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恭喜我们的老朋友、火律师最近有了新工作,方便再和读者们介绍下您的履历和新工作吗?
火律师:谢谢老吴,认真介绍下,火伊婕,一名以刑事业务为主的律师。大家比较熟悉的应该是公众号名称“火小律”。本人曾在上海检察系统工作7年,主要办理各类刑事案件。离职后,曾在某互联网上市公司从事法律合规工作,随后转任律师。目前已经正式转入上海格联律师事务所,主要业务方向是:商业犯罪和企业合规、刑事辩护、争议解决;特色行业领域是:互联网行业、金融科技行业。
2、最近中国加密货币行业迎来了强监管,要求“打击比特币挖矿与交易,坚决防范个体风险向社会领域传递”,你怎么看这次的监管风暴,预计未来走向如何?
谷歌计划在其旗舰搜索引擎中添加对话式人工智能功能:金色财经报道,谷歌CEO桑达尔·皮查伊表示,谷歌计划在其旗舰搜索引擎中添加对话式人工智能功能,以引导这家科技公司应对来自ChatGPT等聊天机器人的竞争以及更广泛的商业压力。[2023/4/6 13:48:36]
火律师:这次的监管风暴一个核心节点是5月21日国务院金融委的第51次会议。重点应该落在“打击”一词上。就我曾在体制内工作过的经历,知道体制内对一些文稿文字的推敲还是比较谨慎的。此次一锤定音的使用“打击”,而不是“有序清退”等缓和性质的词汇,可见监管层的决心。行政机关素来都是上行下效严格贯彻落实的,至少在大方向上。加上当前持续高发的金融风险、以及涉众风险。因此,短期内(1-2年内)仍然是严监管的走向,一刀切的可能性较大。
SBF:FTX很高兴与 FSCA 合作,双方已开始对话:金色财经报道,2月2日,据FTX创始人SBF在推特上透露:“FTX很高兴与南非金融部门行为监管局(FSCA)合作,并感谢他们让我们注意到这一点。我们不知道 FSCA 有任何外展活动,但很高兴与 FSCA 合作以遵守监管要求,目前已经联系开始对话。”据此前金十报道称,南非加密货币交易者警告称不要使用交易平台FTX和BYBIT,另外去年九月南非金融部门行为监管局曾发布警告要求公众在与 BINANCE GROUP 打交道时保持谨慎和警惕,因为根据 2002 年《金融咨询和中介服务法》(FAIS 法),BINANCE GROUP没有获得在该国提供金融服务的许可无权在南非提供金融建议或中介服务。[2022/2/3 9:28:35]
3、最近一次央行副行长首次详细提及了稳定币的风险,未来有可能针对USDT等稳定币进行打击吗?
STD盛大公链接受央视《对话品牌》栏目采访:9月25日,中国企业数改专业委员会主任,盛大公链CEO赵永亮先生,今日接受中央电视台《对话品牌》栏目采访,其间多次提到企业数改的相关政策以及盛大公链运用在企业数改方面的优势,这是央媒首次对专业从事区块链技术的企业的官方报道。盛大公链专注区块链底层技术开发,拥有多项区块链黑科技,其独立开发的STD钱包可直接对支付宝收款码实行秒结算,真正实现了互联互通的点对点交易。[2020/9/25]
火律师:USDT作为全球范围内的稳定币,最主要的风险还是两方面,金融&法律。央行最初更多的考量是在货币政策及对法币的影响。随着USDT在投机、支付、等违法活动中的应用逐步凸显,正在引起监管层更多的关注,这对行业有利有弊。币圈尚属小众群体,专业投资人不多,圈外人也需要不断加强对圈内的全面认知。从这个层面而言,引起关注,是好事。只是,一旦某个币种或者整个行业形成一定规模、体系,正面积极作用又难以体现,打击或许是必然的。
欧洲央行(ECB)开展第三次青年对话,主题涉及数字货币:欧洲央行(ECB)官网公告,德拉吉(欧洲央行行长)将在Twitter和Facebook上展开第三次青年对话,数字货币和区块链列为主题之一。如果你在16岁-35岁之间,对该话题感兴趣,可于1月23日12:00之前回复欧洲央行的twitter或Facebook相关链接即可提问。德拉吉将在下月视频中统一回答。[2018/1/20]
4、赵东案备受关注,但此案似乎将平稳收尾。你怎么看这起案件,以及中国OTC商面临的风险?
火律师:赵东案的案情官方一直没有披露。根据相关媒体报道,2kw+的涉案流水、3w+的获利金额、缓刑,和OTC日常相比,对行业的震慑力显然是远远不够的。
OTC商户最大的风险仍然来源于资金处置。第一是资金来源的审核。这部分工作属于OTC商户的基本义务,一旦放任不审核、或者明知资金是违法所得仍帮助处理,极可能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等。第二是兑换资金的问题。如果涉及外汇等,还可能涉嫌非法经营罪等。
5、目前有一种观点认为,可能未来政府会要求彻底关闭人民币OTC,但这样也可能会导致转入地下,打击涉嫌的电信、更加困难,你怎么看
火律师:堵不如疏,这个道理都明白。拥抱合规监管的道路是漫长的。政府打击的思路,可以参考“帮信罪”、“断卡活动”的理念。正是因为电信猖獗,赃款转移迅速,打击困难,才转而重点打击“提供卡的人”。而行业是否会彻底关闭,只能靠行业自身给出答案。以早期的P2P为例,从最初的欣欣向荣、蓬勃发展,到野蛮生长、无序经营,到几乎都在割韭菜,下场只能是——黯然离场。回到OTC,关停的潜在隐患vs继续经营的弊端,当后者远远大于前者时,如何选择,答案不言而喻。
6、数字人民币如火如荼,也发布了白皮书,但似乎在一些官方描述中,与加密货币有所对立,或者是作为应对加密货币/稳定币的挑战。随着官方重点推进数字人民币,对加密货币/区块链会否产生负面效应。
火律师:官方的态度,核心还是源于公众的不了解、以及加密货币圈的屡次蹭热点。推进数字人民币是大势所趋,但每次官推都会引来一波“一知半解”,导致官方不得不做严格的区分、甚至是对立。好似早年,一说发展区块链,媒体便鼓吹币圈利好;一说保护虚拟财产,媒体便说加密货币受到法律保护。
但原则上,推进数字人民币,并不会对加密货币/区块链产生负面效应。区块链作为技术,还是有很大发展空间的。而加密货币作为投资品而言,和数字人民币并不冲突,只是在一些违法领域会造成涉众金融风险和资产对外流失。
7、近期各地风声,似乎在民事案件中,不再认可涉及加密货币的合同纠纷等问题,会否成为一种常态?
火律师:这是个很好的问题。关于虚拟货币的民事纠纷,同案不同判的例子比比皆是。核心原因还是各地法院认知不一。这或许和审判人员对政策文件、相关判例的研判都有关系。一些地区因为虚拟货币纠纷研究较多,与时俱进更新裁判思路;另一些地区则可能还在参考2、3年前的判决。也是基于上述原因,我本人也一直强调,在全国未有统一认知前,相关人员寻求诉讼解决方案时,务必找准管辖地。北京高院今年有个二审判决,认可了2个自然人之间的币币交易。相信再多几个类似的判决,会对同类案件处理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最后,再次提醒,个案不同,细节决定成败,及时咨询专业懂行的律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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