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郭律师在办理“退矿机、退私募币类”案件的时候,发现部分地区的机关,不论报案人报的是类的罪名还是非法经营类的罪名,最后总会将立案侦查的罪名定性为“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郭律师也不由感慨,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也将成为区块链和虚拟货币领域的案件中的兜底罪名。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作为两大兜底罪名,在具体应用中有什么区别呢?郭律师整理总结了以下三点关键区别:
1.行为方式不同,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将是对“纯网上行为”的认定。对比两个法条的规定及相关司法解释不难发现,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是对“纯网上行为”的定性,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对“帮助行为”的定性,并不局限于是否为网上的行为。
Coinbase:与PayPal交易相关的故障已解决:金色财经报道,加密货币交易所Coinbase:与PayPal交易相关的故障已解决。
早些时间报道,Coinbase表示,在Paypal上取消的(加密)交易增加,正在解决与Paypal交易相关的问题,在团队进行修复工作时,用户资金是安全的。[2023/5/16 15:04:50]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更像是一个特殊罪名,一旦出现难以区分行为人的行为性质属于“发布消息”还是“广告推广”时,优先适用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因为它是纯依靠网络的特殊罪名。在两罪界分实在困难的情况下,宜优先适用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这也是非信罪兜底的一种体现。
岭南股份:公司及子公司恒润集团与腾讯已签署元宇宙业务战略合作协议:金色财经报道,岭南股份2月5日在互动平台表示,岭南股份及子公司恒润集团与腾讯已签署元宇宙业务的战略合作协议,在AI、云计算、大数据等领域,进行全方位的合作。AIGC属于AI的具体应用领域之一,也属于双方合作领域。[2023/2/5 11:48:45]
2.行为目的不同。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中涉及的主要行为类型是建设群组网站和发布信息,这两种类型均涉及两个精准:或针对范围特定的犯罪对象进行精准引流,如专门成立群组或相关网络,将可能成为被害人的群体进行精准聚集;或发布的信息重点精准,例如发布消息中重点均落在某个具体实施犯罪所使用的即时通讯账户上,从而实现不法分子与犯罪对象的精准对接,如发布信息最常见类型就是编造虚假信息,引发网友关注某个公司的产品等。
CoinShares:比特币在2022年剩余时间内缺少上涨的动力:金色财经报道,数字资产管理公司CoinShares表示,至少在今年剩余时间内,比特币(BTC)不太可能出现上涨的动力。CoinShares在一份报告中表示,美元指数(DXY)在其数月的??反弹中可能还有更多的燃料。一个高的DXY通常意味着像比特币这样的大多数风险资产有下行压力。
CoinShares认为:“很明显,至少在目前,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FED)并不像许多人在最近的杰克逊霍尔活动中所预期的那样,即将转向较宽松的货币政策立场。这对美元和对利率敏感的资产,如股票和比特币产生了直接影响。”(The Daily Hodl)[2022/9/24 7:19:06]
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着力点并不在于犯罪对象,更在于全面辅助犯罪实施,更多关注不法分子这一群体,无论是技术支持还是其他帮助行为,均不以直接的犯罪活动为重点,而是更多方便犯罪活动的开展,如帮助其转款、帮助其虚张声势、帮助其提供账号等。
3.认定标准不同。设立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目的是为了解决信息网络犯罪中带有预备性质的行为如何处理的问题,将刑法规制的环节前移,以适应惩治犯罪的需要。之所以称之为带有预备性质的行为,是因为行为的效果并不确定,精准投放的犯罪对象并不一定会成为实际受损的被害人,所以该罪名的入罪标准均是从行为人自身的行为来界定,如向多少群组发送信息,自己得了多少非法所得,并不关注其违法犯罪行为所带来的实际“效果”。
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则恰恰相反,该罪名的入罪标准更多的是关注其所帮助的犯罪行为的“效果”,甚至在帮信罪的构成要件中都已经直接把“违法”二字去掉了,因为违法本身就是对效果的否定,如帮助提供支付结算多少元、为几个对象提供帮助等。
好啦,本期内容就到这里了。如果觉得对你有用的话,不妨长按点赞键在走吧,一定要长按哦。如果你对币圈的司法实务感兴趣的话,就赶快关注郭律师吧。如果大家有法律问题,也可以在评论或私信进行留言。一定要关注、关注、关注。你们的支持,是郭律师持续分享的唯一动力。我们下期再见。
来源:金色财经
郑重声明: 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 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 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 多谢。