的国际合作。比如:缔结双边或多边条约;积极参与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的协调和运作;加强在虚拟资产监管与调查技术研发方面的国际协调及合作;构建多层次的虚拟货币反和反恐怖融资情报交换平台、安全技术支持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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